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69年去“北大荒”,務農8年;1977年返回北京後當過兩年建築工人。1986年在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93年在
美國西北大學獲法學博士(SJD)學位,1996年評為教授,1998年獲得博士生導師資格,現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證據學研究所所長,曾經在法國艾克斯-
馬賽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在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任客座教授;何家弘在業餘時間還為“普法”而撰寫法學小說和推理小說,是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他創作的四部“犯罪懸疑小說”已經被翻譯成法文在法國出版,並有一部被譯成義大利文在義大利出版,頗受好評;英文譯本也將由企鵝出版公司於近期出版。
教育背景
1992-1993,美國西北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1983-1986,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
1979-1983,中國人民大學第一分校,獲法學學士學位。
訪問講學:
2012.8,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拉特羅布大學訪問講學
2012.6-7,日本名古屋大學特任教授
2011.10,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訪問講學
2010.6-8,德國馬普國際與外國刑法研究所訪問講學
2011.2,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法學院訪問講學
2006.12-2007.1,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訪問講學
2002.9-2003.3,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1998.4-5年,法國埃克斯馬賽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1996.9-1997.3,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1990.1-6,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曾在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12)擔任“周末論壇”節目的特邀主持人。
研究方向
主要貢獻
論文
“錯案為何能複製”,載《
人民法院報》2013年4月26日
“嚴懲不如嚴查”,載《法制諮詢》2009第4期
“反腐敗:在嚴懲、嚴查與嚴防之間”,載《
人民檢察》2009年第7期
“論法律語言的統一和規範——以證據法學為語料”,載《
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論推定概念的界定標準”,載《法學》2008年第10期
“論推定規則的適用”,載《人民司法》2008年第18期
“從自然推定到人造推定—關於推定範疇的反思”,載《
法學研究》2008年第4期
“從‘硬審訊法’到‘軟審訊法’”,載《
人民檢察》2008年第17期
“論職務犯罪偵查職權的最佳化整合”,載《人民檢察》2008年第20期
“證據的審查與認定原理
論綱”,載《法學家》2008年第3期
“
證據學抑或證據法學”,載《法學研究》2008年第1期
“《奧運規則》專題報導之一 奧運·法治·民主”,載《
民主與法制》2008年第15期
“提高瀆職犯罪的‘風險成本’”,載《先鋒隊》2008年6期
“刑事錯案中的證據問題——實證研究與經濟分析”,(何家弘、何然合著)載《
政法論壇》2008年第2期
“從法律走向法治”,載《民主與法制》2008年第5期
“構建和諧社會中的檢警關係”,載《
人民檢察》2007年第23期
“論職務犯罪偵查的專業化”,載《
中國法學》2007年第5期
“論司法證明的基本範疇”,載《
北方法學》2007年第1期
“多種些活樹 少談些森林——也說‘中國法學向何處去’”,載《
現代法學》2007年第1期
“論證據的基本範疇”,載《
法學雜誌》2007年第1期
“中國陪審制度的改革方向——以世界陪審制度的歷史發展為借鑑”,載《法學家》2006年第1 期
“人權語境中的“好人”與“壞人”——從鐘南山院士被搶談起”,載《人民檢察》2006年第17期
“從司法證明模式的歷史沿革看中國證據制度改革的方向”,載《法學家》2005年第4期
“刑事司法的十大發展趨勢”,載《
燕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
“從正義女神的蒙眼布談起”,載《
人民檢察》2005年第1期
“秘密偵查立法之我見”,載《
法學雜誌》2004年第6期
“論檢察機關執法觀念的更新”,(何家弘、劉為軍合著)載《人民檢察》2004年第3期
“論法官造法”,載《法學家》2003年5期。
“2002年偵查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載《法學家》2003年1期,何家弘,
劉品新,劉為軍
“圈套、誠信與偵查法治”,載《山東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03年6期,何家弘,劉為軍
“兩大法系證據制度比較論”,載《
比較法研究》2003年第4期,何家弘;姚永吉;
刑事證據立法與犯罪偵查觀念山東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02年第4期
中國需要“法治”足球中國律師,,編輯部信箱2002年第9期
“法律不是專政的工具”,載《山東人大工作》2002年第3期
“
刑事證據立法與犯罪偵查觀念”,載《山東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02年4期
“足球"黑哨"問題之我見”,載《
法學雜誌》2002年2期。
“測謊結論與證據的"有限採用規則"”,載《
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
“入世·足球·法治”,載《
比較法研究》2002年2期。
“司法介入提法醒目,但不準確”,載《足球世界》2002年第2期,爾冬,何家弘;
“完善
