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認真做好2004年春節運輸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關於認真做好2004年春節運輸工作的通知》是交通部於2003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部關於認真做好2004年春節運輸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 :2003年
檔案背景,檔案內容,

檔案背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沿海各港口:
2004年春節運輸(以下簡稱“春運”)即將來臨。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流向面廣、流時集中,春運組織特別是旅客運輸組織的任務非常艱巨。同時,春運期間又正值呼吸道疾病的易發期,非典疫情也存在反覆的可能性。因此,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一手抓經濟建設、一手抓防控非典”的方針,一方面要確保2004年春節運輸安全、優質、有序進行,另一方面要科學、規範、有效的做好防控非典工作,使全國人民在歡樂、祥和的氣氛中歡度新春佳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春節運輸的期限和安排
2004年春運從1月7日開始,至2月15日結束,為期40天(即節前15天,節後25天)。其中,春運前5天為開始期,後5天為結束期。
據預測,2004年春運期間全國道路旅客客運量約為17.17億人次,比2003年同期增長3%;主要省市水路旅客運輸客運量為2600萬人次,與2003年持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的道路、水路春運組織領導工作由各省交通廳(局、委)負責;長江幹線的春運組織領導工作由長江航務管理局會同沿江各省交通廳負責;進出廣東的省際道路客運工作由部公路司會同有關省交通廳安排部署,各省支援廣東春運承擔進出廣東省際客運任務的運力安排見附屬檔案一。
各單位要按照“安全、優質、有序”的總體要求,切實加強春運工作及春節“旅遊黃金周”運輸的組織領導。要成立以主要領導同志負責、分管領導和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領導同志參加的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各項工作。各級領導要深入生產第一線檢查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解決運輸生產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春運和“旅遊黃金周”運輸工作順利進行。
二、確保春運安全
確保春運安全是各級交通部門和運輸企業在春運期間的首要任務,是我們全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執政為民的實際行動,也是切實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各級交通部門和運輸企業必須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部有關安全生產和運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駕駛員和乘務員的安全教育,加強客車、客船技術狀況的檢驗,加強客運站場等源頭的管理和運輸途中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一是要在春運開始前對全部參運的客車、客船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不合格的要收回有關牌證,嚴禁安全技術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船參加營運;二是要嚴厲打擊客車和客船超載等違法行為,凡發現超載運行的客車和客船,要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當事人進行處罰,並採取措施進行分流,分流費用由有關當事人承擔,嚴禁對超載車船隻罰款、不分流;三是客運站要嚴格按車船的載客定額售票和檢票,對因客運站超售和超檢客票造成車船超載的,除要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和承擔分流費用外,還要追究客運站站長的責任;四是要加強對全體職工特別是車船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嚴禁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運距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車,必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且每個駕駛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五是要配合地方政府,進一步加強鄉鎮客渡船和個體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六是客運站要加強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工作,要組織專職人員,對旅客託運和隨身攜帶的行包進行認真檢查,有條件的客運站要安裝安全檢測儀,切實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查堵工作,同時要加強進站客車安全例檢工作,嚴禁客車帶“病”營運;七是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做好防雪、防凍、防滑、防霧以及戰枯水、防雷雨大風等季節性安全預防工作;八是公路、航道部門要採取措施,確保春運期間國省幹線公路和幹線航道暢通;九是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嚴厲打擊票販子、車匪路霸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各港航公安部門要加強警力,切實維護站、船治安秩序。
春運期間發生特大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重大事故必須在48小時內將有關事故情況報部公路司或海事局。
三、加強運輸組織
各省交通廳(局)要提前做好本地區春運期間的運量、流時、流向的調查和分析預測工作,根據客流變化,安排充足的運力。確有必要時,運力調配緊張的地區可按規定抽調部分企事業單位的非營運客車持交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見附屬檔案二)參加省內春運,並保證在春運開始前將有關牌證發放到參運車輛;要汲取以前的春運工作經驗,完善應急疏運方案,準備部分機動運力,隨時、快速應對各種突發情況的發生;運輸企業要視情增開包車(船)或加班車船,加大班次密度,及時運送旅客;在保證幹線和城鄉客運的同時,注意組織好農村支線客運;要加強運力的調度指揮,港口、渡口和船閘部門要保證客船優先靠泊、優先過閘和客車優先過渡,確保班車、班輪正班正點運行;要做好車、船客票的發售工作,通過增開售票視窗、延長售票時間、採取上門售票等多種售票形式,使廣大旅客能夠方便、快速、及時的購取客票;地方人民政府或地方性法規已明確由交通部門管理城市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的地區,當地交通主管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保證正常運營,組織好車站、碼頭、機場人流的集散,並確保節日期間城鎮居民方便出行。
