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計畫編制審計是標計畫和編報程式是否合規、真實的審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貸計畫編制審計
- 定義:標計畫和編報程式是否合規、真實的審計
信貸計畫編制審計是標計畫和編報程式是否合規、真實的審計。
信貸計畫編制審計是標計畫和編報程式是否合規、真實的審計。信貸計畫編制審計是指X銀行信貸計畫的編制依據、指標計畫和編報程式是否合規、真實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檢查信貸計畫的編制依據。著重:查計畫是否貫徹了黨和國家...
信貸計畫審計是指對信貸計畫的編制及其執行情況進行的審計。概念釋義 (1)對信貸計畫執行和執行結果的合規性審計;(2)對信貸規模、結構情況的審計;(3)對信貸資金使用經濟效益的審計;(4)通過對信貸計畫的審計,分析貨幣投放與回籠的情況和趨勢等。審計特點 信貸計畫審計的特點:具有政策性、延伸性(延伸到企業)、...
信貸計畫管理審計是指對信貸計畫的執行和執行結果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信貸計畫編制前各級銀行是否認真進行經濟預測;(2)審查人民銀行對專業銀行是否根據總行批准的貸款額度發放貸款;(3)審查人民銀行組織的銀團貸款,或委託專業銀行發放的專項貸款,是否控制在規定的留成比例或總行核批的計畫之內;(4...
信貸資金計畫審計是對上級銀行核定的和向所屬銀行下批的計畫,及檢查計畫執行資料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計畫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是否包括了內部資金的增減變化; (2)在計畫編報程式上是否以企業報來的借款計畫和內部專業計畫為依據,上級核批的信貸計畫是否與下達計畫銜接。(3)根據執行結果,針對存在的...
銀行信貸計畫審計是對銀行信貸計畫的執行情況和結果所進行的審核、稽查。主要內容是:(1)評價銀行信貸基金投向是否符合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計畫、法令以及當時的經濟狀況,貸款是否有物資保證並適用適銷,是否貫徹了“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原則。(2) 核實銀行組織存款、擴大信貸資金來源的情況,是否執行貸前“三...
2.審計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組織資金營運的合規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一是審查是否按照國家金融巨觀調控的要求和業務發展需要,對放款和其他資產全面實行期限管理,編制年度信貸資金營運計畫,並按規定組織實施。二是審查資金運用是否體現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要求。對國家限制發展的產業和產品,是否嚴格控制貸款發放’對...
金融審計學 金融審計學是一門研究對信貸計畫的編制、執行和金融機構本身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的專業學科。對象 金融審計學對象是指金融審計科學研究和金融審計實踐工作所作用之客體的總稱,即是金融機構的經濟資料及其所反映的業務經營活動及財務收支活動。
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指導本單位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第七條 內部審計機構有下列職權:(一)要求本單位有關部門和下屬單位,報送財務計畫、預算、信貸計畫、生產和基建計畫、會議決算、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以及有關資料;(二)檢查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有關帳目、資產,查閱有關檔案資料;(三)參加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有...
負責擬訂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市國庫系統辦理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市財政局、市地稅局等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狀況;負責審計市地方國有金融機構信貸計...
利息收入金額由聯社微機中心按季採集後交業務拓展部計算,並經監察審計部、財務會計部覆核審查後出帳,由財務會計部與業務拓展部建立雙套台帳管理。累積的呆賬準備金用於抵算在正常程式下發放的貸款,由於不可抗力形成不良貸款的損失賠償責任。第五十條 建立和健全信貸工作崗位責任制,聯社和信用社均需將貸款管理每個...
事前審計對於預防錯弊,防患於未然,保證經濟活動的合理性、有效性和會計資料的正確性,提出建設性意見,形成最佳決策方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都具有積極的作用,故也稱為預防性審計。目的及內容 事前審計主要目的是加強預算、計畫、預測和決策的準確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實現審計的審計內容包括對財政預算、信貸計畫、...
