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做好審計工作的通知》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1996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做好審計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做好審計工作的通知》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1996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做好審計工作的通知》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1996年發布的一則通知。中文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做好審計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應認真學習和執行《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及證監會有關規定,做好2008年年報的審計工作。二、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上市公司應當繼續落實《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07...
12月1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巨觀管理的通知》,資本市場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監管。1991年7月3日,深交所確立自律監管規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1992年12月1日,首創通過電視開展“...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期貨公司經營活動,加強對期貨公司監督管理,保護客戶合法權益,推進期貨市場建設,根據《公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4年10月29日發布,自公布之日起...
關於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第十一批)證券期貨 證監會公告〔2012〕18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2-8-3 法規內容 現公布《關於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第十一批)》。中國證監會 2012年8月3日 附屬檔案一:《關於廢止部分證券...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信息,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檔案報送證券交易所登記,並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發布。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禁止證券經營機構申購自己承銷股票的通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發布<證券公司從事股票發行主承銷業務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曲通知》第三章證券交易第一節一般規定85第三十七條【可交易證券的範圍】 85...
第十六條修改為:“證券交易所應當同其他交易場所、登記結算機構、行業協會等證券期貨業組織建立資源共享、相互配合的長效合作機制,聯合依法監察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第十七條修改為:“實行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設會員大會、理事會、總...
第三十條 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顧問與境外證券服務機構之間的證券交易和研究服務安排,應當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交易佣金屬於基金、集合計畫持有人的財產;(二)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顧問有責任代表持有人確保交易質量,包括但不限於:...
關於資本市場有關主體實施新審計報告相關準則的公告 (2016年12月20日證監會公告〔2016〕35號)第二批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申報工作指引 (2016年12月22日證監會公告〔2016〕36號)證券 市場交易類 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收購人以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提供該證券的發行人最近3 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證券估值報告,並配合被收購公司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的盡職調查工作。收購人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債券支付收購價款的,該債券的可上市交易時間應當不少於一...
7.關於證券公司變更持有5%以下股權的股東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6年6月22日證監機構字[2006]117號)8.關於證券公司增資擴股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1年11月23日證監發[2001]146號)9.關於境外中資證券類機構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 2013年12月26日 關於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 一、第二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非上市公眾公司(以下簡稱公眾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條 為規範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批准...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 2013年12月26日 修改決定 關於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 一、第二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非上市公眾公司(以下簡稱公眾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
第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半年度報告披露後,上半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半年度報告各兩份分別報送中國證監會、公司所在地的證券監管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第十四條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半年度報告內容...
為規範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根據《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第90號令)及相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關於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是2010年4月15日由財政部發布的。通知對象 財政部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審計署等關於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財會[2010]11號 中直管理局,鐵道部、國管局,總後勤部、武警總部,各省、...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信息,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檔案報送證券交易所登記,並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發布。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
第五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特定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 證券、期貨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期貨交易行為實施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郭樹清2012年7月31日《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有序開展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資產管理業務)試點工作,規範試點期間資產管理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
(一)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轉讓的股票、債券和權證;(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產品;(三)證券投資基金;(四)股指期貨;(五)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可以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和...
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87號公布;根據2013年6月2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3號《關於修改〈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實行...
已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及其衍生證券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應當同時編制年度報告的外文譯本。第九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審計報告須由該所至少兩名註冊會計師簽字。已發行...
試點機構開立交易所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交易專用存款賬戶應當提供以下材料: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試點機構境內證券投資的書面批覆、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投資額度的書面批覆、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的託管資格和結算代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