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性融資
一般來說,對於
預期收益較高,能夠承擔較高的
融資成本,而且經營風險較大,要求融資的風險較低的企業傾向於選擇
股權融資方式;而對於傳統企業,經營風險比較小,預期收益也較小的,一般選擇
融資成本較小的債務性融資方式進行融資。
債務性融資渠道
中小企業債務性有多種渠道, 既有內源性
債務融資,也有外源性債務融資。當前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確實存在體系不健全、服務不完善、環境不配套等問題, 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面臨的選擇較多,為此,要根本解決中小企業債務融資問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有必要系統地、全面地認識和研究。
債務性融資對策
拓展商業信貸發展空間
商業信貨是經常被理論界忽視的中小企業重要的
融資渠道。所謂商業信貨就是指用賒銷或與付款方向供貨方、 採購方向企業提供信用, 其中賒銷方式是最主要的
商業信用形式。在國外的某些抽樣統計中, 商業信貨的比重甚至高於銀行貸款的份額。英國Bradfocd大學的研究發現, 英國96%的銷售是先發貨、後付賬, 英國企業的日常交易中, 80%的交易有商業信貸條款。
中國進入了
過剩經濟時代, 生產商為爭奪商業資源, 往往都給予商業部門一定期限的賒銷, 大多數供貨商也給予購買方一定期限的還款期。許多中小企業通過商業賒銷獲得了發展壯大的機會, 同時也有一些中小企業由於大企業對其貨款的拖欠, 造成經營困難。為此有必要針對此種情況, 出台專門的法律來規範
商業信貸, 從而使商業信貨成為
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英國出台的《延期支付法案》(Late Payment Act)就屬於這樣一種法案。
不僅如此, 要進一步發揮商業信貸的作用, 還可以鼓勵商業銀行介入商業信貨活動, 這樣不僅可以促進
商業信用向縱深發展, 而且使得商業信用的信息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銀行的監控, 促使商業信貸更加規範。
支持金融機構的發展
中小金融機構在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方面擁有信息上的優勢。中小金融機構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機構, 專門為地方中小企業服務。通過長期的合作關係, 中小金融機構對地方中小企業經營狀況的了解程度逐漸增加, 這就有助於解決存在於中小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
信息不對稱問題。關於這種信息優勢, Banerjee等人在1994年提出了長期互動假說。
許多優秀的基層金融機構已經用它們的實踐為我們提供了解決“ 信息不對稱’, 的辦法。浙江台州市路橋區除了四大商業銀行和
交通銀行之外, 還有9家信用社。其中,
泰隆和銀座兩民營信用社占有當地
存款總額55%。之所以這些金融機構能夠成功地為中小企業服務, 要害問題就在於解決了
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金融機構將經營地區劃為若干社區, 聘用的信貸員都是來自於社區的有一定社會經驗、對本社區情況了如指掌的人。比如, 他們請些老大嫂、老大媽當信貸員。她們好像
居委會主任一樣, 對社區的情況非常熟悉, 對每個人都知根知底。誰家有錢, 誰家沒錢, 誰家生產什麼, 前景如何等等都一清二楚。通過制度創新,
中小金融機構竟輕易突破了信息不對稱的瓶頸。成功的經驗告訴我們, 當前中國不僅應當發展中小行, 而且應當重點發展類似浙江台州
泰隆信用社類型的社區型中小銀行, 風險更小,對
中小企業融資的幫助更大、更直接。
加大國有銀行支持力度
當前
國有商業銀行占據銀行總資產的絕大部分, 這部分資產能否為中小企業服務關係到整箇中小企業發展的大局, 為此, 應當積極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利用一部分資源為中小企業服務。其主要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轉變觀念,真正建立
互利合作的銀企關係。而且我國今後的大企業大部分將是從中小企業發展而來, 支持中小企業也是爭奪客戶、培養客戶的競爭需要。
二是改變現有的
企業信用等級評定使用同一標準的狀況, 制定符合中小企業
金融服務特點和要求的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 提升中小企業信用等級, 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狀況, 促進
中小企業融資。
三是改革現行的貸款審批程式, 形成合理的
制度安排, 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的授信體制、政策和程式。
四是加快中小企業
金融服務品種創新, 開發中小企業在各個金融服務領域的需求, 滿足不同層次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
五是要在對中小企業
