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
對於流通企業
內部審計的評價應遵循的原則有以下幾點:
1、依法評價的原則。
審計人員在審計評價過程中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政策為依據,對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分析、判斷、認定,揭示違規違紀事實,在此基礎上提出改進意見。
2、堅持實事求是,審到哪評價到哪的原則。
審計人員在對審計事項的評價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依據審計的內容,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判斷。對審計幸未涉及的經濟事項或證據不足、評價依據不明確的不作評價,堅持審計到哪評價到哪,
準確認定審計事項,作出客觀公正的結論,使審計評價結果符合客觀實際,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3、抓住重點,講求實效的原則。
企業審計涉及到人、財、物各個方面及供、產、銷各環節,審計人員沒有必要對每個方面、每個環節的經濟事項都做出評價。在具體審計評價中應努力突出{互價重點、抓住影響經濟事項真實、合法性效益的最主要因素,尤其是主 方面的因素進行深入分析、評價,力求揭示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
4、堅持謹慎態度,提高審計評價質量的原則
審計評價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審計人員在審計評價中應保持應有的
職業謹慎
態度,儘可能地採用“中性詞”,同時還
需要審計人員有較寬的知識面和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這樣能作出準確的評價,以提高審計評價的
質量。
內容
1、對會計資料真實性進行評價
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是會計法的基本要求,是內部審計評價的依據和重要內容: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對經營狀況較差,
會計核算不合規,
會計報表反映的資產負債、損益不實,造成
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根據
審計法的規定,出具
審計意見書,對上述事項作出恰當的評價,對有意弄虛作假,使
企業會計資判嚴重失真的情況除了出具審計意見書,作出其違規行為和會計資料嚴重失真的評價外,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在一定的範圍內予以披露,以維護會計法規的嚴肅性和
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2、對財務收支的合規性進行評價。
審計評價應從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規性入手,對企業執行國家財政法規、財經紀律的情況作出評價,對有些企業在財務收支方面的違紀違規的事實數額較小、情節輕微的在揭示違規事實的同時,應給予恰如其份的評價。對少數嚴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的,除揭示其違紀事實外,審計評價應認定有嚴重遣及財經法規的行為,並向
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反映。對2000年7月1日以後的違紀
行為應以《會計法》為準,追究其
法律責任。
3、對企業經營狀況的有效性進行評價。
4、從國有資產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進行評價。
流通企業國有資產是否完整和安全應當作為 部審計評價的重要內容。評價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第一,
所有者權益是否得到保障,第二,企業資產中是否存在
潛虧因素,如
應收賬款中有無死賬,
呆賬,
庫存商品中
實物的現存
價值,數量,與賬面價值與數量的差距;待處理財產損失的掛賬,對外投資的損失等情況,都已經或正在產生潛在虧損,反映了
國有資產的流失,據此進行評價。
5、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科學性進行評價。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加強
企業管理,保證會計資料準確,保護企業財產安全,提高
企業經濟效益,監督國家財經紀律貫徹執行以及實現
企業經營目標的有效手段,也是一項
系統工程,包括組織、實施、
控制、監督四個方面的內容。所以評價應從對內部控制制度本身是否健全、合理人手,根據有關
制度、辦法,檢查在執行中是否有效,對
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對
測試結果進行評價。
技術方法
內部審計評價的技術方法:
由於內部審計是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
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效益性,進行監督和評價,目的是加強組織經濟管理,實現經濟的目標,所以,內部審計評價職能的履行,是實現組織經濟目標的根本要求,是為
組織的經濟目標
服務的,但內部審計評價
職能的發揮和履行,要受到內部審計評價內容的複雜化、內部審計評價方式、方法、手段、被審計單位對內部審計評價
信息的需求程度以及內部審計評價信息的客觀性、科學性、相關性等相關因素的影響,所以內部審計評價過程複雜,具體操作繁雜,它不是對被審計單位作出一種就事論事的簡單評價,而是要運用一定的技術方法,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總體的分析、判斷和評價,反映組織在
管理、
決策、
經營、效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揭示其未來發展趨勢,以便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評價的作用,創造
組織價值。
(一)定量的方法
1.
