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複製其錄音製品公約》的決定

1992年11月7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複製其錄音製品公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2.11.07
  • 實施時間:1992.11.07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複製其錄音製品公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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