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誠新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信誠新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是信誠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信誠新機遇混合LOF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信誠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24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5512
  • 成立日期:20110801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力求前瞻性地把握中國經濟發展和結構轉型所帶來的投資機遇,精選受益其中的優勢行業和個股,在嚴格控制風險並充分保證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率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採取戰略性資產配置戰術性資產配置相結合的資產配置策略,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在長期資產配置保持穩定的前提下,進行大類資產靈活配置,從而適當地調整組合的市場風險暴露。
本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將在綜合分析巨觀經濟情況、市場整體估值水平、市場情緒和市場風險四方面的基礎上來制定。
關於巨觀經濟情況,本基金將重點分析國內外的巨觀經濟政策和巨觀經濟數據。巨觀經濟政策主要包括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財政政策會重點關注國家的財政投資政策、稅收政策和財政補貼政策,貨幣政策會重點關注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和匯率政策;巨觀經濟數據主要包括國內生產總值以及投資、出口和消費的情況、消費者物價指數生產者物價指數,以及其他一些領先和同步指標。
關於市場整體估值水平,本基金將重點分析目前市場整體的估值水平、盈利狀況、未來盈利預測情況以及外推12個月的風險溢價水平情況。
關於市場情緒,本基金將重點研究三個方面,一是主要指數情況,包括國內的主要指數(滬深300指數、上證綜合指數、深圳成份指數、中小板指數等)和國外主要市場的指數情況;二是資金的供給情況;三是行業分類指數的表現情況。
關於市場風險,本基金將重點分析巨觀經濟政策和產業發展政策的變化、經濟數據(包括巨觀數據、行業數據和單個公司經營業績)的變化、資金供給的變化、以及外圍市場的變化等。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關注的“新機遇”是指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湧現的投資機遇。本基金將從新機遇挖掘、行業的新機遇受益狀況分析、個股精選三個層面構建股票投資組合。
1)新機遇挖掘
新機遇的挖掘是本基金股票投資的切入點。本基金的新機遇挖掘分別從巨觀經濟、政策制度、行業的發展與變革等多個角度,前瞻性地判斷下一階段可能湧現出的新機遇:
(1)巨觀經濟
巨觀經濟角度主要是從巨觀經濟發展狀況、經濟周期、全球產業變遷軌跡、通貨膨脹狀況以及投資者對巨觀經濟的預期等角度進行觀察和研究。本基金認為巨觀經濟是出現中長期投資機遇的大背景,是進行新機遇挖掘的重要考量因素。
(2)政策制度
中國經濟在發展過程中呈現出較明顯的政策驅動性特徵,受益於財政支持、政策傾斜等利好政策的行業和企業將獲得更高的增長速度,政策制度傾向也將是新機遇挖掘的指引之一。
(3)行業的發展與變革
行業發展和變革是新機遇的重要來源,其驅動因素包括經濟結構轉型、行業結構變化、行業發展動力變化、行業政策變化或僅僅是某個單獨事件。本基金將力求發掘行業趨勢性變化,把握個別行業內的投資機遇。
除以上分析角度外,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會出現的新的分析角度也將被納入到本基金新機遇挖掘的體系當中。
當前,中國正處於加快經濟結構轉型的關鍵時期,經濟結構轉型將具體體現在需求結構、產業結構、生產要素結構的調整三個方面。因此,本基金認為內需增長、產業升級、戰略性新興行業是目前中國資本市場的新機遇。未來,隨著中國出現新的經濟成長模式或新的經濟發展趨勢的改變,本基金將持續深入地挖掘更具價值的新機遇。
2)行業的新機遇受益狀況分析
對於行業的選擇和配置,本基金將重點對行業的新機遇受益狀況做出分析。本基金對行業的新機遇受益狀況的衡量緯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受益的針對性
行業受益的針對性劃分為直接受益和間接受益。與特定新機遇直接相關、在該新機遇的推動下盈利水平將顯著提升的行業歸入直接受益行業;與特定新機遇間接相關的行業歸入間接受益行業。
(2)受益的期限
行業受益的期限劃分為長期受益和短期受益。特定新機遇的受益效應持續時間大於6個月的行業歸入長期受益行業,小於6個月的歸入短期受益行業。
(3)受益的順序層級
行業受益的順序層級劃分為當期受益和日後受益。當前正處於受益階段中的特定行業歸入當期受益行業;而當前尚未體現出受益效果、而在可預期的將來受益效果將逐漸顯現的行業歸入日後受益行業。
綜合以上的行業分析緯度,本基金將選擇直接受益、長期受益、當期受益的行業進行重點配置。
3)個股精選
在前述新機遇挖掘和行業新機遇受益狀況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將分別從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自下而上地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況和估值水平,精選具有投資價值的個股。
