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蘭縣文體局

依蘭縣文體局;參與擬訂全縣體育設施布局規劃,依法監督檢查體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負責依法規範管理、發展體育市場,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從事體育經營活動人員資格認定和專業考核、年審;負責監督管理體育類社團、學校、體育俱樂部;負責監督管理體育經營活動廣告。負責擬訂並實施全縣體育教育和培訓規劃;抓好體育工作者隊伍建設和管理;指導社會團體的體育工作。組織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及成果推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蘭縣文體局
  • 局長:敖衛中 
  • 副書記:關慧雲
  • 副局長:王本坤
領導班子,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敖衛中 書記、局長 男 漢族 1962年6月生於黑龍江省依蘭縣籍貫 湖南省漵浦縣 大學學歷 中共黨員 文體黨總支書記、局長。負責文體黨總支和文體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勞資、財務審計、文體市場、體彩工作。
關慧雲 副書記 女漢族 1975年10月生於黑龍江省依蘭縣 大學學歷 中共黨員 負責黨群工作,分管組織、宣傳、紀檢監察、統戰、工會、共青團、婦聯、人大、政協、計畫生育、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反邪教)、依法治縣、精神文明工作。
王本坤 男,漢族,1971年11月生,1994年參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文體黨總支成員,副局長。負責文化體制改革、文體事業建設、文體產業發展,主管體育、安全穩定;分管電影公司、電影院、影劇院和文化館所屬業體校工作。
王曉麗 副局長 女 漢族 1967年6月生於黑龍江省依蘭縣 大專學歷 中共黨員 文體黨總支成員、副局長。負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主管民眾文化、文藝演出;分管文化館、評劇團、文管所、博物館、圖書館工作;聯繫新華書店;協調各鄉鎮文化站開展民眾文化活動。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藝術、文物保護、體育、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文化藝術、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育、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訂全縣文化藝術和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推進文化藝術和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擬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三)負責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縣直專業劇團和業餘院團的藝術創作與生產和管理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管理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擬訂文化、文物和新聞出版工作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文物和新聞出版工作信息化建設。
(五)負責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和新聞出版活動進行監督,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負責擬訂全縣動漫和網路遊戲產業有關工作;對網咖和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七)負責擬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指導全縣文物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審核、申報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負責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街、鎮、村)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和監管工作;負責縣境內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前文物勘查,以及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業務工作。
(八)負責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九)負責對全縣新聞出版單位的監管;負責出版物內容的監督管理;擬定全縣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查處非法出版活動。
(十)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協調查處著作權侵權和涉外侵權案件。
(十一)負責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申報;依法對出版物零售單位和音像製品批發、零售、複製、出租經營單位審批和監管。
(十二)負責全縣印刷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擬訂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協調我縣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管理體制改革。
(十五)負責指導各部門、各行業開展民眾體育活動;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貫徹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大型民眾性體育活動;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鄉(鎮)、村(屯)的體育工作。
(十六)負責統籌規劃全縣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統籌全縣體育競賽;統籌負責主辦縣級體育競賽;組織上級交辦的有關競技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參加有關體育賽事;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縣文化體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黨總支和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體黨總支的組織、宣傳、紀檢工作;研究擬訂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綜合協調、信息調研、檔案收發起草、文體法制、機要通訊、內外聯絡、來信來訪、督辦檢查、保密、會議組織、群團、提案和議案辦復、檔案、安全、外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和後勤管理等工作。
(二)文化股
負責管理全縣文化事業。負責研究制定全縣文化工作的發展方向;負責全縣民眾文化和專業文化的管理及隊伍建設;負責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國有書店圖書銷售和全縣中國小課本發放;負責圖書館圖書管護、外借及閱覽;負責城鄉文化市場管理;負責文物保護及文物發掘以及全縣境內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前文物勘查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三)體育股
負責管理全縣體育事業。負責全縣民眾體育工作和訓練競賽等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奧運爭光計畫綱要》。研究制定全民體育工作發展目標和規劃。組織實施全縣的重大體育活動。負責體校、體育館、體育場、體育市場的管理和稽查;負責對全縣青少年進行體育項目的培訓;負責組織參加國家、省、市的重大體育賽事活動;負責體育健身器材的投放、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財務管理股
統籌管理全系統事業經費,指導、檢查、監督所屬各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綜合統計工作;對文體系統基本建設及維修工程審核、驗收;負責對文體系統所屬基層單位財務進行年度審計工作;負責配合紀檢監察和公檢法、審計、財政等部門調查和監管全系統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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