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決定,於1981年11月26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1年11月26日
  • 實施時間:1981年11月26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66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公約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有保留,不接受該條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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