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關於批准中國和寮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01年4月28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關於批准中國和寮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1.04.28
  • 實施時間:2001.04.28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1月25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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