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關係案例解析

企業勞動關係案例解析

《企業勞動關係案例解析》是2006年企業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彥寧,陳蘭通。該書主要講述了對企業勞動關係案例的解析。

基本介紹

  • 書名:企業勞動關係案例解析
  • 作者:張彥寧//陳蘭通
  • ISBN:780197583
  • 頁數:331
  • 定價:26
  • 出版社:企業管理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10-1
  • 開本:32開
簡介,目錄,

簡介

隨著法律意識的增強,更多的人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的權益。尤其是勞動關係,由於直接牽涉到個人和企業之間的利益關係,近年來這類的法律訴訟直線上升。在企業勞動關係中,到底哪些權益可以通過怎樣的途徑來得到維護,本書給我們羅列了九大類情況,讓你有針對性地得到法律諮詢。

目錄

一、勞動契約訂立和變更
代簽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企業被註銷,勞動關係如何轉移?
廠長能否聘自己?
錄取函是否具有訂約效力?
續簽契約還能否規定試用期?
單方可以變更勞動契約內容嗎?
未經協商,勞動契約可以單方變更嗎?
用人單位能否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
勞動契約內容的變更合法嗎?
契約中約定的工作崗位是否發生了變更?
資產重組是否會引起契約變更?
二、勞動關係確認和事實勞動關係
職工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是否仍然存在?
他與誰有勞動關係?
人事檔案是不是確認勞動關係的主要依據?
籌備期間的單位是否具有用人單位主體資格?
調動申請未被批准,勞動關係是否仍然存在?
數年未上班,勞動關係是否依然存在?
勞動芙系還是勞務天系?
可以認定”事實解除勞動關係”嗎?
非法用工權益可以得到保障嗎?
協商解除勞動契約後,職工仍在原單位工作,
勞動關係如何認定?
勞動契約到期未終止,勞動關係是否依然存在?
勞動契約期滿未及時終止,企業是否還應支付工資?
事實勞動關係期間,企業是否應支付職工
放假期間的生活費?
三、違法、違約解除勞動契約的責任
該勞動契約能解除嗎?
“自動離職”處理能否隨便用?
職工擅自離職是否應承擔違約責任?
解除勞動契約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企業是否有權利解除她的勞動關係?
職工辭職是否需得到企業批准?
借聘單位解除勞動契約不合法?
醫療期滿能直接解除勞動契約嗎?
有要約可以不履行嗎?
由勝訴到敗訴,究竟誰之錯?
為何不能將他除名?
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錯誤行使管理權是否導致解除勞動契約無效?
偷竊貨款能否被辭退?
離崗退養後能否被重新安排工作?
員工跳槽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解除職工勞動契約主體資格應合法?
公司要求蘇某支付違約金是否合理?
銀行是否可以與他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契約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單位能與末位淘汰的員工解除勞動契約嗎?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否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契約?
試用期內辭職是否需要承擔培訓費?
員工在試用期內是否也受法律保護?
依法解約,仍需賠償?
職工提出解約,用人單位能追索培訓費嗎?
送達方式不當自動離職決定無效
工傷職工嚴重違紀能否解除勞動契約?
用人單位能否因女職工懷孕而辭退?
孕婦是否也要遵守勞動紀律?
四、勞動契約的終止與續延
勞動契約期滿一定要終止契約?
勞動契約終止後發現員工已懷孕應恢復勞動關係嗎?
工傷期間能終止勞動契約嗎?
員工沒有犯錯誤,勞動契約到期能否終止?
勞動契約到期是否應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契約期滿形成事實勞動關係能否終止勞動契約?
未及時續訂勞動契約,勞動關係旱否存續?
內退職工契約到期後可以終止勞動契約嗎?
員工能否以單位拖欠工資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契約?
醫療期內能否終止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已終止,作為附屬檔案的借款契約應如何履行?
續訂勞動契約應具備哪些條件?
合資企業職工續訂勞動契約時在中方單位的工齡
能否視為連續工齡?
職工違反廠規是否阻礙契約續訂?
開除職工是否有法定程式?
五、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可以隨意扣除嗎?
經濟補償金他都能得到嗎?
加班工資及經濟補償金他能得到嗎?
計發經濟補償金能否以生活費為標準?
國慶節七天休假,工資應如何支付?
職工不服從分配被解除勞動契約企業是否應支付補償金?
欠付工資須合法?
員工給企業造成的損失能從經濟補償金中抵扣嗎?
實物可以代替工資發放嗎?
企業內部承包引發的工資爭議如何解決?
未完成經濟指標,是否可以停發工資?
工作出現失誤,能用扣發工資作為懲罰嗎?
勞動契約無效申訴人請求補償金能否支持?
改制企業如何制工資方案?
契約到期未終止補償企業該不該付
公司到底該以何種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外資企業能否隨意停發員工工資?
企業解除事實勞動關係也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六、工傷保險及福利待遇
工傷致殘待遇如何計算?
對私了的工傷協定可以反悔嗎?
企業截留涉外工傷賠償費是否應當?
農民工因工負傷是否也享受工傷待遇?
企業與工傷職工解除勞動契約後應支付哪些費用?
七、社會保險
將社會保險費支付給職工個人是否違法?
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檔人員能否自行辦理社會保險?
企業支付了高薪就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費?
未轉移檔案可以成為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理由嗎?
職工調動應認真審核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嗎?
職工搶房違規企業處理無據?
職工的醫藥費能否挪作它用?
是否應為不辭而別的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八、勞動契約管理和內部規章制度
企業與同一員工簽訂了兩份勞動契約,效力如何認定?
《員工須知》單方規定服務期是否有效?
承諾是否應兌現?
職代會通過的內部規章能否替代地方規定?
職工違紀為什麼企業敗訴?
九、勞動爭議處理程式
涉嫌犯罪是否可作為開除依據?
對違反保密規定的主張誰負舉證責任?
職工不上班企業為何敗訴?
違紀爭議,證據是否很重要?
脅迫簽字是否有效?
社會保險爭議也有時效問題?
企業裁員過程中勞動契約如何處理?
仲裁委為何不受理李某的申訴?
仲裁委為何駁回申訴請求?
未按時騰房,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
因公負傷的醫藥費應如何報銷?
終止審理的工傷案件能否適用部分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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