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投資基金

中國保險投資基金

中國保險投資基金,成立於2015年6月,採取有限合夥制,規模為3000億元,主要向保險機構募集,並以股權、債權方式開展直接投資或作為母基金投入國內外各類投資基金,主要投向棚戶區改造、城市基礎設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設施等建設,以及“一帶一路”和國際產能合作重大項目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保險投資基金
  • 形式:有限合夥制
  • 規模:預計為3000億元
  • 設立時間:2015年6月
設立背景,基金定位,組織形式,基金規模,投資範圍,基金管理,退出機制,監督管理,主要影響,

設立背景

保監會助力推動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保險資金配置更加多元,風險得到分散,收益明顯提升,並有力地促進了實體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
2008-2015年保險業原保險保費收入占GDP的比重保持在3%左右波動,2014年上升至3.18%,2015年第一季度達5.99%,預計未來這一比例將繼續提高。
截至2015年5月末,保險業投資國家重大項目和民生領域合計備案規模1.2萬億元,投資形成了一批有影響力的項目,比如160億元的京滬高鐵項目、450億元南水北調項目、360億元中石油西氣東輸管道項目等。最近,保險機構還認購了665億元鐵路發展基金優先股。
2015年6月29日,國務院批覆原則同意《中國保險投資基金設立方案》,設立中國保險投資基金。

基金定位

基金是主要由保險機構依法設立,發揮保險行業長期資金優勢的戰略性、主動性、綜合性投資平台。
一是作為直接投資基金,滿足國家經濟戰略、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產生的市場需求。
二是作為母基金,對接國內外各類投資基金,特別是有政府參與、投資領域類似的其他投資基金。
基金運作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原則,堅持商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落實國家經濟發展戰略,擴大重大項目資本金來源和直接融資規模,提升資金運用效率。

組織形式

基金採用有限合夥制,設1名普通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出資設立中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保投資公司)。中保投資公司擔任普通合伙人,負責基金設立、募集和管理。中保投資公司以社會資本為主,股權分散,不形成控股股東,遵守合夥企業法關於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的規定。有限合伙人由保險機構等合格投資者擔任。基金設立、募集和管理遵循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場規則。

基金規模

基金總規模預計為3000億元。首期1000億元,存續期限5—10年,投資期後可發起設立後續基金。初期從整合現有保險資金投資項目入手,新項目融資實行分期募集。基金存續期間,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格機構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實現退出。
基金主要向保險機構募集,保險機構出資不低於基金總規模的80%。基金募集採用認繳制,認繳資金根據實際投資進度實繳到位。基金募集遵循市場化原則,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並提示風險,投資者自主判斷投資價值和風險,自行決策出資。基金根據投資需要,可按照法律法規等規定向有關金融機構融資。

投資範圍

基金緊密圍繞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戰略開展投資,主要投向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戰略項目,拉動力強、社會經濟效益好的棚戶區改造、城市基礎設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設施、新型城鎮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國際產能合作和“走出去”重大項目等。基金和中保投資公司應在協定和章程中明確直接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的最低比例。在此基礎上,基金可投資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物流、健康養老、能源資源、信息科技、綠色環保、中小微企業等領域。
基金投資形式主要包括上市和非上市股權、優先股、債權、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及股權基金、併購基金、夾層基金等各類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

基金根據合夥企業法設立,組建合伙人大會和投資顧問委員會,健全運行機制。中保投資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設立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按市場化方式組建管理團隊,或聘請專業管理機構進行基金管理,並建立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基金投資具體項目,遵循依法合規、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原則進行選擇和決策,交易結構和收益安排應當既有利於支持國家重大項目建設,也有利於調動參與主體積極性,防範投資風險。基金可設立專項子基金,開展特定領域投資,提高管理運行效率。基金與子基金之間應合理配置管理資源,建立有效風險隔離機制。

退出機制

基金以股權方式投資的,採取公開上市、“新三板”掛牌、股權轉讓、股權回購、股權置換等方式退出;以債權方式投資的,應當明確投資期限和增信安排,按投資協定約定到期退出;以優先股或夾層基金等方式投資的,應明確股權回購、股權轉讓等退出方式。基金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市場化原則,與項目方約定發生重大不利情形的退出方式,保障基金資產安全。

監督管理

保監會牽頭組織籌建基金,制定相關規則,依法對基金設立、運營等進行監督管理,防範基金運作風險,並在償付能力監管政策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建立基金與國家巨觀管理部門的項目信息溝通機制,主要提供服務,不得干預基金投資決策。

主要影響

中國保險投資基金的成立將有利於保險業發展和國家經濟建設。
對保險業來講,隨著保費規模的增加,保險公司資本運轉將更為充足,中國保險投資基金的設立為保險機構提供保險金對接國家戰略和重大工程建設的機會,比如“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以及長江經濟帶建設等,成為保險行業長期資金的綜合性投資平台。
對國家經濟建設來講,保險行業擁有較強大的保費規模,保險投資基金的設立可充分發揮保險資金的資本優勢,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和轉型,一方面可對接國家經濟戰略、混改等市場需求,另一方面可通過投資為實體經濟提供股權投資以及引導長期資金支持成長前景較好的行業和領域,促進經濟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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