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運輸廳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要求,編制本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所列統計數據時間段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廳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閩政辦〔2016〕83 號)要求,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我廳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訪問量146544人次,發布動態信息5199條,開展線上訪談22期,電子信息屏542條,在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華社、中新社以及福建日報、福建電視台等主流媒體刊發的報導超過3000條,推送交通微信374期。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制定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督促各設區市(區)交通運輸局(委)和具有行政職能的廳直單位制定工作要點,明確分工,加強督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將落實工作要點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進一步規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督促各處室及時送交紙質公文同時送交政務公開辦,確保紙質公文在成文後20個工作日內送交省檔案館、省圖書館。在辦公自動化系統中設定主動公開專欄,對各處室歸檔電子公文與送交紙質公文工作進行監控,監控結果作為績效考評的依據。
  (二)深化公開內容,推進交通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1、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
  (1)全面公開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權力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責任清單。根據法律法規調整繼續清理審批事項,精簡下放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共40項,保留的行政許可14大項(含17子項),公共服務事項15大項(含40子項),其他行政權力19項,行政監督檢查2項,其中省公路局和省運管局已將全部審批項目下放。為支持福建自貿區和福州新區建設,將所有省級交通行政許可項目全部下放給自貿區和福州新區。2015年,泉州市港口管理局成建制劃歸我廳管理,我廳積極協調將省泉州港口局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從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撤出,納入我廳行政服務中心進行統一集中管理與監控,對接我廳網上辦事平台實行網上辦理。
  (2)推動市、縣兩級交通運輸部門權力清單公開。組織編制了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省、市、縣三級目錄,共梳理省級事項56項,市級98項,縣級44項。著手研究全省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方案,對省、市、縣三級交通運輸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名稱、統計口徑、歸類方式、申請條件和材料、審批流程、辦理時限、權力主體、服務指南等要素進行統一,待進一步論證完善後向社會公開。
(3)全面推行省級審批事項網上辦理。所有保留的省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已全部進駐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全部開通網上申報功能,所有審批項目名稱、法律依據、申請條件、所需資料、辦理流程、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等,在行政服務中心以及入口網站公開,並印成辦事指南供申報人查閱。網上受理率超過95%,行政相對人可以在網上申報,服務對象、紀檢監察與效能部門能實時查看、追蹤所有辦理事項各個流程。2016年,廳行政審批服務平台共收件5327件,受理5042件,辦結4864件。
  2、推進市場監管公開透明
  (1)依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為加快建設和推廣交通運輸行業隨機抽查制度,規範執法行為,制定《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梳理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含各省級交通運輸管理專業機構)對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和試驗檢測企業、公路路政管理、道路運輸市場、港口經營與水路運輸市場領域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共32項。目前我廳已建立雙隨機抽查系統並投入使用,制定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省高速公路執法機構、省港航局、省運管局等單位都已組織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促進全省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協調健康發展。
  (2)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實行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在集中行使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職能的交通綜合執法總隊的入口網站開設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專欄,公示案件名稱、處罰依據、社會信用代碼、處罰事由、處罰部門、處罰結果、救濟渠道等信息,將數據推送至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專業管理部門和執法機構。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今年8月開始至12月,我廳按照省政府法制辦的部署,完成了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和執法人員清理、公示,方便行政相對人隨時查詢和監督,執法主體、依據等信息更加公開透明,規範意識進一步增強。
(3)推進信用信息公開。為建立健全交通運輸信用體系,我廳與福建省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文修訂了《福建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考核管理辦法》,將交通建設市場中施工、監理、實驗檢測、勘察設計所有環節和參與主體全部納入信用考核體系,從業單位及人員考核等級在省廳網站(省重點建設項目同時在省發改委網站)公布,供社會查詢。此外,還規定在市場準入、招投標等方面,應利用網上公開的信用信息,形成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工作機制。成立廳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啟動信用信息考核與公示系統開發建設,整合公路水路建設市場、運輸市場的信息資源與服務內容,提供誠信信息的統一查詢,並逐步實現與省公共信用平台、省執法平台等實時數據對接,現已完成初步驗收,準備與交通運輸部信用管理系統數據進行對接。
  (4)推進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公開。為加強我省交通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推進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公開和共享,加強社會監督,制定《福建省交通建設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公開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廳機關、各設區市(區)交通運輸局(委)、沿海各港口局在其入口網站設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公開專欄”,逐級公布違法違規行為信息。
  3、完善公眾出行信息服務體系
