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加強公路工程評標專家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種管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部關於加強公路工程評標專家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交通部
《交通部關於加強公路工程評標專家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種管理規定。
《交通部關於加強公路工程評標專家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種管理規定。檔案背景各省、自治區交通廳,北京、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為進一步加強對公路工程評標專家的管理,根...
《辦法》共24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1日實施的《公路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交公路發〔2001〕300號)予以廢止。檔案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 交公路發〔2011〕7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屬...
評標專家抽取要按照部《關於加強公路工程評標專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464號),採取隨機抽取方式,嚴格執行迴避制度。要做好評標專家名單的保密工作,對泄露專家情況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政府部門的行政人員不得作為評標專家參加本地區所管轄範圍內的項目的評標工作。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人員...
(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3號)、《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04〕688號)、《關於公路建設項目貨物招標嚴禁指定材料產地的通知》(廳公路字〔2007〕224號)、《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辦法》(交公路發〔2006〕57號)、《關於加強公路工程評標專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建立公路建設行業評標專家庫,加強評標專家管理; (五)發布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息; (六)指導和監督省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工作; (七)依法受理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公路建設市場違法行為;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
關於對參與公路工程投標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業資質要求的通知(交公路發[2002]544號)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1年第6號)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 [2002]303號)關於加強公路工程評標專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03]1464號)……第三篇 公路建設管理 第四...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規範公路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公路工程質量,促進公路建設市場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規,於2004年12月21日由交通部發布,根據2015年6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1號《關於修改〈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的決定》第2次修正,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 2011]577號 2011.10.12 關於“十二五”農村公路建設的指導意見交公路發[ 2011]723號 2011.12.5 關於印發公路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 2011]797號 2011.12.29 水運工程 關於進一步加快水運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通知交水發[ 2011] 17號 ...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省交通建設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的管理,保證評標活動的公平、公正,維護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和交通運輸部《公路建設項目評標...
《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路勘察設計工作的若干意見》是2011年交通運輸部發布的檔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勘察設計是工程建設的前提和基礎,是工程建設的靈魂。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的質量,直接影響公路的使用功能和壽命、環境保護、行車安全和工程造價等。法規...
交通運輸部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 交水發[2012]1554號2012.10.31 水運工程標準管理辦法 交水發[2012]665號2012.11.27 運輸管理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務院第625號令2012.10.13 關於修改《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令2012年第1號2012.03.14 關於修改《道路旅客運輸...
第二條 交通運輸部負責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專家(以下簡稱評標專家)的資格認定、培訓、入庫、管理等活動。第三條 經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審批、核准和經交通運輸部審批的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統工程招標活動的評標專家,原則上從交通運輸部水運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統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庫(以下簡稱綜合...
——組織開發了部級公路水路建設市場誠信及工程質量信息服務系統和公路及水運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部分省市開展了公路水路建設市場、運輸市場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對加強工程管理,維護市場秩序,規範市場經營行為發揮了重要作用。(四)加強交通安全監管和應急系統建設,保障能力明顯提高。運用船舶自動識別、船舶交通管理、全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05年第5號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建設市場督查工作規則的通知 交公路發[2015]59號 關於印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通知 交公路發[2011]685號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建設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交公路函[2015]144號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圍標串標問題治理...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公路建設的具體需要,細化代建單位的要求。鼓勵符合代建條件的公路建設管理單位及公路工程監理企業、勘察設計企業進入代建市場,開展代建工作。第九條 代建單位派駐工程現場的建設管理機構、專職管理人員應當滿足項目建設管理工作需要。代建項目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應當在...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全省交通運輸建設市場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工作,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加強信用評價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和交通運輸部《關於建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五)法律法規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的其它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 普通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台統一管理,實行電子招標投標方式,招標公告、獲取招標檔案、投標、投標擔保、抽取評標專家、開標、評標、異議投訴、公示中標候選人、公告中標結果、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契約、契約支付及履行情況等...
交通部關於發布《公路、水運基本建設利用國外貸款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交通部 頒布時間 1991.01.13 實施時間 1991.07.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水運基本建設利用國外貸款項目的管理,更有效地使用外資,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公路、港口、內河等大中型基本建...
第五條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負責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一)對招標檔案和招標投標情況報告等招標資料進行備案管理;(二)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確定方式、評標專家的抽取和評標活動進行監督;(三)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第六條 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電子招標...
第二十四條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評標辦法,按照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五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檔案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檔案進行評審和比較。招標檔案中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第二十六條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工作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並推薦合格的中標...
(一)投資人招標實行資格審查制度,採用資格後審方式。評標辦法採用綜合評估法或最短特許經營期限法。(二)市(州)人民政府確定項目實施機構,參照高速公路“建設-運營-移交”項目投資人招標檔案參考文本,科學編制招標檔案。招標檔案中應明確財政資金建設期補助金額和具體配套優惠政策。(三)招標檔案經專家審查、交通...
保證交通建設質量,促進交通建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新建與改建等級公路、水運工程及其配套設施工程建設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省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省交通建設管理工作;縣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交通建設管理工作。縣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設定的公路、...
第十四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公路、財務、金融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7人以上單數。其中,招標人代表的人數不得超過評標委員會總人數的1/3。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人員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第十五條 評標辦法採用最短特許經營...
(三)負責評標專家的抽取和相關服務工作,協助招標人核驗評標專家身份。(四)組織招標資料封存啟封,核實確認中標候選人公示。(五)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網路系統日常運行和維護。(六)核實辦理成交確認書或中標通知書。(七)按規定收取有關費用,代收代退公共資源交易保證金。(八)負責交易資料的整理、歸檔、...
與省財政廳、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省物價局、省口岸辦聯合發文《關於做好免除查驗沒有問題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港口經營單位公示並執行相關收費標準,與相關單位共同做好免除費用試點工作。6、推進扶貧工作信息公開 加大扶貧資金公開力度,向社會公開農村公路養護省補資金、農村公路危橋改造...
三、加強對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監督 為進一步規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加強對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監督,使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地依法進行,根據省委、省政府決定,國家和省投資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其招投標活動的開標、評標和定標工作在政務服務中心進行;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專家,原則上從省政府...
等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招標投標違法行 為記錄公告制度的通知 (2010.3.29)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2013.3.11)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 (2013.3.11)關於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定 (1998.1.6)流程圖 1.設計、監理招標流程圖 2.工程施工招標程式流程圖 3.貨物採購招標程式流程圖 文書...
關於中央預算單位實施批量集中採購工作的通知(2013.9.4)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開標評標管理辦法(試行)(2013.6.14)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項目選聘採購代理機構管理辦法(2011.12.30)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2003.11.17)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政府採購工程項目法律適用及申領施工許可證問題的答覆(2015.8.3)財政...
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組織研究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組織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全省招標投標工作;管理全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監督管理基本建設物資採購招標投標活動;負責依法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核准工作。
150. 嚴格落實評標專家考核和退出機制,加強評標專家信用管理,將評標專家的日常評標、評標評估、培訓考核等納入評標專家行為記錄,並予以公開。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評標專家,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行業主管部門)(四)多元化糾紛解決。提高糾紛解決效率和便利,增強對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