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班列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
中歐班列(英文名稱CHINARAILWAYExpress,縮寫CRexpress)是由中國
鐵路總公司組織,按照固定車次、線路、班期和全程運行時刻開行,運行於中國與歐洲以及“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間的貨櫃等鐵路國際聯運列車,是深化我國與沿線國家經貿合作的重要載體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抓手。為推進中歐班列
健康有序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環境
亞歐大陸擁有世界人口的75%,地區生產總值約占世界總額的60%,東面是活躍的東亞經濟圈,西面是發達的歐洲經濟圈,中間廣大腹地經濟發展潛力巨大,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資源稟賦各異,經濟互補性強,合作空間廣闊。“十二五”期間,中歐進出口貿易總額30230億美元,同比增長33%,雙向開放、產業聯動效益初顯。為促進中歐及沿線國家經貿往來,我國充分利用多雙邊機制,推動與沿線國家鐵路、海關、檢驗檢疫等方面合作,簡化國際
鐵路運輸過境手續,為班列開行創造有利條件。
目前,依託西伯利亞大陸橋和新亞歐大陸橋,已初步形成西中東三條中歐班列
運輸通道。自2011年首次開行以來,中歐班列發展勢頭迅猛,輻射範圍快速擴大,貨物品類逐步拓展,開行質量大幅提高。截至2016年6月底,中歐班列累計開行1881列,其中回程502列,國內始發城市16個,境外到達城市12個,運行線達到39條,實現進出口貿易總額約170億美元。中歐班列全程服務平台組建運行,服務範圍逐步拓展,全程服務能力穩步提升。
隨著“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推進,我國與歐洲及沿線國家的經貿往來發展迅速,
物流需求旺盛,貿易通道和貿易方式不斷豐富和完善,為中歐班列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也對中歐班列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也要看到,中歐班列仍處於發展初期,還存在綜合運輸成本偏高、無序競爭時有發生、供需對接不充分、通關便利化有待提升,以及沿線交通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支撐能力不足等問題,迫切需要加以規範和發展完善。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以提高發展質量和綜合效率為中心,以最佳化服務、提供有效供給為主線,統籌兼顧當前和長遠、地方和全局、陸運和海運、我國與沿線國家利益的關係,充分發揮政府、市場、企業的作用,著力完善國際貿易通道,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著力最佳化運輸組織,提高班列運行質量;著力加強資源整合,降低全程物流成本;著力創新服務模式,增強綜合服務能力,將中歐班列打造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和 良好商譽度的世界知名物流品牌,成為“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平台。
(二)基本原則
合理布局、暢通聯運。以鐵路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為支撐,強化向東聯接,擴大向西開放,最佳化空間布局,合理布設樞紐節點,更好地利用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國際聯運走廊。
統籌協調、區域聯動。圍繞中歐班列組織和運營,加強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的統籌協調,完善合作機制,加強分工協作,實現優勢互補,避免無序競爭,推動形成聯動發展新格局。
市場運作、政府引導。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升班列質量和效益。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體制機制,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推動中歐班列健康有序發展。
