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致辭 在廣大校友的熱情支持之下,學校決定對“校友總會
網站 ”更新改版重新發布。這是我校校友會工作條件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必將進一步促進校友與學校、校友與校友之間的交流。
會長王柯敬 這是我們自己的交流平台。我們要充分利用這個平台,相互交流自己工作中、學習中、生活中的所獲、所思,以相互學習、相互了解、增進友誼!
這是我們自己的園地。我們要關心她、愛護她,積極獻計獻策,積極參與建設,使之根深葉茂,
百花 盛開!
這是我們自我展示的視窗,我們藉此展示學校的面貌,展示校友的形象,她將給我們留下青春和美麗,留下熱情和活力,留下奮鬥與足跡!
藉此機會,再一次祝願廣大校友事業發達,生活幸福,身體健康!
王柯敬
2004 年10月
主要職能 組織宗旨 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團結海內外廣大校友,加強校友與母校,校友和校友之間的聯繫、交流和合作,進一步發揚中央財經大學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優良傳統,為母校事業的發展,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業務範圍 (一)加強母校與校友、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
(二)開展學術交流、科技合作和聯誼活動;
(三)做好實現本會宗旨的其他有關工作等。
組織結構 理事成員 第一屆
1994年10月16日,中央財經大學校友總會(原中央財政金融學院校友總會)召開了會員代表大會,經選舉產生了校友總會第一屆理事會。
第一屆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理事會換屆大會 副 會 長:宣家駒 畢朝英 姚金華 邵明鈞 李毓生
秘 書 長:陳 明
財務主管:倪海東
第二屆
1999年10月17日,在中央財經大學慶祝建校五十周年
校慶 期間,中央財經大學校友總會召開了第二屆校友代表大會,會上選舉產生了校友總會第二屆
理事會 。
第二屆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會 長 :王柯敬
副 會 長 :
李玉書 劉必文 李福山 李公才 李 挺 王維國
返校歡笑 秘 書 長 :梁 勇
副秘書長 :倪海東 邱光信 潘寶山 郭有成
常務理事 :(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及淑文 王柯敬 王維國 劉必文 向可碧 朱國憲 吳玉英 張 琳
李 挺 李公才 李玉書 李福山 楊新忠 楊任遠 沈若雷 邱光信
陳 明 陳輝明 鄭明傑 趙東升 趙慶元 倪海東 郭有成 梁 勇
蔣金波 潘寶山
理 事 :(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於開榮(新疆) 及淑文(貴州)
王柯敬 (北京) 王樹臣(寧夏) 王維國(甘肅)
常務副會長李玉書 劉必文(北京) 劉啟欣(湖南) 向可碧(雲南) 朱國憲(香港) 余國信(廣西)
吳玉英(吉林) 張 琳(海南) 張 斌(深圳) 張仁洲(溫州) 張浩然(天津)
李 挺(山西) 李公才(四川) 李玉書(北京) 李福山(廣東) 楊任遠(江蘇)
楊新忠(福建) 沈若雷(香港) 邱光信(北京)
陳 明 (北京) 陳輝明(重慶)
孟繁金(山東) 鄭明傑(青海) 趙文娟(蘇州) 趙文雪(河北) 趙東升(黑龍江)
趙慶元(陝西)
倪海東 (北京) 浦乾臣(安徽) 秦子敏(上海) 郭有成(北京)
郭良勇(浙江) 梁 勇(北京) 梅建莉(徐州) 蔣金波(河南) 韓千里(湖北)
潘寶山(北京) 潘麗雲(連雲港)
第三屆
2004年10月16日,在中央財經大學慶祝建校五十五周年校慶期間,中央財經大學校友總會召開了第三屆校友代表大會,會上選舉產生了校友總會第三屆理事會。
