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性法規備案工作的通知》在1987.05.25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性法規備案工作的通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 頒布時間:1987.05.25
- 實施時間:1987.05.25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性法規備案工作的通知》在1987.05.25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頒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性法規備案工作的通知》在1987.05.25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頒布。根據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
地方人民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報國務院備案。第四條 規章應當於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國務院備案。地方性法規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性法規備案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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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受備案的規範性檔案存在本...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進行審查;認為無審查必要的,報經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或者常務委員會分管負責人同意後,向提出審查...
第十八條 實施本條例的工作程式,由市和區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室)制定。第十九條 本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條例(草案)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委託,現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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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保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推進依法治國,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行使監督職權。
地方人民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報國務院備案。第四條 規章應當於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國務院備案。地方性法規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性法規備案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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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各工作委員會提出立法計畫,由辦公廳彙編交有關部門起草。第十一條 屬於政府工作的,由省人民政府組織起草。第十二條 屬於審判工作、檢察工作的,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起草。第十三條 屬於...
第二十條 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未按規定報送規範性檔案或者報送的備案材料不齊全的,由接收登記機構通知其限期報送或者補充報送。逾期仍不報送的,由常委會辦公廳(室)給予通報,並責令限期改正。第二十一條 常委會應當每年向人民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