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壽縣土地收儲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12年
- 發布單位:仁壽縣政府
- 發文字號:仁府發〔2012〕24號
仁壽縣土地收儲實施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縣政府...
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是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式,運用市場機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通過收購、回購、置換和徵用等方式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利用和存儲後,以公開招標、拍賣出讓方式供應土地,控制各類建設用地需求的制度。組織體制...
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一、總體要求 (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防範風險的要求,進一步規範土地儲備管理,增強政府對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的調控和保障能力,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據《國務院關於...
《四川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實施方案》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5月28日所發布的地方法規。中文名 四川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實施方案 實施地區 四川省 ...
土地收儲。檔案簡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市市轄區範圍內的土地收儲工作適用本辦法,市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土地收儲包括土地收購、收回及土地儲備兩個環節,是指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為實現調控土地...
涉及回遷安置的舊城更新項目,房屋徵收部門或委託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可依據批准的更新規劃,提供片區平面規劃圖和安置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向縣土地儲備中心申請先行收儲安置用地;縣土地儲備中心可就安置用地採取先期收儲、先行供應的辦法,優先...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第(七)、(八)、(九)款規定,以收回、收購方式實施土地儲備的,按照下列程式辦理:(一)核查權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對擬收回或收購的土地權屬、面積、四至範圍、用途及地上建(構)築物、附著...
本辦法所稱土地交易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第四條龍南縣土地收儲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土地收儲交易中心)是受縣政府委託的土地收儲交易機構,代表政府依法實施國有土的收購、收儲及前期開發、交易等工作。第二章土地收儲 第五條經...
第六條土地儲備實行預申報登記制度。符合本辦法規定儲備條件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權人或主管部門應到縣收儲中心辦理土地預申報登記,登記後的地塊即納入儲備控制範圍,由縣收儲中心按計畫實施收購儲備。第二章土地收購儲備 第七條下列土地應由...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縣級以上政府為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落實和維護所有者權益,依法取得土地、實施資產管護、組織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的行為。第四條 土地儲備機構是指縣級以上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成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經縣政府批准,由縣土地收儲中心,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批准實施前過渡期內,依據城鄉總體規劃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通過依法收回、收購、徵收等方式取得土地,組織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
關於印發《淳安縣土地收購儲備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淳安縣土地收購儲備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第十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淳安縣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五日 第一章 總...
年度土地儲備計畫經土地儲備委員會審查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土地儲備機構組織實施。辦法全文 曲靖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調控,規範土地市場運行,促進土地節約集約...
《合肥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發布於合肥市,屬於土地儲備。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調控,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
《湛江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是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0月26日發布。內容綱要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儲備管理,規範土地儲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
第二條 嵩明縣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儲備供應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二章 土地儲備機構及其管理職責 第三條 縣政府批准成立的縣土地礦產儲備中心具體負責全縣土地儲備和規劃收儲、土地的徵收轉用組件工作,園區內的土地收儲及土地徵收轉用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