開放包容、共建共享。發揚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綢之路精神,密切與沿線國家合作,尋找利益契合點和合作最大公約數,充分發揮各方優勢與潛能,努力實現互利共贏。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善、運量穩定、便捷高效、安全暢通的中歐班列綜合服務體系。中歐鐵路運輸通道基本完善,中歐班列樞紐節點基本建成,貨運集聚效應初顯;中歐班列年開行5000列左右,回程班列運量明顯提高,國際郵件業務常態化開展;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綠色
環保的全程物流服務平台基本建成,品牌影響力大幅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單一視窗”模式基本實現全線覆蓋。
三、空間布局
(一)中歐鐵路運輸通道
——西通道。一是由新疆阿拉山口(霍爾果斯)口岸出境,經哈薩克斯坦與俄羅斯西伯利亞鐵路相連,途經白俄羅斯、波蘭、德國等,通達歐洲其他各國。二是由霍爾果斯(阿拉山口)口岸出境,經哈薩克斯坦、土庫曼斯坦、伊朗、土耳其等國,通達歐洲各國;或經哈薩克斯坦跨裏海,進入亞塞拜然、喬治亞、保加利亞等國,通達歐洲各國。三是由吐爾尕特(伊爾克什坦),與規劃中的中吉烏鐵路等連線,通向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伊朗、土耳其等國,通達歐洲各國。
——中通道。由內蒙古二連浩特口岸出境,途經蒙古國與俄羅斯西伯利亞鐵路相連,通達歐洲各國。
——東通道。由內蒙古滿洲里(黑龍江綏芬河)口岸出境,接入俄羅斯西伯利亞鐵路,通達歐洲各國。
中歐班列通道不僅連通歐洲及沿線國家,也連通東亞、東南亞及其他地區;不僅是鐵路通道,也是多式聯運走廊。
專欄1三大通道主要貨源吸引區
西通道:西北、西南、華中、華南等地區,經隴海、蘭新等鐵路幹線運輸。
中通道:華北、華中、華南等地區,經京廣、集二等鐵路幹線運輸。
東通道:東北、華東、華中等地區,經京滬、哈大等鐵路幹線
(二)中歐班列樞紐節點按照鐵路“乾支結合、樞紐集散”的班列組織方式,在內陸主要貨源地、主要鐵路樞紐、沿海重要
港口、沿邊陸路口岸等地規劃設立一批中歐班列樞紐節點。
——內陸主要貨源節點。具備穩定貨源,每周開行2列以上點對點直達班列,具有回程班列組織能力,承擔中歐班列貨源集結直達功能。
——主要鐵路樞紐節點。在國家綜合交通網路中具有重要地位,具備較強的集結編組能力,承擔中歐班列集零成整、中轉集散的功能。
——沿海重要港口節點。在過境運輸中具有重要地位,具備完善的鐵水聯運條件,每周開行3列以上點對點直達班列,承擔中歐班列國際海鐵聯運功能。
——沿邊陸路口岸節點。中歐班列通道上的重要鐵路國境口岸,承擔出入境檢驗檢疫、通關便利化、貨物換裝等功能。
鼓勵其他城市(地區)積極組織貨源,在中歐班列樞紐節點集結,以提高整體效率和效益。
依據境外貨源集散點及鐵路樞紐情況,合理設定中歐班列境外節點。
(三)中歐班列運行線中歐班列運行線分為中歐班列直達線和中歐班列中轉線。中歐班列直達線是指內陸主要貨源地節點、沿海重要港口節點與國外城市之間開行的點對點班列線;中歐班列中轉線是指經主要鐵路樞紐節點集結本地區及其他城市零散貨源開行的班列線。
四、重點任務
(一)完善國際貿易通道
1.重點完善境內通道網路。暢通瓶頸路段,提升三大通道境內段路網運能。加快庫爾勒—格爾木、蘭渝等鐵路建設,推進集寧—二連浩特等鐵路擴能改造。根據需要和進展情況,適時開展阿克蘇—喀什段擴能、和田—若羌—羅布泊、喀什—紅其拉甫等鐵路項目前期研究。
2.有序推動境外通道建設。積極推動與中歐班列沿線國家共同制定歐亞鐵路規劃,穩步推進境外鐵路建設。加快推動中吉烏、中巴等鐵路項目前期研究。歡迎蒙古國和俄羅斯鐵路對陳舊線路進行升級改造,改善沿線國境站、換裝站的場站布局和配套設施設備,促進中俄蒙三方鐵路點線能力的匹配銜接。
(二)加強物流樞紐設施建設
圍繞中歐班列樞紐節點打造一批具有多式聯運功能的大型綜合物流基地,完善
冷鏈物流基地、城市配送中心布局,支持在物流基地建設具有海關、檢驗檢疫等功能的鐵路口岸,加強與港口、
機場、公路貨運站以及產業園區的統籌布局和聯動發展,形成水鐵、空鐵、公鐵國際多式聯運體系,實現無縫高效銜接。
鼓勵國內企業在國外重要節點城市和與我國產能合作密切城市,通過收購、合資、合作等方式,加強物流基地、分撥集散中心、海外倉等建設,提升物流輻射和服務能力。
(三)加大資源整合力度