  (1)規範道路包車客運管理。按照交通運輸部的統一部署,啟用“福建省包車客運管理信息系統”,旅遊客運企業可報備、自動審核通過後,自主列印省際包車牌。在旅遊包車上張貼車輛信息二維碼,開展公眾監督評價服務,遊客可對旅遊包車服務質量安全等進行評價、投訴等。旅遊社可通過手機關注微信公眾號“運管微生活”,輸入旅遊包車車號,對租用的旅遊包車車輛經營資質進行核實、確認。該系統對掌握包車客運企業、車輛、從業人員等基本信息和運營動態、簡化業務流程、加強市場監管、保障運輸安全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2)推進智慧型公交發展。各地均已基本完成城市公交智慧型調度系統建設,實現了車輛智慧型調度、運營及服務質量管理、行車安全監控及數據統計分析智慧型化。福州、廈門、寧德、南平、莆田等地市啟動公交智慧型站台建設。積極推廣“福建掌上公交”,乘客通過手機可適時查詢車輛運行狀態。
(3)完善交通物流信息服務。基本建成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對接國家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目前已完成協同數據交換中心和交通物流雲計算平台的搭建,開發運政、訂單跟蹤等6個服務模組。我廳將加大信息資源整合力度,整合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海關、檢驗檢疫等信息資源,實現貨物“一單式運輸”、出行“一卡式”支付、信息“一站式”服務,為社會提供行業公共信息查詢和數據支持,向經營業戶提供運輸線路、運輸站場、加油站、停車場、配送網點等公共數據資源。
  4、推進交通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根據行政許可公示的要求,主動公開武夷新區繞城高速公路將口至童游段、長樂前塘至福清莊前高速公路、古武線永定至上杭段等工程初步設計批覆,福州長樂國際機場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浦城至建寧聯絡線浦城段竣工驗收批覆。推進項目招投標信息公開,貫徹《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明確了我省高速公路、國省道、農村公路招投標監督單位,要求招標監督單位:一要每年在入口網站對《招標檔案範本》進行更新;二要將招標人上傳的資格預審或者招標檔案(含澄清或修改)關鍵內容、中標候選人等評標信息在入口網站或者指定的其他網站上公開,其中由省高指負責監督的高速公路項目招標檔案信息在廳網站進行公開,今年廳網站招投標信息公開60餘條;三要定期組織開展契約履約評價工作的監督檢查,將檢查情況向社會公示。制發《進一步規範我省水運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招標投標管理的通知》,推進水運工程招標備案與公示工作規範化。
  5、推進減稅降費、收費信息公開
  我廳和省物價局聯合轉發《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要求各地港口局和物價局加強合作,切實規範做好港口收費公示工作。轉發交通運輸部《港口經營管理規定》,部署沿海各港口局組織開展港口經營價格和收費規定的全面核查工作,全省各港口經營人按照國家有關港口經營價格和收費規定在各自經營場所公布經營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轉發《交通運輸部收費公路統計報表制度》,完成我省2015年度收費公路統計並通過廳網站發布統計公報,公開全省收費公路建設投資、收入支出、債務償還、里程規模等相關信息。轉發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明確拖輪費適用範圍的函》,要求沿海各港口局主動向相關企業明確拖輪費的適用範圍,督促相關企業做好拖輪收費項目的公示工作。與省財政廳、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省物價局、省口岸辦聯合發文《關於做好免除查驗沒有問題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港口經營單位公示並執行相關收費標準,與相關單位共同做好免除費用試點工作。
  6、推進扶貧工作信息公開
  加大扶貧資金公開力度,向社會公開農村公路養護省補資金、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完工核銷兌現省補資金、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省級補助、國省道安保工程計畫及省級補助資金和國省道危橋改造完工省補資金的下達情況。加大涉及農村公路事項的信息公開力度,制發《進一步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通知》,推行農村公路建設“七公開”制度和建設養護“陽光工程”,公開規劃計畫、項目招標、資金補助、實施過程及農村公路養護,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求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加強對鄉(鎮)政府、村委會等公開主體的業務指導和檢查,設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公開到位。制發《“四好農村路”示範縣創建考評辦法》,將全面推行農村公路“七公開”和“陽光工程”要求納入考評範圍。
7、加大應急管理信息公開力度
  加強與氣象、海洋、地質等部門溝通合作,動態跟蹤掌握汛情、雨情、洪澇和颱風等極端天氣變化情況,及時通過媒體、網路、簡訊、GPS、公路電子顯示屏、公路可變情報板等方式告知各級從業人員或社會公眾,以便早防範、早準備。為完善預警信息傳達管理,制發《進一步規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修訂《福建省公路、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省廳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級別標準、信息發布職責分工、發布與終止程式,需要向社會公布的信息除已有發布渠道外同時向省預警發布系統發布。
  8、經濟社會政策公開透明
  加大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的政策公開力度,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政府主導性)實施管理細則、最佳化調整普通幹線公路省補資金撥付辦法、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管理辦法、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實施管理辦法、水運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實施細則、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質量檢測辦法、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掛牌督辦辦法、安全生產約談辦法、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暫行辦法、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十三五”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等均通過廳網站公開。
  9、積極推進決策公開
  修訂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工作規則,一是完善專家諮詢、民眾參與、政府法律顧問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規定廳重大決策,在會議審議前必須經過深入調研,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論證。涉及相關部門和地方的,應充分協商和徵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二是凡制訂涉及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檔案,應通過社會公示、聽證會或座談會等形式徵詢意見和建議;三是會議討論決定事項需公開報導的,應請記者列席。對於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我廳開闢網站專欄、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讓公眾及時了解交通發展情況,爭取社會各界對交通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全省性的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制定過程,堅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則,按照發展計畫編制、省補計畫安排、計畫執行、年終評估四大工作步驟規範辦理,廣泛吸收社會各界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和建議。制定《關於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意見》,促進我省交通運輸行業依法決策、民主決策,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10、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