總量分析與評價:就是從總體上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財政收支、
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效益性,進行分析判斷、評價所採用的一種方法。通過檢查、核對有關
賬戶金額、
會計憑證的填制、
會計賬簿的登記以及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分析,分析判斷組織的會計處理是否遵守
會計準則和
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對被審計單位資產、
負債、
利潤的構成比例及總額變化,對被審計
單位成本費用開支範圍的合理性,
資金使用效率,組織的盈利水平和
營運能力等相關方面,進行全面地分析、評價,從而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情況作出一個總體上的分析、判斷,並形成
審計報告意見,以滿足
組織管理層的決策需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評價的功能作用。
2.差量分析與評價:根據實際發生值與
目標值(設定值)之間差異的變化情況,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財政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及效益,進行分析判斷,並發表
審計意見的一種方法。通過被審計單位或項目實際提供的會計信息(
資產、負債、
成本、
收入、
費用、利潤等)同原來設定的目標值進行比較,兩者之間存在一個差異(正差異、負差異),通過對差量的分析判斷,可以反映被審計單位或項目財務收支的真實性、
財務狀況變動情況、盈利水平和營運能力,以考核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財務收支活動、經濟活動是否達到經濟、
效率和效果,從而為被審計單位或項目作出一個恰當的分析和判斷,以便組織加強
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
3.比率分析與評價:把組織同一時期財務報表中若干相互關聯的
項目進行比較,計算出比率,通過比率變化,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財務收支、財政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效益性,進行分析判斷、評價所採用的一種方法,以反映組織的財務狀況及
財務成果,揭示組織未來的發展趨勢。
比率分析有三種方式:
結構比率分析、效率比率分析、相關比率分析。其中,結構比率分析,是指組織某一
經濟指標的構成項目占
總體項目的比率,通過該比率的變化,反映組織財務狀況的變動趨勢及存在的問題。如:
流動資產占
總資產的比率;
流動負債占總負債的比率等等。效率比率分析,是指組織的某一經濟活動的投入與產出的比率,通過該比率的變化,分析組織某一經濟事項的盈利水平及經濟效益的高低。如:
成本利潤率、
銷售利潤率等。
相關比率分析,是指組織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關經濟事項的比率,通過該比率的變化,可以反映各項經濟活動之間相互關係,分析組織的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前景,如:
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
4.趨勢分析與評價:是指組織選擇某兩期或者連續若干期相同的經濟指標進行比較,計算百分比,通過百分比的變化,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財務狀況變動情況以及經濟活動的效益性,進行分析、判斷、評價所採用的一種方法。指出其存在的問題,對組織的運營績效、
盈利水平及未來的發展趨勢,作出一個客觀的公正的評價,以促進組織加強經濟管理,實現其經濟目標。如:
比較財務報表法、比較財務比率法。
5.
相關分析與建立模型:相關分析,是指組織的一個
變數同另一個變數的相互關係,可以是
正相關的,也可以是
負相關的。建立回歸模型,是指組織的一個變數變化引起另一個變數的變化或者一個變數變化引起若干個變數的變化時,可以通過建立如y=a+bx(a為常數項,b為回歸係數)的回歸模型方程,對變數之間的變化加以分析、判斷、評價,通過建立回歸模型,對組織變數之間的相關分析進行量化,通過回歸模型估計值與實際值進行比較,分析判斷有關數據的真實性及誤差率並對新的數據進行
預測。內部審計人員通過利用相關分析和建立回歸模型,檢查、分析、判斷組織經濟活動中,有關變數之間的相關程度及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指出組織在
生產、經營、管理、決策、效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便組織更好地加強
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實現經濟目標。
(二)定性的方法
1.經驗判斷法: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根據自己工作的經驗及相關的專業知識水平,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分析判斷所採用的一種方法。很顯然,由於這種方法受內部審計人員專業
知識水平、
工作經歷、主觀意識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所以內部審計評價的結論意見,往往帶有一定的片面性、主觀隨意性和不真實性,不能真實地反映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實際情況,所以在實際內部審計工作當中,很少採用這種方法。
2.
調查詢問法,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情況及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效益性,採取詢問有關
財務負責人、當事人,調閱有關的賬簿資料,查看會議記錄及有關
規章制度和檔案,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及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分析、判斷、評價所採用的一種方法。同樣,這種評價方法也不能全面客觀地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
財政收支及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內部審計評價與相關技術方法的關係:
(一)內部審計評價與財務(報表)分析的關係
內部審計評價與財務報表分析具有內在的聯繫。財務報表分析包括:
資產負債表分析、
損益表分析、
現金流量表分析等三個方面,通過對
財務報表進行分析,可以反映組織的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盈利水平並揭示未來組織的發展趨勢。內部審計評價的結論是否真實合理,直接影響著財務報表分析結果的有用性和客觀性,同樣,通過對
財務報表分析所提供的有關
財務指標變化情況的研究,將有助於內部審計人員,分析、判斷和掌握組織財務狀況變動情況,揭示未來發展趨勢,以便更好地完善內部審計評價工作。
(二)內部審計評價與業績(績效)評價的關係
內部審計評價與業績(績效)評價具有一定的關係。內部審計評價的內容,既有真實性、合法性,又有效益性,內部審計關於效益性的評價與管理部門業績(績效)評價有一定的關係,但不能代替組織管理部門的
績效評價,兩者在評價的程式、
標準、目標等方面存在著差異性。內部審計人員或機構可以為管理部門提供效益性方面的有關資料信息,滿足管理部門績效評價的相關需要,以幫助管理部門進行
績效考評,確保管理部門績效評價結果的客觀性。
(三)內部審計評價與全面(綜合)評價的關係
內部審計評價與全面(綜合)評價具有內在的一致性。隨著內部審計範圍的擴大,內部審計內容也從單一
財務審計領域,向
內部控制審計、
質量審計、
績效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
風險管理審計等多種領域轉變,內部審計的評價已經滲透到組織生產、經營、管理、決策、服務等諸多方面,提供的內部審計評價信息具有全面性,能滿足相關方面對信息的需求。管理部門通過分析內部審計評價的信息,指出組織在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以促進加強經營管理,實現經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