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我國加入《世界著作權公約》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2年07月01日發布,自1992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1992年07月01日
- 實施日期:1992年07月01日
- 效力級別:工作檔案
- 法規類別:締結條約與參加國際公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世界著作權公約》的決定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著作權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世界著作權公約》第五條之二的規定,享有該公約第五條之三、之四規定的權利。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著作權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世界著作權公約》第五條之二的規定,享有該公約第五條之三、之四規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