市場區隔的基礎上, 大力支持產品有市場、科技含量高、發展潛力大的中小企業的發展。
六是建立中小企業信息庫, 實現數據信息資源共享, 為中小企業提供
行業分析、決策諮詢服務, 輔助中小企業發展。
組建政策性企業銀行
中小企業
債務融資領域實際存在“ 金融缺口” , 即中小企業的融資要求與市場可以給予的融資供給之間總是存在不對稱, 前者總是大於後者。為彌補
市場缺陷, 減少
逆向選擇現象, 可以通過
政策性銀行為那些真正應當獲得貸款的中小企業提供
優惠貸款, 並通過優惠
貸款利率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總水平做向下引導。
由於當前我國有關中小企業的信息收集和系統研究工作不足, 成立
中小企業銀行, 還可以通過設立專門的調研機構來從事有關中小企業的信息收集和政策研究, 為國家
中小企業政策提供諮詢, 減少國家中小企業政策的盲目性。研究發現, 即使在許多已開發國家, 也都普遍設有為中小企業提供
政策性融資的專門機構。為彌補
市場缺陷, 體現政府對市場的有效干預, 進一步完善
政策銀行體系, 應儘快組建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性融資服務的中小企業銀行。
建立符合要求信用體系
毫無疑問, 中小企業應當得到金融機構的積極的金融支持。但是, 中小企業良蕎不齊, 如果不加區分地強行支持, 就會因效率的損失而形成“
劣幣驅逐良幣’, 的後果,反而破壞中小企業發展的環境和市場氛圍, 直接傷害具有發展潛質的中小企業。因此,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必須以扶優汰劣為準則, 這就需要對中小企業的
資信情況進行有效的篩選。
由於牽涉
企業信用的信息很多, 而且相當分散, 諸如工商、稅務、公安、商檢、技監、法院等政府部門的信息都很重要, 僅依靠某一個商業機構, 顯然無力完成信息的充分收集和甄別, 因此, 必須依靠政府的力量, 制定法律法規, 以政府部門的信息為基礎, 會同銀行及其他社會中介機構的信息系統,共同組成
社會信用體系。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可以使具備條件的
小企業貸款的成本大為下降, 從而為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奠定一個堅實的基礎。
健全中小企業擔保體系
各國政府不僅設立各類政府性或政策性機構為中小企業直接提供
金融服務, 而且還通過設立
信用擔保體系, 為中小企業通過商業銀行獲取資金提供重要幫助。信用擔保機構一般分政府性的擔保機構、商業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三類。
政府是信用度最高的
行政法人,由政府機構出面進行擔保, 財力最大, 作用直接。但是, 政府不可能像商業機構一樣運作, 在信息明顯不對稱的情況下, 政府直接運作更有可能造成低效率, 而且可能帶來損失。
商業機構出面進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 資金的運作效率相對提高。但是, 商業機構要與大量中小企業進行資本借貨, 同樣面對
信息不對稱的狀況, 業務風險相當大,其可能的損差幾乎不可能通過提高收費來完全彌補。
合作擔保機構, 由實際貸款困難的企業聯合起來, 共同出資設立, 由於擔保組織的管理人就是
貸款人, 因此信息比較透明。經營的實踐表明, 此類
融資擔保壞帳率極低, 擔保質量、資產運行質量和效率都比較高, 有效地幫助企業解決了融資難問題, 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因此, 構建完整的
信用擔保框架體系, 在完善政府和商業機構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的同時,更應當大力發展合作’生質的或者說是互助‘生質的擔保機構, 儘快賦予互助
貸款擔保組織以合法地位, 並且進一步研究形成
風險分散的機制, 以完善擔保組織的長效運行。
引導非正規金融機構
社會上總是存在兩
類金融活動, 一類是
正規金融, 一類是非正規金融。非正規金融業可以分為
直接融資與
間接融資。無組織的非正規金融既有高收益、高效率的優勢, 也存在高
交易成本、無風險保障層及缺乏對借款者有效監督的弊端, 揚長避短的結果是正規的銀行系統無法運作, 民間金融組織應運而生。這些機構與銀行的運作機制幾乎一樣, 一方面吸收居民的零星
存款, 或者通過發行
次級債券等來籌集資金, 並直接承擔對存款者的償還責任。只不過它們所從事的業務是正規的銀行不願涉及而市場又存在需求的領域,所以民間金融屢禁不止。
由此, 我們可以認為, 非正規直接融資與非正規
間接融資不僅是解決
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方面, 而且也為社會公眾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 於國於民都有利。為此, 政府如何從一味地對非正規金融的“ 堵’, 到“ 疏” , “ 禁” 到“ 引’, 是發展非正規金融的重要保障。從國外的經驗看, 引導提高非正規金融的組織化程度發展非正規金融領域的服務機構, 能夠有利於非正規金融健康發展, 把正規
金融體系之外的這一部分金融業務置於政府的可控制狀態, 防止發生大的問題, 同時又能使這一部分業務得到有效地發展。
