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煤礦建礦地質報告編制細則》是2020年0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工煤礦建礦地質報告編制細則
- 標準編號:T/SXDZ 00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6月29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8月01日
《井工煤礦建礦地質報告編制細則》是2020年0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井工煤礦建礦地質報告編制細則》是2020年0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劉德旺、岳修德、王芳、王育偉、王馬峰、郭子華、馬鵬程、劉少華、王海順、張永澤、劉最亮、齊振洪、李建文、王鵬雲、段彥飛、崔秀奇、劉和平、任德...
《井工煤礦生產地質報告編制細則》是2020年0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劉德旺、岳修德、王芳、王育偉、王馬峰、郭子華、馬鵬程、劉少華、穆全茂、繆小成、武潔、劉最亮、齊振洪、李建文、王鵬雲、段彥飛、楊連超、樊斌、任德平、遲占國、孫濤、劉志明、李宏宏、喬傑、趙海鵬、楊立彪、王文軍、林培軍、馬...
《井工煤礦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編制細則》是2020年0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王一、范德元、崔樹江、劉同吉、劉最亮、齊振洪、李建文、郭瑞強、尹偉強、楊茂榮、姚正寬、王芳、王育偉、王馬峰、郭子華、馬鵬程、劉少華、王鵬雲、段彥飛、李剛、王昇陽、呂建紅、郝亮、李宏宏、喬傑、趙海鵬、楊立彪、王文軍、林...
《井工煤礦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編制細則》是2020年0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王一、范德元、崔樹江、劉同吉、劉最亮、齊振洪、李建文、崔秀奇、劉和平、王海順、張永澤、王芳、王育偉、王馬峰、郭子華、馬鵬程、劉少華、王鵬雲、段彥飛、李剛、王昇陽、郝亮、靳吉祥、李宏宏、喬傑、趙海鵬、楊立彪、王文軍...
《井工煤礦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報告編制細則》是2020年06月29日實施的一項團體標準。起草人 王一、范德元、崔樹江、劉同吉、劉最亮、齊振洪、李建文、郭瑞強、尹偉強、王海順、張永澤、王芳、王育偉、王馬峰、郭子華、馬鵬程、劉少華、王鵬雲、段彥飛、李剛、王昇陽、呂建紅、郝亮、李宏宏、喬傑、趙海鵬、楊立彪、...
煤礦地質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煤礦地質工作,查明隱蔽致災地質因素,及時處理煤礦地質災害,有效預防煤礦事故,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煤礦企業及所屬礦井、有關單位的煤礦地質工作,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煤礦地質工作是指在原勘探報告的基礎上,從煤礦基本建設開始,直到閉坑為止的全部地質工作。
第十條 礦山建設必須有按照國家規定程式審查批准的地質勘探報告書、礦山建設工程設計。礦山建設工程設計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行業技術規範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礦山安全的規定。礦山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必須編制“安全與工業衛生”專篇。礦山建設工程設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格的單位承擔。第十一條 礦山建設單位向管理礦山企業的...
第三節 建礦地質資料移交 第七章 煤礦生產階段的地質工作 第一節 基本要求 第二節 採區掘進的地質工作 第三節 掘進和回採工作面的地質工作 第四節 煤礦水平延深的地質工作 第五節 露天煤礦的工程地質工作 第八章 煤礦閉坑階段的地質工作 第九章 煤礦地質信息化工作 第十章 附則 附錄A 煤礦地質類型劃分報告...
(一)礦井(露天)停辦、關閉,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停辦、關閉的申請報告;(二)編制煤礦企業開採現狀報告及實測圖件;(三)編制煤礦企業關閉產生的安全隱患報告及防患措施;(四)提交動用、註銷及剩餘儲量報告。煤礦企業憑停辦、關閉礦井(露天)報告、批准檔案及有關資料,填寫註銷申請書,報原發證機關辦理煤炭...
第八條 開辦國有地方煤礦,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規範,生產規模不低於年產原煤6萬噸。第九條 開辦集體煤礦和其他煤礦,除符合《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經過批准的地質勘探報告或者地質勘查資料及可靠的儲量依據;(二)有經過旗縣級以上...
第二十四條 在基建施工階段,具有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批准的地質勘探報告做為設計依據而建礦的礦山企業,必須按照批准的設計進行施工。需修改設計的,必須經原批准部門批准,並分別報市、縣(市、區)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備案。沒有地質勘查報告和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批准的地質勘探報告做為依據而建礦的,地表下開採的鄉鎮集體礦山...
