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解讀(2020年3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解讀(2020年3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解讀》是2020年3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愛立。該書內容祥致,逐條對禁毒法從條文主旨、立法背景、條文解讀、相關規定方面進行詳盡闡述,時效性強。結合新修訂的《刑法》《藥品管理法》《戒毒條例》《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司法解釋重新解釋禁毒法條文。解讀權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同志編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解讀
  • 作者:王愛立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2160924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禁毒法》施行十多年來,中國特色毒品治理實踐不斷豐富發展,毒品違法犯罪和治理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國家對禁毒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修訂,並公布了一些新檔案。為了進一步深入宣傳、學習和正確貫徹禁毒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的同志重新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解讀》一書。本書逐條對禁毒法從條文主旨、立法背景、條文解讀、相關規定方面進行詳盡了闡述

圖書目錄

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毒品定義】
第三條【禁毒的社會責任】
第四條【禁毒工作方針和工作機制】
第五條【禁毒委員會】
第六條【禁毒工作保障】
第七條【鼓勵禁毒社會捐贈】
第八條【鼓勵禁毒科學技術研究】
第九條【鼓勵舉報毒品違法犯罪】
第十條【鼓勵禁毒志願工作】
第二章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一條【國家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各級政府和有關組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教育部門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四條【新聞媒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單位內部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七條【基層組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毒品危害教育】
第三章毒品管制
第十九條【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種植管制】
第二十條【麻醉藥品提取、儲存場所的警戒】
第二十一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管制】
第二十二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
第二十三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流失的應急處置】
第二十四條【禁止非法傳授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製造方法】
第二十五條【授權國務院制定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有關場所的毒品檢查】
第二十七條【娛樂場所巡查和報告毒品違法犯罪】
第二十八條【查獲毒品和財物的收繳與處理】
第二十九條【可疑毒品犯罪資金監測】
第三十條【毒品監測和禁毒信息系統】
第四章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條【吸毒成癮人員採取治療、教育、挽救措施】
第三十二條【對吸毒人員的檢測和登記】
第三十三條【社區戒毒】
第三十四條【負責社區戒毒的機構】
第三十五條【社區戒毒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戒毒醫療機構】
第三十七條【戒毒醫療機構有關職責】
第三十八條【強制隔離戒毒適用條件】
第三十九條【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的情形】
第四十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程式和救濟措施】
第四十一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
第四十二條【戒毒人員入所查檢】
第四十三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職能】
第四十四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管理】
第四十五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配備執業醫師】
第四十六條【探訪、探視和物品的檢查】
第四十七條【強制隔離戒毒期限】
第四十八條【社區康復】
第四十九條【戒毒康復場所】
第五十條【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員的戒毒治療】
第五十一條【藥物維持治療】
第五十二條【戒毒人員不受歧視】
第五章禁毒國際合作
第五十三條【禁毒國際合作的原則】
第五十四條【國家禁毒委員會的國際合作職責】
第五十五條【毒品犯罪的司法協助】
第五十六條【執法合作】
第五十七條【涉案財物分享】
第五十八條【對外援助】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條【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妨害毒品查禁工作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容留他人吸毒、介紹買賣毒品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吸毒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三條【違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制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違反易製毒化學品管制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五條【娛樂場所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非法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戒毒醫療機構發現吸毒不報告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違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九條【禁毒工作人員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條【歧視戒毒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一條【施行日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