1.最佳化運輸組織。加大中歐班列組織力度,穩定既有直達班列,發展中轉班列,力爭到2020年,貨櫃鐵路國際聯運總量中班列占比達到80%。加強調度指揮和監督考核,完善過程組織,實現全程盯控,強化應急處理,提高班列正點率。根據市場需求增加班列線,結合中歐通道實際運輸能力,組織制訂中歐班列開行及最佳化調整方案。加強與國外鐵路協作,建立班列運行信息交換機制,強化班列全程
監控,聯合鋪畫全程運行圖,壓縮班列全程運行時間,達到日均運行1300公里左右運輸組織水平。
2.強化貨源支撐。國家有關部門、單位在對外
投資、物流園區建設時,要將中歐班列作為物流配套方式,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推進。加強與沿線國
家政府相關方面的合作,以國際產能和
裝備製造合作為契機,推動中歐班列向我國在沿線國家建設的境外經貿合作區、有關國家工業園區、自由港區延伸,吸引更多貨源通過中歐班列運輸。地方政府支持區域內企業擴大與中歐班列沿線國家的產能合作、貿易往來,增加中歐班列貨源。鐵路部門要加強與國內外大型物流企業、港口企業、
貨代公司合作,發揮集貨作用,促進優勢互補。鼓勵我國企業在境外重點區域設立辦事機構,推進合資建立經營網點,提高境外物流經營能力。
3.加強品牌建設。中歐班列品牌由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建設與管理。作為國家支持建設的國際物流知名品牌,地方政府、企業要按照《中歐班列品牌建設方案》的要求共同推進中歐班列品牌建設。中國鐵路總公司制定出台管理辦法,加強中歐班列品牌管理。
4.加快境外經營網點建設。按照中歐鐵路通道、節點、境外產業、貿易等布局,分批建設境外分撥集散中心,形成中歐班列境外快捷集疏運能力。
(四)創新運輸服務模式
1.提供全程物流服務。圍繞物流鏈全流程,強化運輸、
倉儲、配送、檢驗檢疫、通關、結算等環節高效對接,提供一站式綜合服務。鼓勵公路、水運、航空等運輸方式與中歐班列有效銜接,打造全程化物流服務鏈條。建立中歐班列客戶服務中心,為客戶提供業務受理、單證製作、報關報檢、貨物追蹤、應急處置等服務。
2.拓展國際郵件運輸。參照貨物監管方式,結合國際郵件特性,推行國際郵件“屬地查驗、口岸驗放”模式。大力推進
電子化通關,加強與國外郵政、海關、檢驗檢疫、鐵路部門合作,推進郵遞物品海關監管互認。設立若干國際郵件鐵路口岸重點交換站,加快推進中歐班列進出口國際郵件相關工作,實現國際郵件常態化運輸。進一步最佳化國際鐵路運郵作業組織、通關和換裝流程,提升郵件運輸時效,改善數據反饋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3.推行電子貨物清單。根據跨境電商的運輸需求,採用拼箱運輸方式,協調國外鐵路、海關和檢驗檢疫等部門,推行電子快遞清單,研究開展中歐班列國際快件運輸。
4.提升物流增值服務。拓展國際代理採購、國際
保險理賠、貨物質押等增值服務。利用相關口岸節點及綜合保稅區布局優勢,支持跨境貨物加工與轉口貿易。
5.推動建立統一的規則體系。積極推動與鐵路合作組織、國際鐵路聯盟、世界海關組織、萬國郵政聯盟等國際組織的合作,建立統一互認的單證格式、貨物安全、保險理賠、通關便利、數據共享等相關規則和
技術標準,提高班列運行質量和效率。
(五)建立完善價格機制
遵循市場規則,根據運量變化情況,按照量價捆綁原則,建立靈活的中歐班列全程定價機制。有效集中各地貨源,依託常態化、規模化運營能力,統一開展境外價格談判,提高全程價格主導權,有效降低國際聯運全程物流成本。
(六)構建信息服務平台
1.推進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發展。整合國內相關行業、部門、企業信息資源,建設中歐班列信息服務平台,逐步實現與沿線國家鐵路、海關、檢驗檢疫等信息系統的電子數據交換與共享,打通物流信息鏈,推行海關、檢驗檢疫、鐵路、港口單據電子化,打造“數位化”中歐班列。
2.強化智慧型監控監管。引入北斗衛星定位技術實施全程定位,增加貨櫃安全智慧型防盜設施;保持與沿途國家的密切溝通,建立中歐班列安全合作機制,提高班列運行全程監控能力,保障貨物運輸安全。
(七)推進便利化大通關
1.加強沿線國家海關國際合作。與中歐班列沿線國家海關建立國際合作機制,推進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的海關合作,擴大海關間監管結果參考互認、商簽海關合作協定等,推行中歐“經認證經營者”互認合作,提高通關效率。支持將鐵路運輸模式納入中歐安全智慧型貿易(簡稱“安智貿”)航行試點計畫。推動全國通關一體化,企業可以選擇任何一個海關申報、繳納稅款。加強重要物流節點的多式聯運監管中心建設,實現一次申報、指運地(出境地)一次查驗,對換裝地不改變施封狀態的直接放行。海關、檢驗檢疫等口岸查驗機構加強協作,力爭使班列在口岸停留時間不超過6小時。加快推進物流監控信息化建設,提高多式聯運管控的信息化、智慧型化、規範化水平,建立集約、快速、便捷、安全的多式聯運監管模式。
