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Guizhou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簡稱貴州省紀委、中共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在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實行書記負責制,每屆任期五年。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現任貴州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元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 外文名:Guizhou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簡稱:中共貴州省紀委、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 主要職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
  • 現任領導:李元平
內設機構,工作程式,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及職責簡介
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省紀委省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等。
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組織機構
組織部: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省管幹部任職前回復省委組織部意見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責的單位;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調研法規室:負責開展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統籌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起草重要檔案文稿,承擔申訴複查複議工作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承擔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治“四風”工作;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省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對省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省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以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審查調查有關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第一至第六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及省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相關部門;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扶貧與民生監督檢查室:組織開展全省扶貧與民生監督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承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犯罪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省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指導、檢查、督促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相關部門;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七至第十二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省紀委省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下一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負責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就職務犯罪案件辦理相關事項進行溝通協調;負責對全省案件審理工作進行指導。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領導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協助省紀委常委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機構承擔中共貴州省紀委貴州省監委機關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委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離退休工作辦公室: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工作程式

一、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程式
(一)受理範圍
1.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
6.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二)信訪舉報渠道
來信,就是通過信件將信訪舉報材料郵寄到紀檢監察機關。
來訪,就是到紀檢監察機關設立或指定的接待場所當面反映問題。
電話,就是撥打紀檢監察系統的12388統一舉報電話反映問題。
網路,就是登錄紀檢監察機關的舉報網站、手機客戶端、微信公眾號等進行舉報。
(三)工作流程
前期準備:來信的消毒、分揀、拆封、裝訂、分送;網路舉報的下載、導入處理系統等。
受理登記:閱讀來信和網路舉報;來訪接談和記錄;來電接聽和記錄。信訪舉報件的登記等。
辦理處理:根據信訪舉報反映的具體問題,按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二、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工作程式
(一)基本原則
依照黨章黨規和憲法法律獨立行使檢查權、監察權的原則;
實事求是的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以黨規黨紀和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在黨規黨紀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依靠黨組織,堅持走民眾路線的原則;
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維護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以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利的原則。
(二)基本要求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式合規合法。
(三)工作程式
受理:接受反映違紀或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線索和材料,並予以處理。
問題線索處置:按照有關規定對受理的問題線索提出處置意見,履行審批手續,進行分類辦理。
初步核實:按照規定對受理的反映違紀或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線索進行了解、核實。
立案審查調查:按照管轄許可權經初步核實認為確有違紀違法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或法律責任的,依照規定決定立案審查調查,收集證據,查明違紀違法事實。
審理:對經過立案審查調查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或法律責任的案件,在審查調查結束後向案件審理部門移送。
三、監察機關複審、覆核工作程式
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作出決定的監察機關申請複審,複審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複審決定;監察對象對複審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審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上一級監察機關申請覆核,覆核機關應當在二個月內作出覆核決定。
複審、覆核期間,不停止原處理決定的執行。覆核機關經審查,認定處理決定有錯誤的,原處理機關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四、紀檢機關辦理申訴工作的程式
黨員、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申訴,由批准處分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承辦。原批准處分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已經撤銷的,由申訴人現在的相當於原批准處分的一級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承辦。黨員、黨組織對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由作出處理決定的紀律檢查機關承辦。
對黨員、黨組織的申訴,需要複議、複查的,按照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辦理。不需要複議、複查的,由承辦的紀律檢查機關或有關黨組織對申訴人說明理由,做好工作。
對申訴的問題複議、複查後,由承辦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將處理意見或複議、複查結論同申訴人見面,聽取其意見。複議、複查的結論和決定,應交給申訴人一份。
申訴人如果對複議、複查結論仍然不服,由批准的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將申訴人的意見及複議、複查的結論和有關材料,一併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決定。

現任領導

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第十三屆紀律檢查委員會
書記:李元平
副書記:黃文勝、張平、楊光傑(苗族)
常務委員會委員:萬庭祥吳壽文(苗族)、張洪武湯敏(女)、任康廷(土家族)、鄭國寧(土家族)
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第十三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萬庭祥、王彤(女)、王茂愛(布依族)、王章權(侗族)、龍懷憲(侗族)、任康廷(土家族)、劉慶、劉立一、劉喜春(蒙古族)、湯敏(女)、孫偉、李娟(女)、李元平、李豫貴、楊光傑(苗族)、吳壽文(苗族)、吳智賢、何文德、余敏(女)、沈川(蒙古族)、張平、張國寶、張洪武、邰國祥、范奇志(女)、范省偉、羅雁冰(仡佬族)、金忠斌、周興、周樂職(侗族)、鄭國寧(土家族)、胡永忠、袁競、倪毅、郭均(布依族)、黃勇、黃文勝、梁貴友(布依族)、彭建偉、蔣浩、蔣興勇、蔣志倫、熊杉、滕建勇(土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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