第三屆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常務副會長:李玉書
副 會 長:劉必文 沈若雷 趙東升 李小平 陳 明 王 勇 魏 東
秘 書 長:梁 勇
常務理事(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王柯敬 王慶豐 王 勇 王新利 葉 飛 左紹偉 蘭蓬輝 李玉書
李福山 李亞新 李小平 李 挺 劉必文 向可碧 沈若雷 陳 明
陳輝明 何仲森 吳玉英 吳炳貴 吳仰東 湯貢亮 楊新忠 張 翠
趙 亮 趙東升 趙麗芬 鐘 飛 郭有成 袁文潔 賈國明 徐麗霞
倪海東 梁 勇 蔣金波 韓千里 魏 東
理 事(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孔令華 馬柔君 王柯敬 王慶豐 王盛勝 王世凱 王 勇 王新利
王希龍 尤小嶸 鄧先勝 左紹偉 葉 飛 蘭蓬輝 李玉書 李銀生
李福山 李 濤 李 挺 李小平 李亞新 李惠瓊 劉必文 朱 耘
向可碧 成 進 任海龍 張志鴻 張紅軍 張樹考 張 翠 張智軍
香港校友會 張大力 張 利 陳輝明 陳秋生 陳 明 吳玉英 吳玉平 吳炳貴
吳仰東 何仲森 沈若雷 湯貢亮 孟繁金 陸 浩 羅 勝 武壯德
武自力 竺向東 楊新忠 郝 平 趙 亮 趙東升 趙文娟
趙麗芬 姚秀璠 胡曉錦 胡 斌 鐘 飛 郭有成 錢學寧 夏凌宇 袁文潔
倪海東 賈國明 徐麗霞 梁 勇 韓千里 蔣金波 魯 軼 潘麗雲
魏 東
校友總會辦公室:徐麗霞
第四屆
2009年10月18日,在中央財經大學慶祝建校六十周年校慶期間,中央財經大學校友總會召開了第四屆校友代表大會,會上選舉產生了校友總會第四屆理事會。
第三屆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副 會 長(以姓氏筆畫為序):
許慶修 吳仰東 張志鴻 沈若雷 辛 國 遲興芳
陳 明 陳映茜
陳秋生 倪柏祥 徐長寧 黃銳光 魯 軼 藍逢輝 蔡高根
秘 書 長:安秀梅
常務理事(以姓氏筆畫為序):
丁國華 孔令華 毛寄文 王慶豐 王希龍 王 勇 王柯敬 盧吉海
白 剛 許慶修
呂世傑 劉金明
安秀梅 吳玉英 吳仰東 張志鴻
張 翠 李小平 李玉書 李亞新 李志揚 李 挺 李福山 楊先祥
楊新忠
沈若雷 沈洪輝 辛 國 遲興芳 陳 明 陳映茜 陳秋生
竺向東 柏學紅 柯甫榕 胡志東
趙麗芬 趙 亮 趙 璐 鐘 飛
倪百祥 徐長寧 殷 健 郭文革 郭有成 梁 勇 黃河柱 黃銳光
魯 軼
藍逢輝 繆學剛 蔡茜莉 蔡高根 潘麗雲 潘來清
校友總會秘書處辦公室: 徐麗霞
理事(以姓氏筆畫為序):
丁國華 萬 剛
馬海濤 孔令華 尤小嶸 方宋偉 毛寄文 王丹青
王世凱 王立鑫 王慶豐 王希龍 王 勇 王柯敬 王 罡 王盛勝
付梅英 盧吉海 盧金蘭 史建平 葉志軍 葉 楠 寧玉虎 白 剛
石鴻盺 劉志忠 劉金明 劉勝海 劉 荃 劉曉先 劉海堂 呂世傑
呂延強 安秀梅 江文國 池啟傑 許慶修 吳玉平 吳玉英 吳仰東
吳宇超 宋雅麗 張元啟 張 揚 張紅軍 張 利 張志鴻 張智軍
張 琨 張 翠 李小平 李玉書 李玉婷 李亞新 李志揚 李 挺
常務副會長,校副書記梁勇 李浩明 李銀生 李福山 楊先祥 楊運傑 楊 傑 楊炳良 楊 瑩
楊新忠 沈若雷 沈洪輝 蘇國和 辛 國 遲興芳 邰 彥 陸 浩
陳 明 陳映茜 陳秋生 陳盛桂 周 慧 武壯德 武自力 竺向東
羅 勝 姚秀璠 柯甫榕 胡興發 胡志東 胡耀剛 榮增彥 趙 凡
趙麗芬 趙 亮 趙 璐 鐘 飛 倪柏祥 夏凌宇 徐長寧 徐 京
柏學紅 殷 健 郭文革 郭有成 崔立中 曹助中 曹 茜 梁 勇
章澤亮 黃興國 黃河柱 黃銳光 傅海旭 游彩藩 魯 軼 藍逢輝
繆學剛 蔡茜莉 蔡高根 潘麗雲 潘來清
校友總會辦公室:徐麗霞
機構設定 北京分會
中央財經大學北京校友會第四屆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 (2013.11.23.)
