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其配套規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作者:本社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年6月
- 頁數:137 頁
- 定價:8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800839832
《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其配套規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圖書
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其配套規定 《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其配套規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圖書 內容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規定了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將現行的生育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地位。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2022年3月,國務院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
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2021年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提倡適齡...
《廣州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服務規定》於2022年12月9日經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6屆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共24條,立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強化生育激勵政策供給,重點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強生育婦女就業、...
《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是為了最佳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
按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法定產假為98天,由此,上海女職工產假與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間可有158天假期。條例公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是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廣東省實際而制定的法規...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和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居住在本省...
第一條為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戶籍和住所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法人...
為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條例信息 【法規標題】天津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河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而制定的條例。《河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分總則、人口發展規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生育調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獎勵與...
《河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是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畫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條例...
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十五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畫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公民實行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十六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
生育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具有本省戶籍或者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公民。第三條 實行計畫生育是基本國策。各...
8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舉行記者會,通報本次常委會會議擬審議的法律草案的主要情況,其中將對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
第一條為了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際而制定的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分總則、人口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生育調節、獎勵與社會...
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2007修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修正信息 (根據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畫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畫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推行計畫生育,提高人口素質,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
第十四條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依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收養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併計算。第十五條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再生育...
三、將第十七條修改為:“依照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向夫妻任意一方戶籍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四、將第二十...
《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是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最佳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福建省實際...
第一條 為了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居住在本省行政...
可持續發展,推行計畫生育,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最佳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等3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根據2022年1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六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