2.推進檢驗檢疫一體化。加強沿線國家檢驗檢疫國際合作,推進疫情區域化管理和互認,在中歐班列沿線區域打造無特定動植物疾病綠色通道,在班列沿線檢驗檢疫機構間實施“通報、通檢、通放”,實現沿線“出口直放、進口直通”,對符合條件的中歐班列貨櫃貨物實施免於開箱查驗、口岸換證等政策。打造鐵海(水、陸)聯運國際中轉(過境)物流通道,建立中歐班列檢驗檢疫信息化系統,實現全口徑進出境班列數據共享,簡化紙質單證,推進檢驗檢疫無紙化,實施“進境口岸檢疫、境內全程監控、出境直接核放”監管模式。
3.進一步擴大口岸開放。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進境肉類、
水產品、糧食、水果、種苗、
汽車整車、
木材等國家指定口岸,對符合國家要求的,優先審批,優先安排驗收。在獲得指定口岸正式資質前,對具備相應檢驗檢疫監管條件的,允許其作為相應品類進口口岸,先行先試。
加強與沿線國家(地區)間的口岸交流合作,適時修訂和完善雙邊陸地邊境口岸管理協定。加強邊境口岸設施建設,提高進出境通關能力。科學布設內陸鐵路口岸,滿足中歐班列發展需要。推進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口岸管理共享平台建設,簡化單證格式,統一數據標準,最佳化口岸監管、執法、通關流程,提高口岸智慧型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
領導發揮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題協調機製作用,加強各部門、各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提升整體競爭優勢。發揮好中央、地方、企業等各方作用,統籌協調,為中歐班列營造良好運營環境和發展條件。
(二)推進對外協調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交部、
商務部、
交通運輸部等國家部委將中歐班列有關議題納入我國與沿線國家雙多邊投資、貿易、外交、運輸等磋商機制。發揮我駐外使領館與駐在國政府對接協調作用,做好國內外信息溝通和情況通報。利用多雙邊機制,強化與國際機構及相關行業協會、智庫合作,加強與沿線各國海關及檢驗檢疫部門合作。視需要要求駐中歐班列沿線重點國家使館指定外交人員協調相關工作,逐步建立涵蓋境內外鐵路、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和貨代、物流等企業的中歐班列協調機制。
(三)加大資金投入
在遵循多邊程式和市場化規則的基礎上,利用亞洲基礎設施
投資銀行、絲路
基金等
金融投資機構,在規定業務範圍內支持中歐鐵路通道和節點建設,支持重大動植物疾病疫情防控與交流合作。發揮各類投融資基金作用,鼓勵境內基金機構“走出去”,以股權投資、債務融資等方式支持中歐班列建設。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歐鐵路通道國內段建設的支持力度。吸引社會資本投入,鼓勵鐵路、地方、企業共同出資建設,共享投資收益。
(四)完善政策支持
加大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保障通道、樞紐等建設用地。
落實相關稅收政策、執行相關稅收協定,清理不合規的口岸收費,加大對阿拉山口、霍爾果斯等口岸建設和運行支持力度,保證口岸的正常建設和運營。加大進出口配額等貿易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境外投資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對外投資便利化水平。利用領事磋商等渠道,推動人員往來便利化。
(五)加強科技創新
統籌利用國家鐵路智慧型運輸系統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
軌道交通系統測試國家工程實驗室等相關國家科技創新平台,開展鐵路物流科技裝備、冷鏈關鍵技術等研發工作。充分發揮科研機構、高校、協會的積極作用,及時開展中歐班列建設發展相關問題研究。廣泛吸納國內外科技人才,加強精通語言、熟知專業知識的複合型人才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