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治理

企業內部治理,即通過加強制度化的建設,使得從“股東一管理者一工人”的管理鏈條清晰有效。通過企業內部治理機制來達到提高企業治理績效的途徑,通常又被稱為“用手投票”機制。在企業內部治理中,要解決的兩個重要問題是:一,不要因為信息不對稱和股東之間溝通和聯合(股東,特別是小股東有著普遍的“搭便車”傾向)上的困難使得管理層占取股東的利益;二,也不要因為股東過度伸張自己的利益,而使得管理者吃虧,並進而損傷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基本介紹

所考慮的具體舉措可能包括:
(1)完善關於股東大會召開、議程、表決程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進行網路投票以減少股東投票成本等技術創新等等。
(2)完善董事會,比如建立獨立董事或進一步調整獨立董事的比例。在董事會中根據不同董事的不同專長,設立不同的重大事項決策委員會,如管理委員會、投資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
(3)完善高層管理團隊的制度設定,比如設定CEO、President、COO、CTO、CFO等。
(4)完善中層管理團隊的制度設定,比如設立事業部,在事業部中設定總經理、業務董事等。
(5)像德國的很多企業普遍設定董事監事會,或我國的企業設定監事會等理論上獨立於董事會的再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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