呂世傑 、任珠峰、劉高潮、張元啟、蘇雲成、張 揚、張 華、
楊 帆、張亞蔚、楊 英、
張翠平 、張 鯤、
孟志軍 、趙 凡、
易海威、郭有成、錢學寧、徐英傑、秦熠群、唐澍明、梁惠民
闞國良、魏志剛。
秘書長 :曾 琴
副秘書長 (25人):
於曉明、馬 勐、雲 波、王學飛、王振韜、龍 悅、付惟龍、
司盛昌、石 贇、劉占璽、劉紅艷、劉 剛、楊中英、邵 冰、
張 茉、李德峰、周 傑、易 輝、姜軍成、徐毛毛、常萬宏、梁紅軍、董 青、靳光濤、簡春慶。
幹事 (7人):馬 凱、劉明剛、劉 嘯、張 程、李 響、葛立章、覃愛玲。
北京校友會第三屆秘書長呂世傑主持會議 第三屆會長張志鴻作報告 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
副會長:來繼強、 魏嵐、常萬宏、靳光濤、王繼明、廖雯雯、李肖鈺
秘書長:石贇
副秘書長:姚海寧、張簫、李木子、馬佳、馬鑫、趙國厚、高海音、高晉原、楊軍波、王佳。
幹事:孫鵬飛、潘博
中央財經大學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第三次會議成功召開
2013年12月7日下午,中央財經大學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第三次會議在京召開,參加會議的有北京校友會副會長呂世傑,研究生分會會長張翠平,副會長來繼強、魏嵐、常萬宏,秘書長石贇等15人。會議由石贇秘書長主持。
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活動 首先北京校友會副會長呂世傑對北京校友會第四屆
理事會 精神進行了傳達,他回顧了北京校友會換屆的情況,並向大家介紹了新一屆的北京校友會。北京校友會2013年年11月23日圓滿完成了換屆工作,老一屆的校友會做了很多重要的工作,為校友的發展提供了很多幫助,新任的領導班子實現了年輕化,帶來了很多新的思路與發展方向。在提到研究生校友會時呂世傑表示學校非常重視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並對研究生分會並寄予厚望,同時學校將會對研究生分會提供幫助。最後他向研究生分會提出了希望,作為
中央財經大學 第一個研究生校友會,希望北京研究生分會能夠成為一個表率,利用兩三屆的時間做大做強,做成全國性的研究生校友會,甚至全球性的研究生校友會。
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活動會場 石贇秘書長宣讀了《中央財經大學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
章程 》及《中央財經大學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財務管理制度》,在宣讀的過程中大家對不明確、有疑問的地方進行了充分地討論及修改,其中來繼強副會長指出了很多細節問題。最後根據全體表決,一致通過了以上章程和制度。研究生分會將嚴格遵守《中央財經大學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章程》,並切實落實好《中央財經大學北京校友會研究生分會財務管理制度》,做到公正、公開。
北京校友會第四屆會長劉志忠講話 最後張翠平會長對研究生分會提出了具體的目標與要求,張會長提出研究生分會將不僅僅吸收在京的研究生校友,只要是中財的校友,包括在校的教師以及其他畢業生,無論在哪工作都可以作為特邀會員加入。研究生分會一定要做好為中財校友服務的工作,多辦活動,辦好活動,緊密聯繫起各行各業各地的中財校友,發揮中財人團結的優勢,形成互幫互助,同時研究生分會要做好主人翁的工作,對各地的校友的需求提供一切可能的幫助。
重慶分會
會長:黃河柱
廣東分會
會長:李福山
深圳分會
會長:趙璐
佛山分會
會長:許永凌
四川分會
會長:藍蓬輝
秘書長:王盛勝
河南分會
會長:魯軼
秘書長:孫先生
湖北分會
會長:殷鍵
秘書長:王丹青
江西分會
會長:丁國華
陝西分會
會長:王勇
校友返校合影 副會長:王培
秘書長:武自力
寧波分會
會長:毛寄文
連雲港分會
會長:潘麗雲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為中央財經大學校友總會(Alumni Association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縮寫: AAOCUFE)
中央財經大學校徽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是由在中央財經大學學習和工作過的人員組成,以從事學術交流、科技合作和聯誼活動為主的、自願結成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團結海內外廣大校友,加強校友與母校,校友和校友之間的聯繫、交流和合作,進一步發揚中央財經大學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優良傳統,為母校事業的發展,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第四條 本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加強母校與校友、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
(二)開展學術交流、科技合作和聯誼活動;
(三)做好實現本會宗旨的其他有關工作等。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包括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凡由本會校友在國內外組成的地方校友會,經校友總會認可,均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二)凡在中央財經大學各個時期 (包括華北稅務學校、中央稅務學校、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幹部學校、中央財政金融幹部學校、中央財政金融學院、中央財政管理幹部學院、中央財經大學)學習過的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大專生(包括全日制、函授夜大生)及各種專業證書和各種非學歷教育培訓人員,曾在中央財經大學工作過的教職工、學校聘請的客座教授和授予的名譽教授等,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者,都可以成為本會的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組織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有享受本會發行的各種刊物、通訊、信息的權利;
