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內蒙古自治區貿易結算計量監督管理辦法》(1995年12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6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等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8.05.14
- 實施時間:2008.07.01
六、《內蒙古自治區貿易結算計量監督管理辦法》(1995年12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6號發布。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08年第四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以下政府規章:一、《內蒙古自治區收費管理暫行規定》(1990年4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3號發布)二、《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辦法》(1991年7月...
八、《內蒙古自治區內部審計辦法》(201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77號公布);九、《內蒙古自治區酒類管理辦法》(2013年3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95號公布);十、《內蒙古自治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1989年12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2002年3月1日第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02年8月12日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形勢,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02年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如下政府規章:...
為了貫徹國務院關於農村牧區稅費改革的重大決策,建立規範的農村稅費制度,從根本上減輕農牧民負擔,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02年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廢止以下政府規章:一、廢止《內蒙古自治區牧業稅徵收辦法》(1996年8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1996.05.10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1996年4月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通過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02年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廢止以下政府規章:一、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1989年8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號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1998年第九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14年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以下政府規章:一、《內蒙古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1992年6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0號發布)二、《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契約規定》(2003...
為了維護社會法制統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12年第四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修改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以下規章:一、《內蒙古自治區公益林管理辦法》將第二十九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公益林內從事下列活動的,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10年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修改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部分規章:一、對下列規章中與《規章制定程式條例》規定不一致的作出修改 (一)刪去《內蒙古自治區植物檢疫條例實施辦法(林業部分)》第二...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等5個規章的決定基本信息 編輯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5號:現公布《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等5個規章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
二、關於《內蒙古自治區城市供水實施辦法》(1998年11月2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93號)(一)刪去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中的“用水量未達到水錶底度的,按照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底度標準收取水費”的內容。(二)刪去第四十三條“本...
自治區主席 雲布龍 1998年10月29日 檔案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促進立法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根據有...
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牧業稅徵收辦法》等政府規章的決定,已於8月23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基本信息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3號:《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牧業稅徵收辦法〉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