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是2014年3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4年03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4年03月31日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五項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二、《條例》中的“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統一修改為“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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