負責審計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市級金庫辦理市本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縣(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和財政決算;負責市財政局、稅務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對地方金融、保險機構、各類金融性公司以及省審計廳受權市級國家金融、保險機構的財務收支、信貸計畫的執行及其結果進行...
十一、外資運用與金融審計處 負責對本市運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信貸計畫的執行和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十二、經濟責任審計室 按規定對縣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參與起草地方性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三)向市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
非現場審計通過對審計對象相關業務數據和資料的不間斷調集、整理和分析,查找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疑點和異常,評價經營管理狀況、內部控制狀況和風險程度,為現場審計提供線索和資料,為編制審計計畫、安排審計資源提供支持。非現場審計的範圍,一是對會計信息、統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測試和評價;二是對業務經營...
(六)受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村審計機構以及國家審計機關委託審計的其他單位或組織。第七條 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內容:(一)村提留、鄉統籌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專項資金提取、管理及使用情況;(二)財務預算、信貸計畫的執行情況和經濟效益;(三)固定資產、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四)財務、財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擬定市預算執行情況的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國庫辦理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市金融機構和財務收支、信貸計...
信貸計畫的專項及其結果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全區運用國際組織和國外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項目的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對以上事項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與區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區委辦公室、區人大機關、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機關、區人民法院機關、區檢察院機關、黨政組織和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民政...
(二)向市人民政府、省審計廳報告或向市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審計建議。(三)直接進行下列審計:1、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2、市轄區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及預算外資金。3、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接受市財政撥款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資金使用效益。4、市級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及信貸計畫的執行...
總審計師:李亞莉 三級調研員:陳守忠、繆侖、陳健 四級調研員:張麗 工作分工 張喬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科、農業農村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企業審計科;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戰工作、掃黑除惡工作、行業扶貧和老幹部工作。王清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科、電子...
(五)使用鄉(鎮)統籌費的企業、事業單位。農村經管部門可會同前款所列單位的主管部門進行審計。第五條農村經管部門對前條 所列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一)財務預算、信貸計畫的執行情況和經濟效益;(二)承包費、統籌費和其他集體專項資金預算及執行情況;(三)財產、物資的安全情況;(四)財務、財產...
①對縣財政每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並向政府遞交 “審計結果報告”。同時,對財政財務收支及共資金使用效益進行審計監督。②對縣直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外財政資金的收支及共使用效益進行審計監督。③對鄉(鎮)財政收袁情況進行審計監督。④按照上級業務部門摸權對同家金融機構信貸計畫的執行及共...
(四)金融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級金融機構信貸計畫的執行和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城市信用社、合作銀行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五)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審計與市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市人大、市政協、政黨組織和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
鄉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負責審計縣財政局、縣地方稅務局等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狀況;根據上級授權,對縣級金融保險機構的財務收支、信貸計畫的執行情況及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組織開展對金融、保險機構和債券發行、社會集資的審批情況進行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審計準備 根據審計項目計畫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並應當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審計機關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上級審計機關對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應當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每個審計組實施審計前應當進行審前調查,編制具體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 審計...
負責會議組織、文秘綜合、信訪信息、統計安全等日常工作;負責審計業務綜合工作。(二)法制審理股 負責本部門的法制以及重大項目稽查工作;辦理由本部門受理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三)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縣級預算執行情況、鄉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縣級金融機構信貸計畫的執行和財務...
擬定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縣地稅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縣國庫辦理縣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審計;負責對縣財政局、地稅局及其下屬機構的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信貸計畫的執行和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對與縣財政有撥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細則》和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的有關規定,按照統一領導、分級審計的原則,以及上述職能調整,其主要職責是:(一)研究制訂本市審計工作的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確定審計重點,制訂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培訓審計人員,組織行業和專項資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1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於1988年11月30日簽發的命令。第2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是為加強對財政、財務收支以及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嚴肅財經法紀,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巨觀控制和管理,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財務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畫、信貸計畫,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