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支作法

五支作法亦譯“五分作法”。因明用語。以宗(論題)、因(理由)、喻(例證)、合(套用)、結(結論)五支(部分)組成的論式,是古因明的論證形式。古印度最初流行過十支論式,即除上述五支外,還有求知的欲望、疑惑、對論式的信賴、目的、疑惑的消除等五支,後被正理派所刪除,而採取五支作法。《正理經》第一卷第一章第八節闡述了五支論式。

五支作法一般用例如下:宗:此山有火;因:以有煙故;喻:如灶,於灶見是有煙與有火;合:此山亦如此;結:此山有火。古正理的五支作法基本上是類比法。佛教學者的初期因明著作,也用五支作法,直到陳那創立新因明,始改用三支作法。但正理派及後來的新正理派為維護知覺經驗在論證中的決定作用,一直堅持五支作法,認為只有具備五支,才能獲得“第三次知識”(看到爐灶中的煙與火,從而知道煙與火的必然聯繫為第一次知識;看到眼前此山中的煙為第二次知識;從而推知此山有火為第三次知識)。然而新正理雖然堅持採取五支作法,其本質已與新因明的三支作法無異,在喻支中也是以普遍命題為喻體、以事例為喻依,從而成為演繹與歸納相結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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