地質勘查單位必須取得與地質勘查工程相適應的資質,並對提供的勘查報告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建設單位應當向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項目有關的原始資料,地質勘查報告必須經過評審,達到相關規範要求,確保資源儲量、構造、瓦斯、水文、煤層自燃傾向性、煤塵爆炸危險性等開採條件滿足煤礦設計、施工和監理的需要...
第二十條 供礦山建設設計使用的礦產資源勘探報告,須依法經國務院或者自治區礦產儲量審批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審查批准的,不得作為礦山建設設計的依據。自治區礦產儲量審批機構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州(地)、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組織審批前款規定的勘探報告。第二十一條 探礦權人應當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向自治區...
(二)起鑽必須灌好鑽井液。每起下3~5柱鑽桿、1柱鑽鋌記錄一次灌入或返出鑽井液體積,及時校核單次和累計灌入或返出量與起出或下入鑽具體積是否一致,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司鑽。第四十五條 錄井人員和“坐崗”人員及時發現溢流、井漏、油氣顯示、有毒有害氣體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司鑽。第四十六條 起鑽完應...
重大傷亡事故應當立即報告鄉鎮煤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人民檢察院。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有向事故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資料的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事故調查組工作。發生事故的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辦理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傷亡事故的...
第五條 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礦業公司、煤礦)應當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第六條 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投入和保障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安全...
《井工煤礦中長期防治水規劃編制細則》是2020年0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趙益晨、梁英俊、賈鵬宙、吳晨升、趙建忠、曹海長、喬傑、趙海鵬、楊立彪、李宏宏、李志寶、魏相卿、王育偉、王馬峰、郭子華、馬鵬程、劉少華、劉最亮、齊振洪、李建文、王鵬雲、段彥飛、李剛、姜濤、陶永林、賈漢宇、李志勇、...
(五)未按規定提交採區回採率報告的。第三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負責解釋。第三十二條 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按照國家礦山安監局《關於加強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礦安〔2022〕132號)和《關於開展非煤地下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礦安〔2022〕76號)要求,實行一礦一檔、一礦一策,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並編制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報告,報屬地礦山安全監管部門。重大自然災害後...
西山煤電集團公司、山西焦煤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太原煤炭氣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井工煤礦年度防治水計畫編制的基本規定、編寫基本準則和要求,適用於相關編制單位在編寫井工煤礦年度防治水計畫時參考。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0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2〕24號) 《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規範礦業權評估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82號) - 26 國家地質公園規劃審批 國土資源部...
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負責地震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等防治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應急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
(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從業人員發現並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九)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煤礦智慧型裝備及煤礦機器人等新裝備的推廣套用支出;(十)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檢定校準支出;(十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支出;(十二)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第二節 非煤礦山開採...
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生產建設技術工作;監督檢查煤炭企業執行生產建設規範、規程和標準;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煤礦準入條件和辦礦標準;負責全市煤炭生產的產能、產量控制和煤礦生產能力的核定;按有關部門規定,負責煤礦資源枯竭礦井閉坑、煤炭儲量註銷報告的審批或上報;負責煤礦地質報告的審批或上報工作;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
(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從業人員發現並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九)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煤礦智慧型裝備及煤礦機器人等新裝備的推廣套用支出;(十)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檢定校準支出;(十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支出;(十二)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非煤礦山開採企業 第九條...
(八)負責生態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應急監測。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九)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全市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先進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推行清潔生產,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
依法公開生態環境信息,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省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十)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全省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先進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推行清潔生產,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全省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相關工作。(十一)負責...
由於地質條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執行所規定的防突措施的,施工區(隊)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告礦調度室,經礦井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調查後,由原措施編制部門提出修改或補充措施,並按原措施的審批程式重新審批後方可繼續施工;其他部門或者個人不得改變已批准的防突措施;(三)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2.配合市、縣區政府做好對依法被吊銷採礦許可證、資源枯竭和市、縣區政府決定關閉礦山的相關工作,並實施指導監督。3.負責執行礦山新建、改建項目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有關規定,對礦山安全預評價報告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未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審核同意的,不得頒發採礦許可證。4.負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督促...
組織建設、管理全市環境監控執法信息系統,依法公開生態環境信息,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十)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全市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先進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推行清潔生產,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全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