司法鑑定制度是科學證據時代的呼喚”,載《中國司法鑑定》2001年1期-何家弘,劉昊陽
“2000年偵查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載《法學家》2001年1期-何家弘,劉品新,陳碧
“中國
刑事證據規則體系之構想”,載《法學家》2001年第6期。
“試論刑事司法與證據制度的價值取向”,載《
犯罪研究》2001年第1期。
“刑事證據的採納標準和採信標準”,載《
人民檢察》2001年10期。
“論司法證明的目的和標準——兼論司法證明的基本概念和範疇”,載《
法學研究》2001年第6期。
“論司法證明方法的特點和種類”,載《
公安大學學報》2001年第3期
“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沉默權制度”,載《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0年第6期。
“關注
家庭暴力”,載《今日中國(中文版)》2000年第3期。
“試述證據法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載《
法學雜誌》2000年第2期。
“法學的通俗化”,載《
政治與法律》2000年第3期。
“讓證據走下人造的神壇——試析證據概念的誤區”,載《法學研究》1999年第5期。
“執法長官與
公訴律師——美國檢察官職能評析”,載《人民檢察》1999年第5期。
“監督,還是介入?──論大眾傳媒對
司法公正的影響”,載《
中國司法》,1999年第9期。
“女性“失貞”面面觀——來自婦女熱線的報告
證人李昌鈺”,載《人民公安》1999年第7期。
“司法證明方式和證據規則的歷史沿革——對西方證據法的再認識”,載《外國法譯評》1999年第4期。
“公正執法與科學執法”,載《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9年第3期。
“有毒的樹上結出的果實一定有毒嗎?──關於證明責任與證明標準的師生對話錄”,載《中國律師》1999年第3期。
“陪審制度改革斷想”,載《中國律師》1999年第4期。
“有毒的樹上結出的果實一定有毒嗎?(三)──關於證明責任與證明標準的師生對話錄”,載《中國律師》1999年第5期。
“有毒的樹上結出的果實一定有毒嗎?(四)──關於證明責任與證明標準的師生對話錄”,載《中國律師》1999年第6期。
“有毒的樹上結出的果實一定有毒嗎?(五)”,載《中國律師》1999年第7期。
“神證·人證·物證——試論司法證明方法的進化”,載《山東公安專科學校學報》1999年第2期。
“
陪審制度縱橫論”,載《法學家》1999年第3期。
“
李昌鈺:一流美國法庭科學家”,載《科學與文化》1999年第5期。
“美國總統柯林頓給會議的賀信”,載《法學家》1998年第5期。
“美國反腐敗法律制度”,載《外國法譯評》1998年第4期。
“我與推理小說的緣份”,載《法律與生活》1998年第1期。
“現場勘查之王——美籍華裔物證鑑定大師
李昌鈺博士”,載《
法律與生活》1998年第2期。
“加拿大警察一瞥”,載《法律與生活》1998年11期。
“證據意識漫談”,載《
法學雜誌》1998年第3期。
“證明的自由”,載《外國法譯評》1997年第3期,喬納森·科恩著,何家弘譯;
“香港“廉署”採訪記”,載《華夏星火》1997年第6期。
“證據調查方法探源(續)”,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1997年第2期。
“日本的犯罪偵查制度(一)”,載《
公安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
“日本的犯罪偵查制度(二)”,載《公安大學學報》1997年第4期。
“日本的犯罪偵查制度(三)”,載《公安大學學報》1997年第6期。
“1995年物證技術學和偵查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載《法學家》1996年第1期,
徐立根、何家弘、
施正文。
“英文版《
中國審判案例要覽》評介”,載《法學家》,1996年第5期,德瑞克·羅德立;何家弘。
“法國犯罪偵查制度(續)”,載《公安大學學報》1996年第1期。
“證據調查學的對象和體系”,載《
法學雜誌》1996年第6期。
“關於創建“證據調查學”的構想”《法學家》1996年第6期。
“論美國
檢察制度的特色”,載《外國法譯評》1995年第4期。
“法國的犯罪偵查制度”,載《
公安大學學報》1995年第4期。
“法國的犯罪偵查制度(續)”,載《公安大學學報》1995年第5期。
“法國的犯罪偵查制度(續)”,載《公安大學學報》1995年第6期。
“外國
法庭科學鑑定制度初探”,載《法學家》1995年第5期。
“1994年物證技術學和偵查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載《法學家》1995年第1期,
徐立根;何家弘。
“物證技術學學科建設的現狀與展望”,載《法學家》1994年第5期,徐立根;何家弘。
“
物證技術在強化執法職能中的重要作用”,載《
法學雜誌》1994年第2期,徐立根;何家弘。
“美國
檢察制度研析”,載《法學家》1994年第4期。
“美國檢察制度的歷史研究”,載《法治論叢》1994年第3期。
“美國的犯罪偵查制度”,載《
公安大學學報》1994年第5期。
“美國的犯罪偵查制度(續”,載《公安大學學報》1994年第6期。
“從洛杉磯事件透視美國審判制度的弊端”,載《
法學雜誌》1992年第5期。
“外國偵查制度試析”《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1992年第2期。
“英國的犯罪偵查制度”《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1992年第4期。
偵查學十年”,載《法學家》1989年第2期。
“美國檢槍史上的著名案例”,載《法學雜誌》,1989年第3期。
“偵查方法史考(二)”,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1989年第1期。
“犯罪偵查中的
同一認定問題”,載《法學家》,1987年第5期。
“從一件奇案論同一認定的兩種基本認識方法”,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1987年第1期。
“同一認定種類之我見”,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1986年第1期。
“
防衛過當的定罪問題”,載《法學雜誌》,1985年第4期。
“在運動中把握法制的協調發展”,載《法學》1984年第10期。
“美國測謊業一瞥”,載《法學雜誌》,1984年第3期。
著作
