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專業師資培養培訓方案

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專業師資培訓方案、課程和教材開發項目實施辦法》等兩個檔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專業師資培養培訓方案
  • 發布日期:2007年8月29日
1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專業師資培養培訓方案
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專業師資培養培訓方案、課程和教材開發項目實施辦法》等兩個檔案的通知
教職成廳〔200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
為保障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的順利實施,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的意見》(教職成〔2006〕13號)有關規定,特制定《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專業師資培養培訓方案、課程和教材開發項目實施辦法》和《中等職業學校緊缺專業特聘兼職教師資助項目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1.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專業師資培養培訓方案、課程和教材開發項目實施辦法
2.中等職業學校緊缺專業特聘兼職教師資助項目實施辦法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教育部辦公廳
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專業師資培養培訓方案、課程和教材開發項目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的意見》(教職成〔2006〕13號)的精神,“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以下簡稱職教師資基地)等有關機構,開展職教師資培訓項目建設,開發80個重點專業的師資培養培訓方案、課程和教材,形成一系列具有套用價值和示範作用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訓包、校長培訓包和公共基礎研究成果,促進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提升職教師資基地的培養培訓能力,完善職教師資培養培訓體系。
本項目由符合條件的職教師資基地牽頭承擔,吸收其他符合項目開發要求的單位共同參與。項目牽頭單位須為相關學科、專業和師資優勢明顯,職教師資培養培訓經驗豐富、成績顯著的本科高等學校,具有職業技術教育學碩士點、具備課程與教學法研究力量的單位優先考慮。
項目開發人員由職教師資基地相關專業的專家學者,職業教育課程與教學法研究人員,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和校長,企業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等組成。項目負責人應由具有較高的專業造詣,熟悉職業教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學者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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