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國家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河縣民政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地點:五河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四)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七)執行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的有關辦法;負責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按規定承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內重要和跨縣界的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有關工作。
(十)負責婚姻登記、兒童收養和殯葬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低保局(副科級)
執行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督促、指導基層開展有關社會救助工作;提出中央財政補助、省級財政安排的有關救助資金分配建議,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二)辦公室(包括基層政權、區劃地名)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宣傳和綜合性檔案起草等工作;組織實施民政普法教育;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負責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居)務公開;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新;開展城鄉社區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編制全縣行政區劃圖和縣級行政區域界線詳圖;負責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標準化、規範化;承擔縣內重要和跨縣界的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有關工作;向社會發布標準地名、行政區劃調整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公告
(三)優撫安置科(縣復退軍人安置辦公室)
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優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承擔烈士稱號審核報批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醫療事業單位和光榮院、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執行有關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政策;指導退役士兵、傷殘軍人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扶持就業工作;協調部隊軍運和指導軍供站的管理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執行雙擁工作規劃及方針、政策;開展創建雙擁模範軍民共建活動,推廣先進典型;協調軍政、軍民關係,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承擔慰問部隊的有關工作;承辦縣雙擁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社會事務科(含行政審批科,進駐行政中心)
執行婚姻登記、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執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以及;執行老年人、孤兒、殘疾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指導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福利機構內孤兒、棄嬰涉外送養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做好臨時救助工作。
(五)生產救災科(縣生產救災辦公室)
科長(主任):陳興佩,副科長(副主任):丁星帥
執行救災救濟工作政策;承辦組織協調減災抗災救災工作,落實防災減災規劃;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救災信息系統管理;承辦災情調查、核實、上報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擔境內外對縣政府捐贈救災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活動;承辦有關救災物資儲備工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並指導實施。
領導分工
局 長、黨組書記 張 永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 張凡喜 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城鄉低保、殯葬改革、老齡、綜治、招商引資和局下屬單位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 蔣 玲 分管社會事務、民間組織、五保敬老院、婚姻登記、福彩發行、計畫生育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 張緒祥 分管優撫、復退軍人安置工作;
副局長 劉長宇 分管救災救濟、慈善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蔣勝祥 負責紀檢監察,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會、信訪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
五河縣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