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發布日期:2015-05-28
2014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我們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銳意推進改革,推動事業發展,加強基礎工作,強化自身建設,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勞動就業
堅持把穩增長、保就業作為巨觀調控的重要目標,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
年末全國就業人員77253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76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3931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070萬人。全國就業人員中,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29.5%;第二產業就業人員占29.9%;第三產業就業人員占40.6%。
2014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7395萬人,比上年增加501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6821萬人。
全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1322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551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人數177萬人。年末城鎮登記失業人數為952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09%。全年全國共幫助5.8萬戶零就業家庭實現每戶至少一人就業。組織2.7萬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
年末持外國人就業證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共24.2萬人,持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在內地工作的台港澳人員共8.5萬人。
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按照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將“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等行政許可事項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進一步激發人力資源市場主體活力。將人力資源市場對外資開放相關試點措施,擴大到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實施,推動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與國際接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深入推進,開展全國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範機構確定工作,確定106家單位為“全國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範機構”,充分發揮典型引路和示範帶動作用。大力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制定發布《現場招聘會服務規範》和《人才測評服務業務規範》兩項國家標準。人力資源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截至2014年底,全國縣以上政府普遍設立了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全國各類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達2.52萬家。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全年共為48895萬家次用人單位提供各類人力資源服務,不斷拓展人力資源服務領域,豐富了服務內容,提升了服務水平。
二、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工作深入開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全年五項社會保險(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合計39828億元,比上年增加4575億元,增長率為13.0%。基金支出合計33003億元,比上年增加5086億元,增長率為18.2%。
(一)養老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8423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263萬人。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7620億元,比上年增長11.7%,其中征繳收入21100億元,比上年增長9.5%。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23326億元,比上年增長17.7%。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5645億元。
年末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34124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906萬人。其中,參保職工25531萬人,參保離退休人員8593萬人,分別比上年末增加1354萬人和552萬人。年末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547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577萬人。年末企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3194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896萬人。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時足額發放。年末納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共6038萬人,占企業退休人員總數的80.2%,比上年末提高1.1個百分點。
全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25310億元,比上年增長11.6%,其中征繳收入20434億元,比上年增長9.7%。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3548億元。全年基金總支出21755億元,比上年增長17.8%。年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1800億元。
年末遼寧、吉林、黑龍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個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省份共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5001億元。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建立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
年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010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57萬人。其中實際領取待遇人數14313萬人。全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310億元,比上年增長12.6%。其中個人繳費666億元,比上年增長4.7%。基金支出1571億元,比上年增長16.5%。基金累計結存3845億元。
年末全國有7.33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比上年增長10.8%;參加職工人數為2293萬人,比上年增長11.5%;年末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存7689億元。
(二)醫療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5974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674萬人。其中,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2829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853萬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3145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821萬人。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中,參保職工21041萬人,參保退休人員7255萬人,分別比上年末增加540萬人和313萬人。年末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522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11萬人。
