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法制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現公布2010年中山市法制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六個部分: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概述

2010年,中山市法制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根據市政府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結合省府辦關於整合最佳化各地市政府信息公開資源的要求,嚴格按照“應公必公”、“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向社會和信息公開申請人公開政府信息。結合我局法制工作的實際,採取多種措施,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不斷學習中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建立健全公開機制和制度,較好地履行了相關職責和任務。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位
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強化對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局黨組將政府信息公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工作措施等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強調和部署。認真研究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機構設定、職責分工等重大問題,使我局政府的信息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形成由業務科室細化落實,辦公室專職管理,落實專人負責的流程機制,相關人員統一思想,積極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法制環境,充分發揮政府法制為經濟和社會服務的作用。
(二)著重規章建設,增強信息公開法治化進程
1.健全落實重大事項專家諮詢制度。根據《中山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專家諮詢論證工作規則》,就《中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向相關專家徵詢意見,並根據反饋意見,對《中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十二五”規劃綱要》進行修改和完善。
2.落實政府規範性檔案公開徵求意見制度和社會聽證制度,推進決策的民主化、公開化。按照《中山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起草的規範性檔案內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應當向社會公布或舉行聽證會,公開聽取意見”的要求,我局於2010年5月聯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情況和存在問題等內容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在評估階段,通過《政報》、政府之窗、我局入口網站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入口網站向社會各界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
3.嚴格按照《中山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中府〔2005〕55號)及《關於進一步完善部門和鎮區規範性檔案備案發布制度的通知》(中府辦〔2009〕17號)要求,對6份部門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登記,統一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和《中山政報》上發布,對15份鎮區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登記並在各鎮區公布。
(三)落實行政監督職能,保障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1.公布行政執法職權運行流程圖,強化對行政執法職權運行過程的剛性制約與監控。督促市屬執法部門根據規範程式、提高效率、簡明清晰、方便辦事的原則,採用流程圖與文字說明相結合的方式,制定並公布反映各項行政執法職權運行全過程的流程圖。流程圖主要內容包括:行政執法職權依據、承辦崗位、運行程式及相關接口、辦理時限、工作質量標準、監督制約環節、相對人權利、投訴舉報途徑和方式、執法責任追究。並規定流程圖發生變更時,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按程式修訂、公布。通過公布行政執法職權運行流程圖,進一步固化執法模式,規範執法行為,增加執法透明度,有利於民眾知情辦事和監督約束。
2.核准、界定和公告行政執法職權,夯實依法行政制度基礎。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第九條關於“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職權、執法依據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予以公告”的規定,以及省政府法制辦《關於開展行政執法職權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的通知》(粵府法〔2010〕23號)的要求,會同市編委辦以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各單位新的三定方案為依據,對41個市屬行政執法部門及鎮政府的行政執法職權(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給付)進行核准、界定並擬報政府在市政府網站、市政府法制信息網和市政府政報上向社會公告,並待公告後編印行政執法主體執法職權和依據彙編。行政執法主體執法職權和依據的核准、界定和公告,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便於行政執法主體掌握執法職權,明晰執法許可權,全面履行職責,也便於人大、政協、政府和社會公眾對行政權力運行進行全方位監督。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主要通過中山市政府入口網站、我局網站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利用我局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10年我局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3條,其中,規範性檔案與相關政策信息69條,工作動態新32條,發布本省、國內法制信息和專題活動信息52條。
(二)通過期刊和信息專題報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年刊發《政府法制》3期、主動向市政府提供專題信息33條,向市委報送專題信息33篇。
(三)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在《中山日報》、《中山商報》、中山電台、中山電視台等市主要媒體及時播發市法制局工作舉措部署、工作動態以及由我局牽頭組織的重要活動等。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2010年局沒有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情況

2010年局未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局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局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工作人員在深化認識上仍存在不足,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對有關概念理解尚透徹;二是存在對公開與不公開尺度把握不到位的情況;三是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有待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從以下幾方面繼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組織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公開意識需要進一步增強;二是加強培訓,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保證公開信息的及時、準確和全面,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三是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認真對照《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並做好答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四是繼續最佳化我局網站這一平台,實現政務信息全部上網公開,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五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加強組織保障,暢通工作渠道,加強保密審查,豐富公開內容,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為建設法治政府、建設和諧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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