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的決定

1993年12月29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3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1993年12月29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第三十條第1款的規定,保留該條第1款(a)項、(b)項、(d)項不適用該公約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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