1992年7月1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2.07.01
- 實施時間:1992.07.01
1992年7月1日通過。
1992年7月1日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附屬檔案第一條的規定,享有附屬檔案第二條和第三條...
《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簡稱《伯爾尼公約》,是關於著作權保護的國際條約,1886年9月9日制定於瑞士伯爾尼。1992年10月15日中國成為該公約成員國。基本資料 19世紀,西歐尤其是法國湧現出許多大文學家、大藝術家,他們創作的...
1982年8月23日通過。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和《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並同時聲明對下列條款予以保留:一、《公約》第十四條後半部分,即“他在任何其他締約...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著作權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世界著作權公約》第五條之二的規定,享有該公約第五條之三、之四規定的權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的決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88年發布的決定。目錄 1 法規頒布 2 法規內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公約第十三條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該款約束。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05.09 實施時間 1997.05.09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967年斯德哥爾摩文本),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公約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該款約束。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的決定 1992年11月7日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複製其錄音製品公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我國加入《世界著作權公約》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2年07月01日發布,自1992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世界著作權公約》的決定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2-12-28發布。目錄 1 法規頒布 2 法規內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的決定法規頒布 編輯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12.29 實施時間 1993.12.29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
外空物體所造成損害之國際責任公約》的決定 1988年11月8日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訣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外空物體所造成損害之國際責任公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86年12月2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並同時聲明:(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只在互惠的基礎上對在另一締約國領土內作出的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適用該...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於1996年12月20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著作權和鄰接權若干問題的外交會議上通過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時間介紹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
1983年9月2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第一議定書)和《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裝...
送回航天員及送回射入外空之物體之協定》的決定 1988年11月8日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關於援救航天員,送回航天員及送回射入外空之物體之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統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的決定 1994年3月5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統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根據該決定,第一章的主要修改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根據《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和《世界著作權公約》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本法的適用範圍。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定或者共同...
1992年7月10日和7月30日,中國政府分別向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和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遞交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簡稱伯爾尼公約)和《世界著作權公約》的加入書。分別從1992年10月15日和10月30日起,中國成為伯爾尼公約和...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草案)》的說明 關於建議我國加入《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和《世界著作權公約》的說明——1992年6月23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 關於建議我國加入《保護...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草案)》的說明 關於建議我國加入《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和《世界著作權公約》的說明——1992年6月23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 關於建議我國加入《保護...
(3)“《伯爾尼公約》”以下系指《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971年7月24日的巴黎文本。 (4)締約各方應遵守《伯爾尼公約》第1至21條和附屬檔案的規定。 關於第1條第(4)款的議定聲明:《伯爾尼公約》第9條所規定的複製權及其所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