債務性融資特點
(1)短期性。債務性融資籌集的資金具有使用上的時間性,需
到期償還。
(2)可逆性。企業採用債務性
融資方式獲取資金,負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3)負擔性。企業採用債務性融資方式獲取資金,需支付債務利息,從而形成企業的固定負擔。
企業債務融資現狀
在一
經濟體中,按照
融資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
政府債務性融資(包括準政府債務性融資)和企業債務性融資。所謂政府債務性融資是指以國家或者地方
政府信用為基礎的融資,而企業債務性融資是指以
企業信用為基礎的融資。上世紀八十年代,企業債務性融資在我國開始出現。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歷程,特別是在十七大報告“最佳化資本市場結構,多渠道提高
直接融資比重”以及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檔案精神的推動下,我國企業債務性融資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也有著交大的改進空間。
企業債務性融資需創新
債務性融資規模較小
在1997年以前,我國企業債務性融資增長緩慢、規模較小。1996年,我國當年企業債務性融資為9億元,市場餘額為9億元。1997年
銀行間市場成立後,我國企業債務性融資開始呈現快速增長的勢頭,到2009年當年
融資規模達到17859億元,市場餘額為26675億元,分別較1996年增長1984倍和2963倍。
雖然在絕對量上實現了快速擴容,但是我國企業債務性融資的相對規模仍然不足。這一點可以通過考察債務性融資規模占GDP的比重來揭示。2008年和2009年,我國企業債務性融資規模大增,但相對於GDP的比例也僅由2007年的2.1%上升到2008年的3.1%、2009年的4.9%。相對於美國正常年份的8%左右仍有較大差距。而且,與亞洲
新興經濟體相比,差距更為明顯。2009年,泰國
企業債券發行量占GDP比重為17.1%,韓國為9.6%,分別是我國的3.5倍和1.9倍。
企業融資中地位提升
伴隨著規模的不斷增長,直接債務性
融資規模在社會
融資結構以及
直接融資結構中的比重日益提升。1997年,債務性融資在
企業融資總額中的比例僅為0.28%,而到2009年這一比例已經提高到10.05%,較1997年提供接近10個百分點。同時,債務性融資在企業直接融資中的比重也在不斷提高,債務性融資與股權性融資長期
結構失衡的狀況在改善。債務性融資在企業直接融資的比重,1997年為3.6%,而到了2009年這一比例上升到71.05%,較1997年提高了接近68個百分點。
企業債務性融資失衡
相對於
間接融資而言,直接債務性融資具有自主控制融資周期、自主控制融資額度、定價話語權較高等顯著優點,與
股權融資想比具有不稀釋股權、
融資規模較大、
融資效率較高等優點,因此為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採用。從採用債務性融資的企業數量來看,2009年共有536家企業選擇債務性融資,而這一數字在1996年是3家、1997年是6家。從企業類型上來看,既有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又有民營企業,甚至還有外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
債務性融資發展建議
擴大發行主體
1、放寬中小企業進入債券市場開展融資活動的門檻。可以嘗試參加
股票市場的
中小板或
創業板的模式,在
銀行間市場建立一個專門的中小企業直接債務性融資板塊,有效避免中小企業在進行債務性融資時受到的“比較性歧視”和“選擇性放棄”。
2、進行一定的機制創新。比如針對當前情況下,
油魚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評級較低,債務性融資較難的情況,可以通過
信用增進的機制,提高中小企業的評級,為民營企業和中校企業利用債券市場融資提供便利。
豐富債務性融資工具
1、發布市政績。從國外成熟國家的發展經驗來看,
市政債券融資在各國城市化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我國而言,已發展
市政債住進取代目前的
投融資平台模式,是解決地方政府融資需求的一種可行方案。
3、發行
私募債券。推出私募債券對於我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可以有效發揮其“緩衝帶”及“蓄水池”作用,填補國民經濟資金的
剛性需求和摩擦性需求,可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結構調整,可以便利
中小企業融資等,在未來合適的時機可以考慮推出。
堅持市場化方向
在目前我國企業債務性融資行政和市場化兩種理念和模式並存的背景下,市場化的優勢得以充分彰顯。在未來促進我國企業債務性融資的發展過程中,不應再重回到行政推動的老路,而應繼續堅持市場化發展方向,在不斷完善市場規則和機制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在增進激勵、強化約束、提升效率等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