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査措施

偵査措施,是指國家賦予具有偵査權的專門機關所採取的專門手段的總稱。包括從最初的偵査行為至偵查終結全部過程所採用的專門手段。主要有現場勘查、調査訪問、追緝堵截、通緝通報、辨認、偵査實驗、搜査扣押、刑事特情、跟蹤守候、技術偵查、逮捕拘留、訊問等。每一偵査手段都有各自獨立的內容、任務和方法、不可相互替代,但又緊密聯繫、相互配合、交替使用。

偵查是查破刑事案件的訴訟活動,必須依法進行。偵查中採取的偵查措施有的是《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的,有的是由偵查機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精神制定的。採取任何偵查措施,或進行任何偵查活動,不論是公開的,還是秘密的,都必須依法進行,絕不能自作主張、為所欲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