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仁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2010年8月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仁化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組建而成,為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仁化縣
  • 類別:政府機構
  • 國家:中國
單位簡介,工作職責,科室構成及職能,

單位簡介

仁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2010年8月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仁化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組建而成,為縣政府組成部門。內設11個股室:辦公室、就業促進股、社會保險股、勞動監察股(信訪投訴中心)、勞動關係股、職業能力建設股、專業人員技術管理股(掛縣職稱改革辦公室)、公務員辦公室(掛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公室牌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工資福利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股。行政編制19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3名。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管理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初、中級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工資福利政策及縣委、縣政府的規定決定,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公務員培訓及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完成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的任務,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培訓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規劃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九)負責組織實施人事考試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科室構成及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人事、機構編制、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就業促進股。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促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人力資源市場的培育、規劃和管理工作;擬訂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方面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農民工的相關工作;承擔縣促進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和縣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三)職業能力建設股。
擬訂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執行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實施辦法;擬訂初、中級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則;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縣職稱改革辦公室)。
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組織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以及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的確認、申報評審和聘任;擬訂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初評審的設定和調整工作;承擔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指導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錄、考核、調配、獎懲有關工作。
(六)勞動關係股。
擬訂勞動關係處理規劃、制度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實施規範;監督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指導勞動關係處理工作,指導企業落實勞動工資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和收入分配政策措施,並進行巨觀調控和指導;擬訂最低工資標準有關政策;審核縣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
(七)工資福利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執行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政策及縣委、縣政府的規定決定;承擔公務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承擔縣直財政統發工資人員晉級增資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八)勞動監察股(信訪投訴中心)。
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依法受理相關舉報投訴;組織查處有關勞動、人事重大案件,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組織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年審;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九)社會保險股。
負責擬訂城鎮和農村社會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審核縣屬關閉、破產、轉制企業職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擔職工正常退休審批、年齡、工齡認定及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等工作。
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目標、任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審核辦理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移交手續;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管理體系。
(十一)公務員辦公室(掛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公室牌子)。
負責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相關工作;擬訂縣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縣人民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相關事宜;建立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承辦縣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事宜;承辦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考核、調任、轉任、辭職、辭退、日常登記和職位設定、非領導職務職數核定等工作;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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