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相關的辦法、規定,制定產業發展政策,指導協調建設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城市建設和維護改造資金的籌措,計畫分配各監督管理,城建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管理和運營、培育,規範城建投融資市場;安排城市建設重點工作建設計畫,負責城市道橋、園林、環衛、路燈、燈飾景觀,給排水等基礎設施重點工程的組織實施和竣工驗收,並指導人防等城建項目的實施。
(三)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和建築業,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工程項目的報建管理,施工許可證審批;負責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工程監理資質管理及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負責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建設契約,工程造價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負責建安企業、設計單位、開發企業的資質初審和跨省、市、縣的手續審查的資註冊工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組織依蘭縣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設計招標,對城鎮規劃區範圍內的建設項目實行統一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的申請》,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延期使用;負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所核定內容的有關手續,參與招標拍賣用地使用權價格的制定。負責城鎮規劃區範圍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的審批和建設工程的報建;審定建築設計方案,審核建築設計施工圖,核發各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負責全縣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鎮內主要街道兩側市容市貌規劃、監督和檢查;負責建築物立面、公共設施、工程現場、牌匾廣告等容貌管理;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指導全縣環境建設和改造工作。負責全縣市容環境衛生工程施工和設施維護;鎮內街路清掃保潔、清冰雪、公廁管理、垃圾及固體廢棄物的收運、處理、利用;負責全縣條幅、標語、牌匾、街路和廣場重要景觀及燈飾亮化工程的管理。
(六)綜合協調城鄉規劃、道橋、園林、市容、環衛、路燈等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服務。
(七)負責全縣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綠地和砍伐樹木的審批和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全縣園林綠化的苗木生產,園林設施景點維護和綠化撫育管理工作。
(八)負責建設信息蒐集、城建檔案管理工作,參加工程竣工驗收,負責全縣冰燈和雪雕工作。
(九)指導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建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技術職稱初審。
(十)承辦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黨群辦
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城市建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負責組織、宣傳、黨內廉政建設以及依法治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610、計生、兩個文明建設、老幹部、關工委、老科協、工會、共青團、婦女、信訪等項工作。
2、辦公室(綜合)
政務工作:負責對全系統建管工作進行指導、服務、綜合、協調、督辦、檢查、驗收;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公文的組織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重大會議和會務的組織工作;負責撰寫地方志、年鑑等工作。
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接待工作、政務公開、公文處理、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辦公用品購置、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和辦公自動化等項工作;負責機關各種備品管理,做好防火、防盜、防損壞工作;負責計畫外用工及其工資待遇的核定。
財務管理: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實行財務主管局長審批一支筆制度,嚴格履行財務審批程式;負責全系統財務審計工作,定期召開經審會議,發揮經審監督作用;負責系統所屬單位的財務保密管理工作。
人事勞資:負責全系統職工的人員編制管理,辦理人員調進、調出等人事調配手續;負責全系統行政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使用情況的管理;負責全系統職工的工資升檔、調標,工資福利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年度機關事業單位的考核工作。負責人事信息資料庫的管理與維護工作;負責出具公證材料及有關證明(包括職工家屬子女入學、招工、參軍入黨、出境出國等證明材料);負責辦理職工離休、退休、辭職、退職、自動離職等有關報批手續;負責有關人事方面的來信來訪的處理和接待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職工人事綜合報表的統計工作。
檔案管理:嚴格執行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鑑定、提供利用與銷毀等有關制度和規定,確保其完整、系統和安全;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塵、防蟲、防霉工作。
文秘工作:負責局機關各種公文的列印、裝訂及傳遞工作;及時處理上級檔案的簽收、傳遞、催辦;負責檔案的回收、清退、銷毀工作;做好文秘檔案收集管理及保密工作。
3、基建股
負責制定和執行依蘭縣城鄉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嚴格規範執行建築行業法規和建築工程項目程式的審批;嚴格規範建築市場的秩序,組織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及建設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做好報建、工程契約管理、開工報告、施工許可證簽發、工程造價政策性管理、地方建築材料浮動價格的統計等工作;負責全縣建築行業從業人員崗位技能、特殊工種及各專業人員的培訓和考評工作;負責全縣基本建設的統計報表工作。
4、城建股
負責制定依蘭縣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遠近期規劃,負責供排水、園林綠化、路燈亮化、燃氣市場、供熱、供氣、小區物業等精細化管理工作的服務指導與檢查考核;依據城市總體規劃,負責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批(擬定計畫、報建、立項、用地許可、會審、辦理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組織招投標、會簽、協調規劃定位放線、組織協調參與工程項目建設各部門主體職能行為及驗收工作);負責城鎮建設統計報表工作。
5、鄉建股
負責制訂地方性村鎮建設管理規章,參加編制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編制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計畫,負責小城鎮建設和村莊環境整治的統籌協調;服務指導城鎮化建設和村莊基礎設施及人居環境建設;負責村鎮房屋建設審核及管理工作。
6、大項目辦
負責組織、協調落實年度城鎮大項目建設;負責組織工程項目的立項、可研、論證、評選及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承辦建設項目程式審批;負責協調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的核定,現場簽證的把關;參與協調重點工程建設各單位的工作關係;組織“三供兩治”及市政重點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7、安全站
制定全縣建築安全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遠近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目標;負責建立健全建築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制定完善各項工作制度,督促檢查建築安全和市政工程安全監督各項工作的實施,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按生產無事故;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要求,定期不定期深入生產一線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全面掌握全縣建築行業與市政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並提出可行性建議和整改措施;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統計報表工作。
8、牆改辦
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我縣城鎮牆改工作遠近期規劃及實施辦法;協助縣牆改領導小組,做好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保證牆改與建築節能的推廣規範有序進行;負責組織實施牆改新法規、新材產品的套用、新工藝的實施;負責協調製定和實施粘土實心磚限產計畫,推薦新技術改造設備,幫助指導全縣磚廠轉產改造;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9、散裝辦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發展散裝水泥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編制本縣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徵收和管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和套用及信息交通、宣傳教育、人員培訓等工作,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做好本縣預拌混凝土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