全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9687億元,支出8134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7.4%和19.6%。年末城鎮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6732億元(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存1195億元),個人賬戶積累3913億元。
(三)失業保險
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17043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26萬人。其中,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407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31萬人。年末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20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0萬人。全年共為78萬名勞動契約期滿未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契約的農民契約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補助。
全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380億元,比上年增長7.1%,支出615億元,比上年增長15.6%。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4451億元。
(四)工傷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工傷保險人數為2063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722萬人。其中,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736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98萬人。全年認定(視同)工傷114.7萬人,比上年減少3.7萬人;全年評定傷殘等級人數為55.8萬人,比上年增加4.6萬人。全年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數為198萬人,比上年增加3萬人。
全年工傷保險基金收入695億元,支出560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3.0%和16.3%。年末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1129億元(含儲備金190億元)。
(五)生育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生育保險人數為1703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47萬人。全年共有613萬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比上年增加91萬人次。
全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446億元,支出368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1.1%和30.2%。年末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93億元。
三、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隊伍建設力度不斷加大,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深入推進。
截至2014年底,我國有兩院院士1500多人,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6000多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900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6.7萬人。
2014年末,我國留學回國人員總數達180.96萬人,其中2014年回國36.48萬人,比上年增長3.2%。國家級留學人員創業園達43家,全國各級留學人員創業園達305家。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總數達到2759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總數達到3011個,其中2014年新增308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招收培養博士後1.4萬人。
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繼續推進,全年舉辦300期高級研修班,培訓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2.1萬人次,開展急需緊缺類人才培訓82萬人次,崗位培訓224.8萬人次。2014年新建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20家,總數已達80家。少數民族科技骨幹特殊培養工作深入實施,全年培養400名新疆特培學員和120名西藏特培學員,組織4期新疆、西藏特培專家服務團活動。
2014年,繼續開展萬名專家服務基層行動計畫,遴選資助各地區65項重點服務項目。在示範項目帶動下,5650多名專家深入基層一線,開展各類服務活動3900多場次,與基層單位簽訂合作協定1650多項,培訓指導基層專業技術人員5.2萬餘人,惠及基層農戶近20萬戶。
全年全國829萬人報名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252萬人取得資格證書。截至2014年底,全國累計共有2530.8萬人取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
年末全國共有技工院校2818所,在校學生339萬人。全年技工院校面向社會開展培訓508.5萬人次。年末全國共有就業訓練中心2453所,民辦培訓機構18891所。全年共組織各類職業培訓1935萬人次,其中:就業技能培訓1108萬人次,崗位技能提升培訓574萬人次,創業培訓217萬人次,其他培訓36萬人次。全年各類職業培訓中農民工培訓1069萬人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培訓337萬人次,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培訓84萬人次。
年末全國共有職業技能鑑定機構9521個,職業技能鑑定考評人員21.58萬人。全年共有1854萬人參加了職業技能鑑定,比上年增長0.84%;1554.28萬人取得不同等級職業資格證書。其中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有62.33萬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職能,公務員制度改革和隊伍建設穩步推進。
圓滿完成公務員錄用考試任務,全國共錄用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20.24萬人,其中,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1.84萬人,地方18.4萬人。中央機關公開遴選218名公務員,首次公開選調16名公務員,省級機關公開遴選2600餘名公務員。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要求,進一步清理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經國務院同意,分兩批共取消29個項目,基本完成清理工作;認真完成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審核工作,分8個批次對29個部門和23個地方申報的414個項目組織評審;圓滿完成各類政府表彰工作,全年共表彰先進集體1782個、先進個人3640名;會同海南、青海、甘肅、湖北四省公務員局,開展了4期、由98名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獲得者參加的休假療養活動。加大公務員培訓力度,全國共培訓公務員710餘萬人次,為西部、東北等地區對口培訓1.5萬餘名公務員。
全國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實現全覆蓋,工作人員聘用契約簽訂率超過了93%。全國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基本實現制度入軌,全國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完成率超過95%。組織開展了全國整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突出問題專項行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推行率達到了91%。推動出台了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推進和規範醫師多點執業、鼓勵事業單位種業骨幹人員到種子企業開展技術服務等行業用人政策。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130多個涉改單位司勤人員安置方案審核工作。
