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鼓勵外商投資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12.03
- 實施時間:2002.12.03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1991年6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並於1992年8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的《內蒙古自治區鼓勵外商投資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