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防洪標準》是1994年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防洪標準
- 作者:國家技術監督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4年12月1日
- 頁數:58 頁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1580058286
- 外文名:Stand for Flood Control
- 語種:簡體中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防洪標準》是1994年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防洪標準》是1994年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防洪標準(GB50201-94)》根據國家計委計綜〔1986〕2630號文的要求,由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的《防洪標準》,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准《防洪標準》GB50201...
第十一條 有防汛任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防禦洪水方案(包括對特大洪水的處置措施)。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的防禦洪水方案,由國家防汛總指揮部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他江河的防禦洪水方案,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2009修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9年08月27日發布,自1998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1997年08月29日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08月27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2009修正),2009年08月27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
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下簡稱《防洪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防洪以及與防洪有關的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防洪工作實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下簡稱《防洪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洪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等日常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氣象、電信、運輸、電力、物資供應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是為了防治洪水,防禦、減輕洪澇災害,維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制定本法。1997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實施辦法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 (1998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
第十七條 三門峽庫區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防洪安全與建設規劃,完善通訊、預報、警報、避洪、撤退等設施,並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不同量級洪水的“防、搶、撤”方案,報上一級防汛指揮部批准後實施。第十八條 各級防汛指揮部汛前應當向當地駐軍和有關單位介紹防禦洪水方案,汛期...
第十條 河道的整治與建設,應當服從流域綜合規劃,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通航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要求,維護堤防安全,保持河勢穩定和行洪、航運通暢。第十一條 修建開發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類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樑、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等建築物及設施,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河道管理...
2002年12月7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4日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正;2021年9月29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訂。第一條 為了防治洪水,防禦、減輕洪澇災害,維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999年8月22日 山東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檔案通知 (1999年8月22日 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洪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
《水庫大壩通用法規標準選編》是2002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內容簡介 本書選編了近年來國家頒布的有關水庫大壩建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法規和標準等。主要包括: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防洪標準、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及有關水庫大壩安全監測、養護修理等方面...
第十條河道的整治與建設,應當服從流域綜合規劃,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通航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要求,維護堤防安全,保持河勢穩定和行洪、航運通暢。第十一條修建開發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類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樑、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等建築物及設施,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修訂),2002年08月29日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08月27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9修正),2009年08月27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修訂),2002年08月29日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08月27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9修正),2009年08月27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
2000年7月29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洪水,防禦、減輕洪澇災害,維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下簡稱《防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防洪及與防洪有關的活動,...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在2012.03.31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下簡稱防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防洪是指防禦和減輕洪澇、冰凌災害的各項活動。第三條 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區域實行...
第十條 有防汛任務的跨流域、跨行政區域的地區,由該地區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成立聯合防汛指揮部,並劃定防守範圍,做好防汛協調工作。第三章 防汛準備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防汛指揮部,應根據流域規劃和規定的防洪標準,按照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制定本地區防禦洪水方案(包括對特大...
(2000年7月19日寧波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0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一切防洪...
2007年11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7年11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5號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洪水,防禦、減輕洪澇災害,維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對所管轄的防洪工程設施進行汛前檢查後,必須將影響防洪安全的問題和處理措施報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並按照該防汛指揮部的要求予以處理。第十六條 關於河道清障和對壅水、阻水嚴重的橋樑、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的改建或者拆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
瀋陽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在1998.09.28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防汛是指人民民眾有組織地進行防洪抗洪和排澇抗禦水患災害的活動。第...
《遼寧省實施辦法》是遼寧省施行的辦法。修訂的辦法 (1999年1月28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30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2012年3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決定修改以下十九件法規:………。十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刪去第三十條中“逾期不恢復水工程原有功能的,強行恢復,所需費用由改變者承擔”的...
第十條 河道的整治與建設,應當服從流域綜合規劃,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通航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要求,維護堤防安全,保持河勢穩定和行洪、航運通暢。第十一條 修建開發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類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樑、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等建築物及設施,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河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