《虛擬的真實――證據學講堂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犯罪的密碼――科學探案紀實》,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換位的視角――多媒體對話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證據的語言――法學新思維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從觀察到思考――外國要案評析》,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從它山到本土――刑事司法考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從相似到同一――犯罪偵查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從應然到實然――證據法學探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人生誤區――龍眼石之謎》,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人生怪圈――神秘的古畫》,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人生黑洞――股市幕後的罪惡》,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人生情淵――雙血型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法律英語――美國法律制度》(第4版)(主編),
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雙血型人 股市幕後的罪惡》(獨著),大眾文藝出版社2003年版
《中國的陪審制度向何處去――以世界陪審制度的歷史發展為背景》(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中國偵查學·物證技術學發展報告》(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刑事司法大趨勢 以歐盟刑事司法一體化為視角》(主編),
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版
《刑事證據大全》(第2版)(譯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刑事證據制度改革研究》(主編),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偵查論叢》(主編),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外國證據法》(主編),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法律人才與司法改革――中日法學家的對話》(主編),
中國檢察出版社2003年版
《外國證據法選譯》(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證據調查》(主編),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域外痴醒錄》(獨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人生怪圈――神秘的古畫》(獨著),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
《歐美刑事司法制度》(主編),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血痕彈道指紋探奇》(譯著),民眾出版社1991年版
《犯罪鑑識大師 李昌鈺》(獨著),
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
《人生誤區――龍眼石之謎》(獨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法律英語實用教程――美國法律制度要覽》(主編),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人生黑洞――股市幕後的罪惡》(獨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毒樹之果 美國刑事司法隨筆》(編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中美檢察制度比較研究》(英文版)(獨著),
中國檢察出版社1995年版
代表性項目
“偵查人員出庭憑證的範圍和程式”(200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項目)
“刑事訴訟中證據調查制度的完善”(2009年
中國法學會項目)
“偵查機關強制採樣的必要性及合法化路徑的研究”(2007年北京市
刑偵學研究會項目)
“證據的審查與認定原理研究”(2006年國家社科規劃基金項目)
“證據的審查與認定原理研究”(2006年國家社科規劃基金項目
“歐盟刑事司法一體化”(2004年歐盟法律與司法合作項目辦公室項目)
“刑事審判中的證據制度研究”(2000年國家重點社科基地重大項目)
獲獎記錄
1999年入選北京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2003年被國家授予“留學回國人員成就獎”,2004年獲得“寶鋼優秀教師獎”,2005年被評為“中國人民大學十大教學標兵”。
《法律英語――美國法律制度》榮獲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二等獎(2009)
“證據法學”課程被評為
中國人民大學2009年校級精品課程立項項目(2009)
《司法證明標準與烏托邦》(載《法學研究》2004年第6期)獲得榮獲第二屆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提名獎(2008)
《刑訊逼供行為的養成和矯正》一文獲
北京市法學會2008年度優秀成果獎(2008)
《證據法學》獲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一等獎(2006)
中國人民大學教學標兵(2005)
中國人民大學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004)
寶鋼優秀教師獎(2004)
留學回國人員成就獎(2003)
北京市跨世紀學術帶頭人、北京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