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辦法》是 為規範保險資金委託投資行為,防範投資管理風險,切實保障資產安全,維護保險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1號)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中國銀保監會2022年5月9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9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9日
- 發布單位:中國銀保監會
《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辦法》是 為規範保險資金委託投資行為,防範投資管理風險,切實保障資產安全,維護保險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1號)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中國銀保監會2022年5月9日印發實施。
《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辦法》是 為規範保險資金委託投資行為,防範投資管理風險,切實保障資產安全,維護保險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1號)等...
基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行為,保護基金委託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信託法、契約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四)投資團隊穩定,歷史投資業績良好,管理資產規模或者基金份額相對穩定。第十一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它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第十二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應當為境內依法設立和...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業務的管理制定的辦法。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10月24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4年第12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
《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管理辦法》是為了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規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行為,有效防範金融風險而制定的辦法。簡介 為進一步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規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行為,有效防範金融風險,銀保監會對《保險資金...
中國保監會與有關監管部門依法對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各方當事人和相關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第二章 投資計畫 第九條 本辦法所稱投資計畫,是指各方當事人以契約形式約定各自權利義務關係,確定投資份額、金額、幣種、期限或者...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當事人,是指委託人、受託人和託管人。本辦法所稱委託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等保險機構。本辦法所稱受託人,包括境內受託人和境外受託人。境內...
為規範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運作行為,防範投資管理風險,實現保險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我會制定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中國保監會 2012年10月12日 保險資金境外...
第二十七條 保障基金公司開展委託資產管理業務,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制定包括投資管理機構、託管機構的資質標準、委託投資風險控制、委託投資業務流程等在內的保險保障基金委託投資管理辦法,並報保監會備案。第二十八條 保障...
《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旨在規範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和保護投資者和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於2019年7月19日經中國銀保監會2019年第6次委務會議通過;2020年3月18日公布,共八章六十六條, 自2020年5月1日...
2023年12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向社會公開徵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運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等...
本辦法所稱投資管理人,是指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證券公司、證券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專業投資管理機構。第四條稅延養老保險資金運用在投資範圍和比例、投資能力、投資管理、...
為規範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行為,防範管理運營風險,現就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統稱保險機構)投資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畫(以下簡稱債權投資計畫)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二、保險公司投資債權投資計畫的,除符合管理辦法第...
風險控制制度至少應當包括投資決策流程、投資授權制度、研究報告制度、風險評估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從事外匯資金境外運用,可以委託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境外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投資管理。第十四條 受託管理保險外匯資金...
第五章 投資法 第六章 社保基金委託投資管理契約和託管契約 第七章 使用法 第八章 管理法 第九章 制度 第十章 罰則 第十一章 背景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作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
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保監發〔2003〕74號 各保險公司:為了適應保險資金持續快速增長,資金運用規模日益擴大的實際情況,保持保險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經研究並報請國務院批准,適當放寬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的範圍,允許保險公司...
本辦法所稱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以下簡稱衍生品交易),是指境內衍生品交易,不包括境外衍生品交易。第四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可以自行參與衍生品交易,也可以根據本辦法及相關規定,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
2015年6月29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3日。伴隨著養老改革的紮實推進,參保人數持續增加,基金規模不斷擴大,養老基金投資管理...
印發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 銀保監發〔2019〕35號 各銀保監局、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相互保險組織:為規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行為,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監管,防範利益輸送風險,現將《保險公司關聯...
五是加強投資管理。保險資金投資範圍放寬後,對保險機構的投資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相較原來的《暫行辦法》,此次《管理辦法》新增了“投資管理”一章內容。要求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資範圍比照保險資金相關監管規定;投資賬戶的資產配置範圍...
第十四條 市財政部門會同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廣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在市政府網上辦事大廳專項資金管理統一平台發布《廣州市政策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申報指南、項目資金申報情況、資金...
銀行保險機構不得利用各種嵌套交易拉長融資鏈條、模糊業務實質,規避監管規定,為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融資、騰挪資產、空轉套利、隱匿風險等多項禁止性規定。此外,《辦法》還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和穿透監管原則,最佳化關聯方和關聯...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是指養老保險公司作為管理人,接受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團體委託人和個人委託人的委託,為其提供養老保障以及與養老保障相關的資金管理服務,包括方案設計、受託管理、賬戶管理、投資管...
本辦法所稱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是指養老保險公司作為管理人,接受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團體委託人和個人委託人的委託,為其提供養老保障以及與養老保障相關的資金管理服務,包括方案設計、受託管理、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