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是2014年10月17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起草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布部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4年10月17日
- 生效日期:2014年10月17日
《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是2014年10月17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起草發布的通知。
《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是2014年10月17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起草發布的通知。通知內容發布部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文號: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保險監督...
《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是一份政府檔案,發布機構為保監會。2014年10月份,保監會還印發了《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進一步放開保險資金投資領域,最佳化資產配置結構的同時,將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
《關於調整保險資金投資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0年7月31日發布的一項通知。保監發〔2010〕66號 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為加強負債管理,最佳化資產結構,分散投資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關於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是2004年發布的通知。保監發〔2005〕13號 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
《中國保監會關於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藍籌股票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發布是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既有利於拓展保險資金配置空間,增強資金運用靈活性,又有利於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支持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發展。 [1] ...
17.關於印發《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10〕79號)18.關於印發《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10〕80號)19.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保險機構證券投資交易...
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4年10月17日保監發〔2014〕8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2014年12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
附錄二十九: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優先股有關事項的通知 附錄三十: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附錄三十一: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附錄三十二: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老年人住房反向...
中國保監會 2012年10月12日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運作行為,防範投資管理風險,實現保險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八條 保險公司申請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檔案和材料一式三份:(一)申請書;(二)關於股票投資的董事會決議;(三)內部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機構設定情況;(四)股票資產託管...
2015年6月18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5〕56號印發《關於保險機構開展員工持股計畫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分員工持股計畫的定義、開展員工持股計畫的基本原則、保險機構開展員工持股計畫的條件、員工持股計畫的要素、員工持股計畫的...
為進一步落實《中國保監會關於鼓勵和支持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保監發〔2012〕54號),引導民間資本合理有序地進入保險行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限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投資入股中資...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禁止性規定進行適當調整。第十六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相關比例要求,具體規定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情況調整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
(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8號:市場風險最低資本》第十八條關於人身保險公司計量利率風險最低資本所採用的折現率曲線的具體參數見附屬檔案3。對於中國保險投資基金二期支持國家戰略的未上市股權投資,計量其權益價格風險最低資本適用的...
2015年12月3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資金〔2015〕219號印發《關於加強保險公司資產配置審慎性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1] 中文名 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公司資產配置審慎性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印發機關 中國保監會 文號 保監資金〔2015...
六、託管機構如發現保險機構或專業投資管理機構違反法律法規或保險資金運用相關規定,應當立即通知保險機構或專業投資管理機構,同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託管機構應當及時跟蹤保險機構或專業投資管理機構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的整改情況,並將整改結果及時...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銀保監會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設立股權投資計畫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資金〔2017〕282號)和《關於印發〈保險資金設立股權投資計畫報告要件及要點〉監管口徑的通知》(...
第十二條 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應當為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法人、境外金融機構,但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的除外。中國保監會對投資入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國銀保監會2022年5月9日印發實施。印發信息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 銀保監規〔2022〕9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為進一步規範保險資金委託投資行為,銀保監會制定了《保險...
相關機構不得對受託投資的保險資金採取強制措施。第四條 中國保監會負責制定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的政策規定,依法對委託投資和受託投資等行為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資質條件 第五條 保險公司開展委託投資,應當滿足下列要求:(一)具有完善的...
2016年8月10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6〕71號印發《關於保險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決定,中國保監會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鼓勵掛牌保險公司採取做市方式或競價方式進行...
《關於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畫有關事項的通知》是保監會為進一步加強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畫業務管理、規範投資行為、防範資金運用風險發布的一則通知。具體內容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
通知全文 中國保監會關於設立保險私募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發〔2015〕89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為進一步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防範相關風險,現就規範設立保險私募基金有關...
為持續深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銀保監會於印發了《關於資產支持計畫和保險私募基金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原則 一是深化改革。堅決貫徹國務院“放管服”政策要求,通過明確時限...
第八條 中國保監會負責制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政策,並依法對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國家外匯局依法對與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有關的付匯額度、匯兌等外匯事項實施管理。第二章 資格條件 第九條 委託人從事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應當...
2014年4月15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4年第4號公布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37條決定,廢止中國保監會2000年4月1日頒布的《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暫行規定》(保監發〔2000〕49號)。檔案通知 關於重新印發《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
2015年9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保監會以發改投資〔2015〕2179號印發《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加大長期資金支持、發揮風險保障功能、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強風險管控4部分14條。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