全年安置軍隊轉業幹部4萬餘名,其中計畫分配軍轉幹部3.1萬餘名,自主擇業軍轉幹部9000餘名。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安排到黨政機關和參公單位占82.9%,事業單位占15.2%,國有企業占1.9%;8500餘名師團職幹部得到重點安置,近4500名功臣模範以及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工作的軍轉幹部得到照顧安置。
五、工資分配
2014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6339元,與2013年的51483元相比,增加了4856元,增長9.4%。2014年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36390元,與2013年的32706元相比,增加了3684元,增長11.3%。2014年末,外出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為2864元,比上年提高255元,增長9.8%。
2014年,全國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4.1%。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17元。
結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制定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方案。在試點的基礎上,制定全國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試調查和分析比較。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完善事業單位內部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
六、勞動關係與勞動者權益維護
深入貫徹實施新修訂勞動契約法,促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並履行勞動契約,2014年末,全國企業職工勞動契約簽訂率達88%。全面加強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制定出台《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穩步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2014年末,全國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的集體契約為170萬份,覆蓋職工人數1.6億人。
2014年,各地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共處理爭議155.9萬件,同比上升4.1%。辦結案件136.2萬件。仲裁結案率為95.2%,同比下降了0.4個百分點。仲裁機構期末未結案件數達到3.6萬件,同比上升15.2%。
在全國範圍內重點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等專項執法活動。
2014年,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主動檢查用人單位198萬戶次,比上年下降2%,涉及勞動者9781.1萬人次,比上年增長4.5%;書面審查用人單位233.5萬戶次,涉及勞動者1億人次,審查用人單位數量和涉及勞動者人數與上年基本持平;全年共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40.6萬件,比上年下降3%。通過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共為461.7萬名勞動者追討工資等待遇345.5億元,其中,為335.9萬名農民工追討工資265.4億元;共督促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補簽勞動契約409.5萬份;督促5.96萬戶用人單位辦理社保登記,督促6.4萬戶用人單位為274.4萬名勞動者補繳社會保險費27.9億元;共依法取締非法職業中介機構3777戶。
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為了規範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2014年5月15日,國務院公布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為了加強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規範勞動能力鑑定程式,會同衛生計生委研究制定了《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人社部令第21號)。為了規範勞務派遣,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研究制定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22號)。為了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修訂了《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人社部令第23號)。同時,積極協調推進《國家勳章和榮譽稱號法(草案)》、《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管理條例(草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草案)》、《企業裁減人員規定(草案)》、《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草案)》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研究起草工作。
普法工作持續開展。舉辦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社廳(局)約130名普法業務骨幹參加的普法骨幹培訓班。在全國22座城市開展了公益性法律巡講和調研活動。啟動了面向勞動者的普法宣傳手冊編寫工作。
八、基礎建設
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加速推進。2014年繼續支持中西部地區(含福建、山東中央蘇區和革命老區)266個縣、958個鄉鎮(街道)開展基層服務設施建設。2010年試點啟動以來,共支持1176個縣、4381個鄉鎮開展建設。截至2014年底,已有544個縣、2677個鄉鎮完成試點項目建設並投入使用。試點項目的實施有效改善了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條件,提高了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和辦事效率。
標準化工作穩步推進。積極落實標準化十二五規劃,2014年,報部領導審查批准立項26項國家(行業)標準,批准發布了《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準和《社會保障卡》等11項行業標準。積極推進綜合標準化試點,20多家機構申報了第二批社會保險和勞動就業綜合標準化試點,經專家審查和部級聯席會研究,確定19家社保機構將作為第二批試點單位開展社會保險綜合標準化試點工作,以進一步提高社保視窗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截至2014年底,全國30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發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際發卡地市(含省本級)達354個,實際持卡人數達到7.12億人,社會保障卡普及率52.4%。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已建設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2710個縣(市、區、旗)通過信息系統辦理業務,占全國縣區數的98%。社保跨地區系統建設套用邁出堅實步伐,養老、醫保關係轉移系統分別已有30個省份的321個地市(含省本級)、15個省份的72個地市(含省本級)正式接入。信息化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加強,全國已有340個地市級以上人社部門(含省本級)開通了12333電話諮詢服務,開通率達到92.9%,全年來電總量達7839.1萬次。
註:
1、本公報中的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2、本公報中的有關數據為正式年報數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的部分數據有所不同。
3、全國就業人員及分三次產業人員數據、農民工數量和年平均工資有關數據來源於國家統計局。
4、本公報中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數據包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5、本公報中部分數據因四捨五入原因,存在著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增量及增長率根據四捨五入前數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