六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座談會合影 一 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 積極促進校友與母校、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交流和合作。
第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校友會新春團拜會 四 通過或決定關係本團體發展的重大事項;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六 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四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各團體會員推舉和個人會員自薦產生。每個團體會員可以推薦2人擔任校友總會理事會成員,原則上各團體會員的會長和秘書長就是校友總會的理事會成員。
在一個任期內,如果團體會員的會長和秘書長的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會長和秘書長自然成為理事會理事,並經理事會會議認可追加。
理事任期為五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五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推舉名譽會長;推薦下屆理事會候選人;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返校日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對外代表本團體;
(十一)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也可以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理事會會議應當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須書面委託校友會其他負責人出席會議。
建立理事會會議紀要制度。理事會會議紀要作為理事會工作檔案由校友總會秘書處負責保存。
理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1、 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會議召集人;
2、 出席理事的姓名及受託出席理事會的理事;
3、 會議議程;
4、 理事發言要點;
5、 會議決議等。
第十八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五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十九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原則上任期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 批准較大數額的經費支出;
五 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經會長委託,可代表會長履行相應職權。
第二十五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捐贈盛況 三 利息;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來源等。
第二十七條 本會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五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2008年12月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組織會刊 校友總會出版《中財校友》會刊,每季1期,主要報導學校發展的大事喜事、總會和地方校友會的各項活動,宣傳傑出校友的事跡,展示校友風采,抒發中財情懷。
傑出校友 中直機關 王紹鰲 原財政部副部長
貝仲選 原財政部部長助理
陳 華 審計署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 主任
李予昂 原國家稅務總局局長
巴曙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副局長。
曹 聰 國家稅務總局地方司 副司長
郭左踐 中國保監會財險監管部 主任 現中國保監會
天津 監管局 局長
楊凌隆 中央辦公廳調研室主任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 副主任
范 巍 國務院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 主席
傅 東 中國財政雜誌社黨委書記兼社長
高一斌 財政部會計司副司長
貴 敏 財政部農業司副司長
路 英 財政部社保司副司長
劉光忠 財政部會計司副司長
劉 鍵 國土資源部財務司副司長
謝 庚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
畢朝英 財政部離退休局 副局長