四、切實做好防控非典工作
春運期間,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高度重視非典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鬆懈情緒和僥倖心理,克服春運期間客流量大而帶來的各種困難,認真履行職責,貫徹落實各項措施,切實做到非典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要按照相關檔案的要求,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零報告制度,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確保通訊聯絡暢通。要全面檢測、調校測溫設備,確保在春運客流激增時能正常使用。各客運站要做好日常的清潔衛生、通風、消毒工作,加強巡視,保證客運站、船舶發燒病人隔離室正常使用。要對跨省出行的旅客堅持始發站測溫,體溫超過38°C的旅客應在排除非典病症後方可登乘交通工具。一旦確認發現非典疫情,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部報告。若國內發生非典疫情,要按國務院和部的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部確定的“交通不斷、貨流不斷、客流不斷、病源切斷”的原則,全面恢復非典防治有關報表及防治措施。
五、改進進出廣東省際客運管理
為完善春運期間進出廣東省際客運管理,根據南方片區春運座談會會議精神,對進出廣東省際客運的管理措施調整如下:一是按需確定南方片區各省支援廣東運力數量,確保春運期間廣東及周邊地區運力充足;二是進出廣東省際客運的加班車和包車持《進出廣東春運證》運行,一車一證,《春運證》起點填寫車籍地地市名稱,訖點填寫到達省省名。《春運證》有效期由運政機構確定,但最長不得超出春運期限;三是要優先安排二級及以上客運企業的車輛參加進出廣東省際客運,在運力確實不足時,可抽調部分安全管理和服務較為規範的三級客運企業和具有25輛以上中高級車的專業旅遊客運企業的車輛參加;四是承擔進出廣東加班車、包車任務的客車技術等級必須是一級車;五是進出廣東的包車在超越本車《春運證》規定的起訖點從事包車任務時,應經客源地縣及縣以上運政機構在包車預約書或包車票上籤章;六是凡廣東省以外的承擔進出廣東包車客運任務的客運企業至少要在廣東設立一個包車安全管理點,負責監督該企業包車落實安全管理和防控非典的各項措施,協助處理各種突發情況。包車運輸單位可通過與相關企業合作等各種措施,保證司乘人員的正常休息,保證發車前對車輛進行必要的維護和安全檢查,為包車配備紅外測溫儀或與核定客位相當的水銀溫度計,對旅客進行測溫,並按規定對發燒病人採取必要的措施。各企業要在春運前將在廣東省設立的包車安全管理點的地址、聯繫電話、聯繫人上報本省省級運政機構,由省級運政機構上報部公路司並抄送廣東省交通廳;七是廣東及周邊省運政機構要加強對包車安全管理點和加班車、包車的監督與管理,對不遵守相關規定、《春運證》填寫不規範、車證不符的行為,要進行糾正,拒不糾正的,要收繳《春運證》並責令車輛憑開具的處罰單據返回車籍地;八是除上述規定外,仍繼續執行《春運期間進出廣東省際道路旅客運輸組織與管理暫行規定》(公道路字〔1998〕118號)的有關規定。
六、維護好運輸市場秩序
春運期間,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確保春運工作有序進行,保障廣大旅客、運輸企業的合法權益。要加強運輸市場特別是客運站點等源頭的監督與管理,在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檢查站或臨時春運檢查站加強對過往車船的動態管理,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範圍(類別)經營和“甩”客、“賣”客、“倒”客、“宰”客、倒賣車船票等違法違章行為。要加強對運政執法人員的教育,提高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確保運政執法文明、規範、準確。嚴禁在公路上或水路上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要嚴格執行運價政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亂漲價、亂收費。無特殊原因,春運期間的運價應保持穩定,確需上浮客運票價的,應按有關價格管理規定執行。春運期間,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設立監督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對旅客或經營者的投訴,要及時進行核查和處理。
七、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認真執行部頒運輸服務質量標準和規範,大力推行規範化服務,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優質服務競賽活動,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在春運開始前運政機構要簡化手續,提高效率,保證最近新批准的客運班線及時開行,保證近期更新的客車及時投入營運。要對客運場站和車船的衛生情況進行集中整治,保證站容站貌和車(船)容車(船)貌乾淨整潔,座具、臥具及時換洗。要保證客運站的供水、供暖,保證衛生設備的整潔和有效使用。要在客運站增設服務人員,客運站領導要現場值班,及時幫助有困難的旅客。對夜晚有旅客滯留的客運站,客運站要開放候車室並提供必要的服務。
春運結束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對春運任務完成得好、服務質量優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八、加強春運宣傳和統計工作
春運期間,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廣泛宣傳春節運輸組織方案和有關政策規定,向社會通報春運進展情況,報導春運中湧現出的模範人物和先進事跡,曝光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和各種“三亂”行為。要通過印製發放車船班次宣傳資料、發布公告和公益廣告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春運期間出行的各種信息和注意事項。
為及時掌握春運進度和動態,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春運的統計工作,要確保春運統計的準確性、及時性。要按春運和春節假日旅遊運輸統計表(見附屬檔案三和附屬檔案四)的要求把運輸生產的有關情況分別報部公路司或水運司。另外,水上旅客運輸熱點地區信息報送按《“黃金周”和“春運”期間水上客運熱點地區運輸情況報告制度》執行。春運結束後,各單位要及時把書面總結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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