  制發《部門預算管理辦法》,規範我廳部門預算編制,落實部門預算公開責任。按照省財政廳的統一部署,通過廳入口網站及時公開了2016年交通運輸部門預算信息、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預算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預算安排情況以及2015年度決算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6年我廳共完成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為459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788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我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包括機構職能類信息、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規劃計畫類信息、行政許可類信息、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交通扶貧情況信息、交通建設管理類信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行業監督管理類信息、工作動態類信息、交通行業文明建設類信息、人事人才管理與機構編制情況、公共服務類信息等內容。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廳為公眾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務。一是將主動公開的電子檔案通過入口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予以發布,主動公開信息100%上網;二是將主動公開的紙質檔案每月按時送交省圖書館和省檔案館;三是通過“政務信箱”、“依申請公開平台”受理網民信息公開申請;四是在廳機關大堂設電子顯示屏,每天對一些重要信息進行滾動播放;五是在廳行政服務中心公開入駐審批項目辦事指南及辦理進度等信息;六是建設電子政務系統及12328電話系統,及時受理、反饋公眾申請;七是利用新聞媒介進行宣傳;八是通過“福建交通”微信、微博平檯布信息。
  (四)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
  制發《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公文審核把關的通知》等檔案,要求廳機關及廳直各單位在代擬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政策性檔案時,擬稿部門應同步提供導向正確、權威準確、通俗易懂的解讀文稿;在起草我廳政策性檔案時,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強的,擬稿部門應同步提供解讀文稿,並在檔案簽發後的3個工作日內將解讀材料的電子版發廳政務公開辦,通過廳網站“政策解讀”專欄及微信公眾平台公開。制發《關於做好上級檔案網上公開發布後貫徹落實有關事項的通知》,並指定專人及時將國務院、省政府、交通運輸部網站公開發布的公文轉載到廳網站欄目內,加大宣傳力度。
  
 (五)回應社會關切情況
  1、升級改造網上諮詢答覆平台。進一步梳理民眾網上留言諮詢投訴回復程式,全面壓縮各類投訴、諮詢、建議等信件時限,要求嚴格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將該項工作納入我廳對各部門的年度績效考核,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辦理不及時、結果不明確、質量不高、結果民眾不滿意等情況,對承辦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重新辦理。平台回復質量得到較大提高,解決了一大批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民生交通問題。升級“省交通運輸系統網上諮詢答覆平台”,增強了網民留言答覆功能,今年以來,我廳共回復處理公眾留言410餘條。
  2、運輸服務監督電話運行順暢。2014年11月,我省12328運輸服務監督電話開通試運行,用於受理公路、水路、道路運輸(含城市客運)、海事等業務領域的投訴舉報、信息諮詢、意見建議。目前,運行情況穩定,技術保障到位,成效顯著。2016年,全省電話系統共接聽電話108779次,受理有效業務87284件,接入通話時長合計5020小時。
  3、加大新聞宣傳力度。充分運用《福建日報》、《中國交通報》等主流媒體發布訊息,開展“公交出行宣傳周”、“愛路護路宣傳月”、“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對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有關政策進行專題宣傳。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2016年,我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件,歷年累計49件。受理的主要方式是寄送信函、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申請。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交通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及申報材料、公車燃油補貼政策、財政信息等。
  (二)受理的公開申請全部予以答覆。其中,同意公開的3件,部分公開的1件,非我廳政府信息的3件。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是部分財政信息,原因是超出我省級財政要求的公開範圍,需要進行重新匯總、加工。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由於國家有關部門沒有出台具體的收費標準規定,我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為零收費,向申請人免費提供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被申請行政複議的有1件,原因是申請人認為我廳未按照其要求提供施工許可證,結果是維持原行政答覆。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一是公開範圍、政策解讀範圍難以界定,缺乏明確的需要主動公開或進行政策解讀的標準和依據,不同人員間的理解也有不同,存在一定的主觀隨意性;二是對基層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力度不夠,沒有形成常態化的培訓機制;三是政務公開信息化水平不夠高,政府信息資源生成的業務系統與各種信息公開渠道缺乏有效的整合。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一是修訂公開目錄。對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空白無內容的、長期不更新的、含義模糊容易分類錯誤的類目進行了初步調查,參照《交通運輸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修訂版)》(廳辦字〔2013〕239號)和《交通運輸工作國家秘密範圍的規定》(交辦發〔2016〕127號),結合我廳職能變化實際情況,對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調整。二是完善信息公開監控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固化績效考核依據性信息,提升績效考核剛性化程度。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指 標 名 稱
計量單位
2016年度
歷年累計
主動公開檔案數
459
7882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459
7882
  2.政府公報公開數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7
49
其中:1.當面申請數
0
0
 2.網上申請數
4
26
 3.信函、傳真申請數
3
23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7
49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3
16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1
10
  3.不予公開答覆數
0
10
  4.其他類型答覆數
3
13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0
0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0
0
行政複議數
1
1
行政訴訟數
0
0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