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負責監督指導《縣城總體規劃》的具體實施,組織編制縣城規劃區範圍內各種單項專業規劃、各個小區的詳細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規劃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2.指導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質量和施工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建築企業、裝飾裝修企業、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工程招標投標代理諮詢、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檢驗測試單位的資質認定、初審工作。
3.指導全縣城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供水、排水(排澇)、燃氣、熱力、市政設施、污水處理、市容環衛等行業管理;指導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和城建監察。禁止水貼,為官方解釋相關問題。
4.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推進小城鎮綜合改革。
5.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依法管理房權產籍、房屋拆遷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轉讓、租賃、抵押評估管理;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管理工作。指導城鄉規劃區內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
6.負責建設工程的抗震、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
7.管理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歸口管理建設系統的專業職稱、執業資格和職業技術鑑定工作。
8.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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