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式 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程式
(一)受理範圍
1.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
6.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二)信訪舉報渠道
來信,就是通過信件將信訪舉報材料郵寄到紀檢監察機關。
來訪,就是到紀檢監察機關設立或指定的接待場所當面反映問題。
電話,就是撥打紀檢監察系統的12388統一舉報電話反映問題。
網路,就是登錄紀檢監察機關的舉報網站、手機客戶端、微信公眾號等進行舉報。
(三)工作流程
前期準備:來信的消毒、分揀、拆封、裝訂、分送;網路舉報的下載、導入處理系統等。
受理登記:閱讀來信和網路舉報;來訪接談和記錄;來電接聽和記錄。信訪舉報件的登記等。
辦理處理:根據信訪舉報反映的具體問題,按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工作程式
(一)基本原則
依照黨章黨規和憲法法律獨立行使檢查權、監察權的原則;
實事求是的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以黨規黨紀和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在黨規黨紀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依靠黨組織,堅持走民眾路線的原則;
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維護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以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利的原則。
(二)基本要求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式合規合法。
(三)工作程式
受理:接受反映違紀或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線索和材料,並予以處理。
問題線索處置:按照有關規定對受理的問題線索提出處置意見,履行審批手續,進行分類辦理。
初步核實:按照規定對受理的反映違紀或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線索進行了解、核實。
立案審查調查:按照管轄許可權經初步核實認為確有違紀違法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或法律責任的,依照規定決定立案審查調查,收集證據,查明違紀違法事實。
審理:對經過立案審查調查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或法律責任的案件,在審查調查結束後向案件審理部門移送。
監察機關複審、覆核工作程式
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作出決定的監察機關申請複審,複審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複審決定;監察對象對複審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審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上一級監察機關申請覆核,覆核機關應當在二個月內作出覆核決定。
複審、覆核期間,不停止原處理決定的執行。覆核機關經審查,認定處理決定有錯誤的,原處理機關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紀檢機關辦理申訴工作的程式
黨員、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申訴,由批准處分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承辦。原批准處分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已經撤銷的,由申訴人現在的相當於原批准處分的一級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承辦。黨員、黨組織對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由作出處理決定的紀律檢查機關承辦。
對黨員、黨組織的申訴,需要複議、複查的,按照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辦理。不需要複議、複查的,由承辦的紀律檢查機關或有關黨組織對申訴人說明理由,做好工作。
對申訴的問題複議、複查後,由承辦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將處理意見或複議、複查結論同申訴人見面,聽取其意見。複議、複查的結論和決定,應交給申訴人一份。
申訴人如果對複議、複查結論仍然不服,由批准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將申訴人的意見及複議、複查的結論和有關材料,一併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決定。
內設機構 黔西市紀委市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直屬單位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內設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室、幹部室、宣傳教育研究室(案件申訴複查複議辦公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扶貧與民生監督檢查室(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辦公室)、案件審理室。
此外,設有市紀委市監委綜合服務中心、黔西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侵權投訴中心兩個直屬單位。設有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
辦公室:負責辦文辦會、秘書服務、督辦督查、協調聯絡、信息報送、公務接待、後勤財務、車輛管理、安全保密、文書檔案保管等機關日常性管理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中國共產黨黔西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幹部室:負責幹部人事、幹部教育、機構編制、人員檔案、工資福利、組織建設、隊伍管理、提名考察、目標績效管理和考核、協調辦理廉潔自律審查意見回復等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宣傳教育研究室(案件申訴複查複議辦公室):負責對外宣傳、新聞發布、輿論引導、理論研究、政策草擬、法規調研、黨風教育、廉政文化建設、意識形態、案件申訴和覆核等工作。承擔市紀委監委網站、微信公眾平台的建設管理,承擔部分紀檢監察信息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黨風政風監督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承擔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工作;綜合協調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有關作風紀律方面的監督、檢查和問責;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訪室:負責受理民眾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反映有關黨組織、黨員幹部或行政監察對象涉嫌違紀違規的問題,受理網路舉報,受理不服黨、政紀處分和其它處理的申訴。對紀檢監察機關承辦的有關信訪事項初核工作進行跟蹤督查或督辦,處置信訪舉報中的突發情況。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案件監督管理室:承擔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安全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承擔綜合協調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相關工作;建設綜合信息查詢平台、情報信息庫、信息化指揮平台,為紀檢監察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服務;負責機關辦案裝備的使用管理;負責機關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建設、管理、運行和維護;承擔機關信息化項目的組織實施;承擔機關、派駐機構計算機設備、密碼設備的管理工作等。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案件審理室:承擔審理市紀委市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委(紀工委)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等。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一紀檢監察室:主要負責承辦有關案件;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二紀檢監察室:履行監督檢查工作職責。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金碧鎮、觀音洞鎮、金蘭鎮、五里鄉、大關鎮、谷里鎮、甘棠鎮、新仁鄉、永燊鄉、中坪鎮、重新鎮、中建鄉、花溪鄉、水西街道、文峰街道紀檢監察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紀檢監察室:主要負責承辦有關案件;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紀檢監察室:履行監督檢查工作職責。綜合、協調、指導聯繫綠化鄉、雨朵鎮、協和鎮、素樸鎮、鐘山鎮、鐵石鄉、太來鄉、洪水鎮、錦星鎮、林泉鎮、定新鄉、紅林鄉、杜鵑街道、蓮城街道、錦繡街道紀檢監察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扶貧與民生監督檢查室(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辦公室):組織開展全市扶貧與民生監督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承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犯罪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
現任領導 張俊(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牟洪應(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
苟廷富(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
黃守林(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
王明竹(市紀委常委)
李灝(市紀委常委)
邱梅(市監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