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編制。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複議及提起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個方面。

一、概述
2010年,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極鞏固政府信息公開成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推進政務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建設服務型、廉潔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作為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在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主要議事日程,將其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組織全局幹部職工學習《條例》,把民眾特別關心關注、反映最強烈的事納入公開的範疇,不斷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二)完善制度建設。制定《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公開公示制度》,明確了政務公開的範疇、依申請公開的辦理程式以及政務公開的審核、責任追究、考核評議,規定本部門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務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之外,凡與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相關的政務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三)加強督促檢查。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履行職責,把好政務公開的審核關,規範依申請公開的工作程式,定期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政務公開內容的合法、準確、規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通知檔案、政策法規、工作動態、機構職能、公示公告、執法許可、辦事指南、收費公示等。
2010年,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57條,其中通知檔案105條,政策法規6條,工作動態206條,公示公告28條,辦事指南12條。
(二)公開形式
1.入口網站。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網站首頁設定“政務公開”欄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專欄查閱和檢索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動公開信息內容,並下載依申請公開表格。
2.電台直播。參加中山廣播電視台政風行風熱線“周五民聲”節目,向聽眾介紹我局在保健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職能和近年來保健食品監管工作開展情況,接聽電話與聽眾互動交流、答覆保健食品鑑別等諮詢問題。
3.新聞媒體。向中山“政府之窗”網站和中山廣播電視台、中山日報、中山商報等新聞媒體提供信息和通訊111條,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食品安全、餐飲服務監管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管工作情況。
4.製作信息公開欄。在業務受理大廳將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公示,在投訴受理中心公布每月受理的投訴舉報和案件查辦情況。
5.其它公開方式。利用“3.15”消費者權益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民眾滿意度評價、“12.4”法制宣傳日等主題宣傳諮詢活動,向市民民眾發放宣傳單張、食品藥品安全知識手冊,接受民眾諮詢。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有收到書面或者其他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有因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被申請行政複議或被提起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0年,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一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尚需進一步加強;二是公開形式和渠道有待拓寬。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將深化《條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宣教工作,努力提升各級幹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知度和自覺性,同時進一步明確專兼職工作人員的職責,廣泛收集意見建議,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2011年,局將政府信息公開與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依法及時公開政府信息,保障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進一步促進機關作風轉變,加快建設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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