在定量方面,本基金主要從兩個層次進行分析:一是通過對企業財務指標進行分析,判斷企業的基本面情況和成長空間;二是通過對估值指標的分析,判斷企業的投資價值。
從財務指標角度來看,本基金重點關注企業成長能力指標,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每股收益增長率、股權投資回報率增長等。這些指標都綜合反映企業的利潤增長趨勢和效益穩定程度,較好地體現了企業的發展狀況和成長能力。另外,本基金將輔以企業盈利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償債能力指標對企業盈利狀況、資金利用效率、企業流動性狀況進行考量。
從估值水平角度來看,我們主要關注股票的市盈率、市淨率、市銷率、市盈率相對盈利增長比率等相對估值指標和自由現金流價值等絕對估值指標。
在定性方面,本基金將重點分析公司競爭優勢,包括市場行銷能力、技術創新能力、專有技術、特許權、品牌、市場占有率增長、行業所處地位等。此外,本基金也將考量公司股權結構、信息透明度、公司治理情況、公司發展戰略、公司資信程度等方面狀況。
3.債券投資策略
在債券投資方面,本基金可投資於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可轉換債券、回購等債券品種。本基金採用久期控制下的債券積極投資策略,滿足基金流動性要求的前提下實現獲得與風險相匹配的投資收益。主要的債券投資策略有:
(1)久期控制策略
在對利率變化方向和趨勢判斷的基礎上,確定恰當的久期目標,合理控制利率風險。根據對市場利率水平的預期,在預期利率下降時,增加組合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價格上升帶來的收益;在預期利率上升時,減小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
(2)類屬策略
通過研究巨觀經濟狀況,貨幣市場及資本市場資金供求關係,以及市場投資熱點,分析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券等不同債券種類的利差水平,評定不同債券類屬的相對投資價值,確定組合資產在不同債券類屬之間配置比例。
(3)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
通過對央行貨幣政策、經濟成長率、通貨膨脹率和貨幣供應量等多種因素的分析來預測收益率曲線形狀的可能變化,在久期確定的基礎上,充分把握收益率曲線的非平行移動帶來的機會,根據利率曲線移動情況,選擇啞鈴型組合、子彈型組合或梯型組合。
(4)回購套利
本基金將在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契約限定的比例內,適時適度運用回購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強組合的收益率,比如運用回購與現券之間的套利、不同回購期限之間的套利進行低風險的套利操作。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利用權證進行套利、避險交易,控制基金組合風險,獲取超額收益。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
5.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運用股指期貨,以提高投資效率更好地達到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金在股指期貨投資中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還將運用股指期貨來對沖諸如預期大額申購贖回、大量分紅等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進行有效的現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將建立股指期貨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同時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定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等制度並報董事會批准。此外,基金管理人還將做好培訓和準備工作。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具體日期以本基金分紅公告為準);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5%;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其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具體日期以本基金分紅公告為準);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具體日期以本基金分紅公告為準);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5%;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其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具體日期以本基金分紅公告為準);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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