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廣信區水利局

上饒市廣信區水利局

上饒市廣信區水利局是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廣信區水利局
  • 隸屬: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水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政策性措施、水利水電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2、統一管理全縣城鄉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對全縣水資源統一規劃和統一調配;統一管理全縣水源地保持、水體保護、河道整治和保護、供水、排水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飲水區等水域排放區的控制,監測河道水域的水量,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3、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水事糾紛;根據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對礦泉水、地熱水的開採,辦理取水許可證,並確定開採限量;
4、對水行業各類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檢查和監督,協調水行業的供水、污水處理、農業用水的價格;組織徵收水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規費和縣政府規定的相關收費;
5、組織編制、審查水行業基建項目建議書;組織、指導水設施、水域的治理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
6、負責全縣各項水利工程的規劃、勘測、設計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城鄉供水、人畜飲水和農村改水工作;
7、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8、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排澇抗旱工作,對江河、水庫、堤防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排澇抗旱調度;
9、對全縣水利水電建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綜合經營實行行業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水電站;負責組織農村水電電氣化縣建設;
10、配合縣有關部門制定有關水務行業的財務規定、價格等經濟調節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全縣水務系統的國有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
11、負責全縣水務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水務行業的科技教育、科技開發、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業務培訓;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對外宣傳、秘書、公文、政務信息、督查、檔案、保衛、保密、信訪、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工作及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工作及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水務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水務行業的對外合作和交流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全縣水務行業的財務、審計、會計管理,對全縣水務系統的國有固定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水務綜合統計工作;對全縣水務橫向資金進行協調;負責協調全縣水務企業的行業管理。
2、水政水資源股
主管全縣水務行業政策法規、體制改革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河道采砂費徵收管理制度;執行水政監察和實施水行政處罰及水事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歸口協調跨鄉鎮和部門之間的水事糾紛;主管全縣節約用水和城鎮供水水資源規劃工作;組織全縣水資源調查評價;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跨鄉(鎮)的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
3、水利電力股
負責編制全縣水利水電發展規劃,主要河流的流域規劃及中長期和年度綜合計畫以及水利、水電基建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立項審批;主管全縣農田水利、灌區、機電排灌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節水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水利工程建設和驗收,對全縣水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主管全縣水利水電建設監理和質量監督工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河道、水庫等水域、岸線、河口灘涂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負責全縣堤防工程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水利水電綜合經營,對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進行行業管理,對全縣水庫大壩安全實施監督管理,歸口管理水庫漁業和水利水電旅遊事業;負責編制全縣水利水電科學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水利水電科學研究,引進推廣水利水電新技術、新成果、蒐集整理水利水電科學資料,主管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技術監督等工作。
主管水務系統開發建設的小水電,對小水電站進行歸口管理,組織協調全縣小水電工程建設和驗收,負責農村水電電氣化縣建設,歸口管理鄉(鎮)水管站。
4、供排水管理股
主管全縣城鎮供、排水、污水處理工作;負責編制城鎮供、排水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經審定後組織實施。組織重點給排水工程設計審查,監督招標、投標,負責質量監督,組織工程驗收;編制給水調度方案,制訂自來水價格標準,制訂自來水入網管理辦法,審批自來水入網許可證;負責節水、用水工作。推廣節水新技術、新產品,組織檢查和處理重大違章用水和浪費用水事件;全面規劃污水排放系統,確保城鎮污水科學合理排放;負責對參與本縣供、排水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5、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主管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全縣小(一)型以上水庫分蓄洪工程的指揮調度,組織編制小(一)型以上水庫分蓄洪工程的分洪方案;組織編制城市防洪規劃;檢查督促險工險段的處理及水毀工程的修復;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物資的計畫、儲備、調配與管理;及時掌握氣象、水文、雨情、險情、災情變化情況,發布洪水預報和警報;負責汛期值班,負責全縣防汛抗旱服務隊的建設和管理。
另設紀檢組(監察室),為縣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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