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發布部門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文號是主席令11屆第7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
-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發布部門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文號是主席令11屆第70號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作如下修改:將第四條修改為:“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本法所稱郵政普遍服務,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業務範圍、服務標準和資費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用戶持續提供的郵政服務。新修改《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二十五 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五、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作出修改 將第十五條修改為:“司法鑑定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
促進郵政業健康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而制定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1986年12月2日通過,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版本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修正。
設立市級郵政管理局,是郵政領域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步驟,是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保證公共服務,確保通信安全的有效舉措。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的通知》(國辦發 [2012]6號)精神...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88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楊尚昆 1988年12月29日 第八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
21.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制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法制辦、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22.為了加強對古生物化石的保護,規範對古生物化石的管理,促進對...
現編輯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彙編)2009)》。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
8.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活動,保障被徵收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制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法制辦、建設部起草)。9.為了做好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銜接,修訂工傷保險條例(...
為了規範郵政服務和郵政市場秩序,維護國家利益和郵政用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郵政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於2003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江西省郵政條例 (2003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屆...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取得經營許可,並按照許可的經營、地域的範圍提供快遞服務。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第三十二條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快遞服務標準,並接受郵政管理機構以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三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5月29日 條例內容 湖北省郵政條例 (2014年5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集中修改、廢止部分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7月30日湖北省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修訂)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6年06月29日發布,自2006年09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1986年04月12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修訂),2006年06月29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含郵政法、...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由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於2014年5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5月30日 修改決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郵政條例》的決定 (2014年5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
(2002年1月21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9號)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2年1月21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郵政管理,規範郵政市場秩序,保護國家利益及用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提高服務質量,促進郵政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 9...
(1996年4月1日海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6年6月27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根據200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郵政建設和管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 (1999-12-2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06-28)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1999-04-29)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1999-03-15)中華人民共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2001-12-01)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00-03-1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年修正後) (1999-12-2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 (1999-12-2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2001-12-01)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00-03-1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年修正後) (1999-12-2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 (1999-12-2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
18.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2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 25.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選)(2020.5.28)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8.26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19.4.23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4.23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2018.12.2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2018.8.31)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15.4.24修正)中華...
(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 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 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決定》修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 (1993 年12月...
第一條 為了加強快遞業的規範管理,促進快遞業高質量發展,保護快遞用戶、快遞企業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快遞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相關活動,以及對快遞業的發展保障、監督管理。本條例所稱...
四、法律修改形式規範 26.法律修正 法律修正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法律修正案,一種是法律修改決定。26.1採用修正案形式的,修正案單獨公布。公布修正案,一般不重新公布原法律文本。在表述方式上,按照通過時間先後標明序號,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修正案(二)》,……每...
經研究,法制委員會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十四條對郵政企業發行報紙、期刊的成立條件已有規範,該條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加強報刊發行工作。出版單位委託郵政企業發行報刊,應當與郵政企業訂立發行契約”,條例草案對該部分內容可不予涉及。為此,建議將條例草案第三條第三款修改為:“郵政法對郵政企業發行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