杜 儉 國務院金融機構監事會 原主席
崔敬伯 財政部稅務總局避副局長 民建第三、四屆中央委員
央行系統
樊晡生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黨委書記
王啟人 原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行長助理。 中央委員,中央駐澳門聯絡辦主任
段曉興 原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行長助理
任 俠 中國人民銀行內審司 原副司長
蔡 荀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副行長
李亞新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副行長
新校區大門 郝治安 人民銀行太原市分行 行長
趙保衛 中國人民銀行山西省朔州分行 行長
路國英 中國人民銀行甘肅省分行 副行長
郭義明 原中國民生銀行財務總監
李小秋 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副行長
[13]
商行系統 總行
喬 偉 交通銀行董事會 副董事長
林克平 中國民生銀行總行 黨委副書記
顧京甫 中國建行總行業務總監(副行長級別)
郭玉華 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行長、兼紀委書記
郝 震 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審計局 副總經理
郭義明 中國民生銀行總行財務總監、黨委委員
何仲森銀川商業銀行 董事長
於化北 河北省張家口商業銀行 董事長
謝 衛 全國人大代表 交通銀行施洛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各地分行
沈若雷 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 行長
周金倫 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 行長
李楚章 中國農業銀行廣州分行 行長
施繼德 中信銀行蘇州分行 行長
王樹臣 中國銀行寧夏自治區分行 行長
徐常寧 中國建設銀行寧夏分行 副行長
束 堅 中國農業銀行新疆自治區分行 副行長
沈弟茵 交通銀行海南分行 副行長
楊 傑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山東分行 副行長
魏秀蘭 中國農業銀行山東省分行 紀檢委書記
汪長安 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 副行長
倪百祥 中國工商銀行浙江分行 行長
潘守庚 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 行長
閆振生 中國銀行石家莊分行 副行長
杜 煒 中國農業銀行甘肅省分行 行長
申松君 中行浙江省分行 行長
邱發宗 中行四川省分行行長
葉一新 中行澳門分行行長
丁燕生 前中銀香港及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副總裁
張 斌 中國銀行深圳分行業務部總經理
曹 霖 中信銀行深圳分行副行長
地方政府 王詩全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
韓 英 廣東省九屆人大副主任
莊惠春 浙江紹興市人民政府 原副市長
曾廣宇 民建北京市委員會 副主委
邵明鈞 廣東省深圳市稅務局 原局長
返校演講 張 凡 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副市長
黃玉德 陝西省西安市地方稅務局 局長
李生誠 新疆銀監局 局長
顧月濤 河北省秦皇島市人大辦公室副主任
章永福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 副市長
趙 春 甘肅省發改委 主任
陸 浩 雲南省統計局 局長
何紹華 成都市副市長
王 罡 北京市財政局機關服務中心 辦公室主任
任振榮 財政部駐寧夏監察專員辦事處 專員
竺向東 青海省財政廳辦公室 副主任
李 津 寧夏地稅局 副局長
[13]
產學研 金建棟國泰證券首任總裁
邵 淳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姚江濤 江南證券有限公司 總裁
董 鋒中信建投證券公司財務總監
馮知傑 中國人壽財險副總裁
沈若雷 花旗人壽董事長
葉 楠 招商局海達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總經理
段方曉 瑞泰集團副總裁
劉 央 西京投資管理公司(香港)主席
張亦興 中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 董事
汪曉峰 金信信託董事長
徐 波 微軟中國區財務總監
魏 東 涌金集團創始人
陳基華 中國鋁業執行董事、副總裁
范肇平 南山集團副總經理
陳永達 原青海省
工商銀行 副行長、現杭州工商幹部管理學院 副院長
王柯敬 中央財經大學前校長、中央財經大學校友總會會長
邱東 中央財經大學前黨委書記 北師大國民核算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北師大國民核算研究院院長
劉姝威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CCTV感動中國人物
高一斌國家會計學院第三任院長
中國會計學會 會計史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陶 冬 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香港)有限公司 副總裁
黃 強 涌金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總經理
鄭 浩 鳳凰衛視中文台專題組 副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