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29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3.12.29
- 實施時間:1993.12.29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第三十條第1款的規定,保留該條第1款(a)項、(b)項、(d)項不適用該公約的權利。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93年12月29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