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廣信區商務局是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廣信區商務局
- 隸屬: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貫徹執行全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招商的各項政策、制度和措施。
(三)在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研究擬定和執行全縣國內外貿易經濟合作的長期規劃、發展戰略、年度計畫、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擬定年度商務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布主要商務信息,參與協調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組織督查、考核全縣開放型經濟工作。
(五)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特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
(六)負責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合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七)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酒類專賣、生豬屠宰相關管理工作,逐步加強社會商業的行業管理,保護公平競爭。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八)促進城鄉市場,統籌規劃商品市場體系的建設,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和實施農村現代化流通網路工程。
(九)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的建設,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
(十)牽頭擬定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 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利用外資和引進省外資金工作,組織擬定最佳化投資環境的措施;負責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工作;負責“三資”企業的章程、契約、可行性報告的初審工作,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定我縣外商投資發展戰略和長期規劃;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以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
(十三)負責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外商投資協會、外省駐饒商會和我縣駐外商會、駐外辦事機構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指導縣政府駐外機構引進資金和經濟協作業務工作。負責對口支援的組織實施工作。為來饒投資客商及在饒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服務,協調推進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戶我縣。
(十四)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協調、推進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縣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五)負責縣人民政府駐上海工作處、縣人民政府駐福建廣東工作處、縣人民政府駐浙江工作處管理職責。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治、綜合材料起草、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的管理以及有關外事、黨群工作。編制本局財務收支計畫、做好本局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本局資產管理、後勤總務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投資管理股
負責本縣參加和舉辦大型招商引資會議的籌備工作;參與招商引資項目談判、契約草擬工作;受理投資客商委託業務和招商引資企業服務;負責定期調度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進展情況,協調推進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落戶;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負責聯繫縣政府駐外工作處;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擬定和執行利用外資的管理規章;研究外商投資情況和利用外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契約及其依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進行初審並上報;參與擬定並組織實施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指導外商投資促進,擬定利用外資重大招商計畫;負責對外商業務接洽、諮詢工作,協調推進外商投資重大項目;負責本縣的外資引進報批的協調服務;負責協調上級主管部門業務關係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 對外貿易管理股
組織實施對外投資政策及管理規章;依法推進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企業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負責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業務。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執行國家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商貿服務管理股
組織擬定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標準;負責全縣商品市場項目的立項、審核、上報與協調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進行備案登記,對典當行及分支機構設立進行初審,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初審工作。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統計督查股
負責內外資、內貿業務信息匯總統計,負責對外發布信息,定期向縣人民政府和縣統計局報送有關動態和情況分析;負責對全縣招商引資項目簽約、開工建設、投產等全過程開展督查;負責草擬全縣開放型經濟目標任務計畫和年終考評考核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信息和政策法規股
負責收集、整理招商引資各類信息,分析、報告並建立檔案;開展媒體網路招商的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本縣招商引資項目庫資料收集;做好本局招商網站管理;負責草擬投資優惠政策,承擔宣傳外資、外貿出口等相關政策工作,提供投資政策諮詢服務;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