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2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1949年日內瓦四公約兩項附加議定書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3.09.02
- 實施時間:1983.09.02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第一議定書)和《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第二議定書),並同時聲明對第一議定書第八十八條第二款予以保留。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