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民政部門最終受理。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鄉居(村)民
辦理材料 :
1、書面申請;
2、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
3、家庭收入證明;
4、前三個月水電費支出憑證等
1、個人申報;
2、居(村)委會調查;
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查;
4、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審批
《九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通知(九府發39號);
《九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實施細則》(九府發6號);
《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九府字42號);
《九江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九府廳發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